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 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制定的的年度发展计划,秉持务实创新的经营方针,紧紧围绕“打造专业服务模式、提升内生发展效率”等六大年度核心任务开展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3,724.59万元,同比增长28.4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126.44万元,同比增长15.65%。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展,公司经营业绩稳健提升。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主营业务分区域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a.从行业来看: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医药零售业务、医药批发业务以及医药制造业务,其中以零售业务为主,其报告期内占总收入比例为88%,批发业务是对外部单位的批发收入,制造业务是子公司药圣堂对集团外部单位的商品销售收入;其他收入主要是公司门店转租收入。
b.从产品分类来看:公司主营中西成药、中药及非药品等品类,其他主要是公司向供应商提供商品宣传、推广等服务所获得的收入以及门店转租收入。中西成药销售占比达到75%,是公司最主要的商品品类,其销售保持稳定增长,毛利率稍有下降。
c.从地区来看:华中地区收入占比超过36%,是公司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公司在该区域有较突出的领先优势,华北区域、华东区域的收入占比相比同期分别有超6%、3%的增长。
注:华中区域包括:湖南省、湖北省、江西省、河南省;
华南区域包括:广东省、广西省;
华北区域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
西北区域包括:陕西省、甘肃省;
华东区域包括:浙江省、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山东省。
2、市场布局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直营门店2,939家。报告期内新增门店534家,其中,新建直营门店297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并购门店237家,因公司发展规划及经营策略性调整关闭门店29家。报告期内门店总体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家
■
公司门店经营效率如下:
■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83 证券简称:老百姓 公告编号:2018-061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书面通知,2018年8月29日会议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谢子龙、莫昆庭、Amit Kakar、Bjarne Mumm、武滨、王黎、周京、黄伟德、单喆慜),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董事Amit Kakar授权董事莫昆庭代为出席表决)。本次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63)。
(三)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1、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扬州市百信缘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跃进支行申请3,400的授信额度;
2、同意控股子公司镇江华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市支行申请3,000万元授信额度。
3、同意全资子公司安徽百姓缘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8,000万元授信额度。
4、同意全资子公司安徽百姓缘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安徽省邻加医康复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2,000万元授信额度。
5、同意全资子公司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浙江)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丰沃达医药物流(杭州)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5,700万元授信额度。
6、同意全资子公司老百姓大药房连锁(陕西)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西安龙盛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明光路支行申请8,000万元授信额度。
7、同意控股子公司南通普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8,000万元授信额度。
8、同意控股子公司江苏百佳惠苏禾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4,000万元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扬州市百信缘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跃进支行申请3,400的授信申请提供最高不超过4,25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并由少数股东陈金喜及其配偶提供反担保。
2、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镇江华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市支行申请3,000万元授信申请提供最高不超过4,1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并由少数股东胡建中及其配偶提供反担保。
3、同意全资子公司安徽百姓缘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8,000万元授信申请提供最高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
4、同意全资子公司安徽百姓缘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安徽省邻加医康复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2,000万元授信申请提供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并由少数股东任建平及其配偶提供反担保。
5、同意全资子公司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浙江)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丰沃达医药物流(杭州)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5,700万元授信申请提供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
6、同意全资子公司老百姓大药房连锁(陕西)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西安龙盛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明光路支行申请8,000万元授信申请提供最高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7、同意控股子公司南通普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8,000万元授信申请提供最高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并由少数股东许志刚及其配偶提供反担保。
8、同意控股子公司江苏百佳惠苏禾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4,000万元授信申请提供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并由少数股东崔旭芳及其配偶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
(五)关于安徽省邻加医康复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资产性收购安徽药膳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百姓缘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安徽省邻加医康复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2,500万元资产性收购安徽药膳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16家门店及资产。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安徽药膳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
(六)关于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广西有限公司资产性收购广西参芝林药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广西)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2,200万元资产性收购广西参芝林药业有限公司16家门店及资产。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广西参芝林药业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
(七)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议案。上述相关议案亦于2018年4月27日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近期资本市场环境,为推进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结合财务状况及投资计划,决定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发行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40,000.00万元)调减为不超过人民币32,700.00万元(含32,700.00万元),并相应调整老百姓医药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方案的其他条款不变。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规模
调整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40,0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700.00万元(含32,7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募投项目投资金额
调整前: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4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调整后: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32,7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8)。
(八)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18-06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83 证券简称:老百姓 公告编号:2018-062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29日在湖南长沙公司总部六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王呈祥、饶浩、谭坚),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2018年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经营和财务管理状况。
