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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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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558                                公司简称:ST锐电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在国内风电产业平稳增长的基础上,2018年上半年,国内弃风限电情况明显好转,部分省份陆上风电的红色预警解除,风电增量市场再度开启,海上风电和分散式风电也有望迎来快速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超过750万千瓦,同比增长30%左右;全国风电发电量191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7%;平均利用小时数1143小时,同比增加159小时;弃风电量182亿千瓦时,同比减少53亿千瓦时,弃风限电整体状况继续得到缓解。

  报告期内,公司市场信心重新构建,可执行订单逐步恢复,新增装机容量稳步增长,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加。公司紧抓行业发展有利契机,积极采取多种有效经营措施,实现了整体稳中向好的经营态势。一方面,公司不断优化风力发电机组产品,提升技术研发实力,为客户提供高可靠性、高性价比的产品和技术服务。另一方面,公司调整发展战略,将主要业务从单一的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的设计、制造、销售和运维服务拓展至集风资源开发、风电场建设运营、风机研发制造、后运维服务、分布式电源、售配电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布局,拓展利润空间。同时,公司积极调整内部管理体系和组织架构,整合公司人力、物力等资源,在对公司经营成本深刻分析的基础上,实施了一系列严控费用的措施并得到有效执行;加大诉讼、仲裁案件清理力度,促成包括美国超导系列案件在内的多起案件实现和解,为公司创造了更为宽松的经营环境,大幅降低了公司的经营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成果和重大事项如下:

  1、风电主机业务逐步恢复,营业收入大幅增加;历史项目出保,成本费用控制效果显著

  公司持续不断地开展技术产品研发和运维服务投入,逐步恢复了客户和市场对公司产品的信心。报告期内,公司执行的新疆枫煜5万千瓦EPC项目已全部完成吊装,公司不仅在2MW风机产品市场实现了突破,在EPC项目建设方面也积累了有益经验,后运维业务量也有了明显的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9,190,079.92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57.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46,650.34元。

  报告期内,由于历史项目出质保,保内运维容量同期减少超过150万千瓦。其次公司进一步加强财务管控力度,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抓手,对整体费用开支进行严格管控。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大幅下降,其中,销售费用下降44,971,652.46元,同比下降30.22%,管理费用下降5,083,996.89元,同比下降4.98%。

  2、风资源开发取得新成果

  报告期内,安徽利辛项目获得核准批复,为今后风电场建设运营和主机销售打下基础。

  3、技术研发实力不断提升

  为满足市场需求和后运维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积极开展新产品的设计研发和关键技术创新研究工作。在新产品开发方面,完成了3.0~3.4MW系列化陆上低风速风电机组平台和5.0~5.35MW系列化海上低风速风电机组平台设计,2.X/3.X机组平台优化设计,以及分布式机组设计工作。在新技术应用方面,积极开展柔塔、高级控制算法、大数据系统研究、故障智能诊断和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了涵盖风机安全可靠性能提升,风机发电性能提升、电网友好性能提升、智慧风场运营管理在内的多种新型产品,大大提高了风机的运行可靠性和风电场的运营效率。在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和标准制定方面,由公司承担的科技部“863计划”《海上风电电力输送、施工和浮动式基础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项目完成结题,由公司主导编制的行业标准《风力发电机组在线状态监测系统技术规范》已获准实施。此外,为适应新能源产业创新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在分布式电源、储能、微电网等领域积极探索,获得了必要的科研技术、研究成果和应用业绩。

  4、运维服务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2018年,公司将全资运维子公司——锐源风能技术有限公司、锐电科技有限公司、锐芯电气技术(大连)有限公司全面推向市场化运营。通过快速的响应机制、规范的市场管理模式、优质的服务产品,大幅度提升了服务水平和客户满意度,提高了市场占有率,成功打造了风电后运维市场服务品牌和集群。2018年上半年,后市场业务各项指标同比大幅提升,新签订单金额1.26亿元,报告期内实现收入0.69亿元。公司在风电运维市场的突破,已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5、拓展风电产业布局,扩大利润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张家口博德玉龙电力开发有限公司80%股权和神州汇能售电有限公司70%股权,主要开展风电场建设运营、分布式电源、售配电等业务,为公司拓展延伸全产业链布局,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6、加大诉讼、仲裁案件清理力度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诉讼、仲裁案件清理力度,通过与各相关方积极沟通,促成多项法律纠纷达成和解与化解,为公司发展创造相对宽松的外部环境。其中,公司与美国超导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签订《和解协议》,关于因采购合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问题发生的若干起诉讼和仲裁事项达成和解;公司与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书》,关于合同纠纷的事项达成和解等。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大额诉讼,未决诉讼金额大幅下降。

  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公司积极调整发展战略,紧抓陆地低风速、分布式、多能互补、微电网以及海上项目蓬勃发展的有利时机,积极布局风电产业,致力于实现“以风电产品研发制造为核心,集新能源产业投资、综合服务与金融服务为一体,多元化经营发展”的企业长期发展规划。同时发挥自身在2MW、3MW及5MW海上风电整机的技术优势,通过调结构、甩包袱、拓服务、促增长等一系列措施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公司将继续坚持以风电机组研发制造为核心,整合业务体系,打造集风资源开发、风电场建设运营、风机研发制造、后运维服务、分布式电源、售配电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布局,并充分发挥资本运营平台的作用,不断优化公司的资产和产业结构,实现多元化发展,创造更多盈利空间。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披露事项

  4.1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4.67万元,,受三季度客户回款情况、对供应商老欠款支付情况、主营业务盈亏情况的影响,公司无法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情况。

  证券代码:601558          证券简称:ST锐电           公告编号:2018-056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8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7层709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忠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桂冰董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杨丽芳董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李硕监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波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副总裁徐昌茂、易春龙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伟伟、郑彩虹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锐电         编号:临2018-057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1905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现场出席会议监事2名,洪楠监事因公无法现场出席,以通讯的形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孙磊监事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孙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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