(3)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2、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3、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推进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结合财务状况及投资计划,决定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发行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40,000.00万元)调减为不超过人民币32,700.00万元(含32,700.00万元),并相应调整老百姓医药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方案的其他条款不变。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规模
调整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40,0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700.00万元(含32,7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募投项目投资金额
调整前: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4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调整后: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32,7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5、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6、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83 证券简称:老百姓 公告编号:2018-063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48号文核准,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发行6,7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26,7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6.4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99,47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9,442,31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10,027,690.00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5年4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358号)。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734.11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10,02.77万元(不含利息收入)。
2、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59号文《关于核准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2017年11月采用非公开发售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945,26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4.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5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263,34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9,736,614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11月15日到位,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2017]0201号验资报告。
该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无承诺募投项目。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212.00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8,973.66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已全额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截至2018年4月12日,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公司与招商银行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生物医药支行及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
2、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8年1月3日与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山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 2018年 6月 30 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已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额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首发上市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详见附表1、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年5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1,942.7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5)第1427号)。
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9)。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年5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0)。上述资金已经于2015年11月11日全额归还至专项资金账户,并已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5年11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20日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6)。上述资金已经于2016年5月18日全额归还至专项资金账户,并已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6年5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2)。上述资金已全额归还至专项资金账户,并已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6年11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到期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保荐机构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5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3)。上述资金已经于2017年5月12日全额归还至专项资金账户,并已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7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后起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
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于2017年11月12日到期,到期归还后将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募投项目已全部完成,公司于2017年12月1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1,734.11万元(不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同意授权本公司资金管理部胡关顶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结转注销事宜。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及股东大会均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8年 6月 30 日
编制单位: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在募集资金前后投资项目无变化,募集后承诺投资总金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较A股IPO招股说明书中预计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人民币1,010,385,200元少人民币357,510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8年 6月 30 日
编制单位: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883 证券简称:老百姓 公告编号:2018-064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公司扬州市百信缘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百信缘”)、镇江华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华康”)、安徽百姓缘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百姓缘”)、安徽省邻加医康复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邻加医”)、丰沃达医药物流(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丰沃达”)、西安龙盛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龙盛”)、南通普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普泽”)、江苏百佳惠苏禾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佳惠”)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最高不超过42,35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扬州百信缘、镇江华康、邻加医、南通普泽、百佳惠的担保事项由少数股东提供反担保。
●本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扬州百信缘、镇江华康、安徽百姓缘、邻加医、杭州丰沃达、西安龙盛、百佳惠申请银行授信的担保事项尚须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扬州百信缘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经营资金需要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跃进支行申请3,400的授信申请提供最高不超过4,25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并由少数股东陈金喜及其配偶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以银行授信批复为准。
2、镇江华康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资金需要向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市支行申请授信金额3,000万元,由本公司提供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并由少数股东胡建中及其配偶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以银行授信批复为准。
3、安徽百姓缘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经营资金需要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授信金额8,000万元,由本公司提供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以银行授信批复为准。
4、邻加医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徽百姓缘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因经营资金需要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授信金额2,000万元,由本公司提供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并由少数股东任建平及其配偶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以银行授信批复为准。
5、杭州丰沃达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浙江)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因经营资金需要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续授信金额5,700万元,由本公司提供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以银行授信批复为准。
6、西安龙盛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老百姓大药房连锁(陕西)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因经营资金需要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光明路支行申请续授信金额8,000万元,由本公司提供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以银行授信批复为准。
7、南通普泽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经营资金需要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续授信金额8,000万元,由本公司提供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并由少数股东许志刚及其配偶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以银行授信批复为准。
8、百佳惠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因经营资金需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可用于并购贷款)金额4,000万元,由本公司提供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并由少数股东崔旭芳及其配偶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以银行授信批复为准。
为确保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因扬州百信缘、镇江华康、安徽百姓缘、邻加医、杭州丰沃达、西安龙盛、百佳惠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故以上7项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扬州百信缘
法定代表人:谢子龙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5月13日
注册地址:扬州市运河西路233号
公司主要业务: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零售等
截止2018年6月30日,扬州百信缘资产总额15,759.67万元,负债总额12,709.9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2,709.91万元,净资产3,049.76万元。2018年半年度未经审计营业收入17,278.57 万元,净利润937.35万元。
(二)镇江华康
法定代表人:王黎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18日
注册地址:扬中市宜禾路126号
公司主要业务: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零售等。
截止2018年6月30日,镇江华康资产总额5,535.68万元,负债总额4,001.7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4,001.75万元,净资产1,533.93万元。2018半年度未经审计营业收入4,698.97万元,净利润354.28万元。
(三)安徽百姓缘
法定代表人:王忠新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9日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金寨路227号裕丰商厦
公司主要业务: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零售等
截止2018年6月30日,安徽百姓缘资产总额31,195.01万元,负债总额25,816.1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5,816.15万元,净资产5,378.86万元。2018年半年度未经审计营业收入21,488.92万元,净利润690.75万元。
(四)邻加医
法定代表人:王黎
注册资本:53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0日
注册地址:巢湖市健康东路东方新世界21号楼1202号
公司主要业务: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零售。
截止2018年6月30日,邻加医资产总额5,977.96万元,负债总额4,617.5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4,617.53万元,净资产1,360.43万元。2018年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营业收入1,876.87万元。
(五)杭州丰沃达
法定代表人:王黎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1月29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928号202室
公司主要业务: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零售等
截止2018年6月30日,杭州丰沃达资产总额11,941.75万元,负债总额10,062.8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0,062.89万元,净资产1,878.86万元。2018半年度未经审计营业收入20,564.90万元,净利润295.76万元。
(六)西安龙盛
法定代表人:冯砚祖
注册资本:666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3月28日
注册地址:西安市新城区西五路163号门面房
公司主要业务: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零售等
截止2018年6月30日,西安龙盛资产总额19,187.22万元,负债总额16,116.6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6,116.69万元,净资产3,070.53万元。 2018半年度未经审计营业收入23,500.50万元,实现净利润834.79万元。
(七)南通普泽
法定代表人:王黎
注册资本:276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月3日
注册地址:海安高新区北城街道铭豪路2号
公司主要业务: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零售等
截止2018年6月30日,南通普泽资产总额6,802.81万元,负债总额3,337.9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337.92万元,净资产3,464.89万元。2018年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营业收入6,180.06万元,净利润472.08万元。
(八)百佳惠
法定代表人: 崔旭芳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5日
注册地址:昆山市玉山镇汉浦路868号2号房
公司主要业务: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零售等
截止2018年6月30日,百佳惠资产总额 7668.43万元,负债总额5648.7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5648.73万元,净资产2019.70 万元。2018半年度未经审计营业收入8003.55万元,净利润641.30万元。
三、担保主要内容
■
四、董事会意见
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同意此次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业务发展中补充营运资金的需要,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同时,少数股东以其拥有合法处分权的财产为上述担保提供了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决策范围,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子/孙公司)金额合计64,200万元。本次担保实施后,审议后的担保额度合计99,5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08%。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83 证券简称:老百姓 公告编号:2018-065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安徽药膳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百姓大药房”或“公司”)控股公司安徽省邻加医康复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邻加医”)拟收购安徽药膳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药膳堂”)的门店资产及零售业务。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收购事项经公司2018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近日,本公司控股公司安徽省邻加医康复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与安徽药膳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签署《业务与资产收购协议》,以自有资金收购安徽药膳堂的医药零售业务及其他相关经营性资产(以下简称“本次收购”),包括但不限于安徽药膳堂的16家门店固定资产(不包括房屋、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低值易耗品、门店承租权、装饰装修、办公设备、医药零售业务及经营网络(含医保定点资格)等双方认可的相关资产,但不包括债权债务和责任,收购价格为2,500万元以及接收商品价值(金额400 万元以内,具体金额以交割时双方确认为准)。
上述收购事项已经2018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收购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各方情况介绍
(一)收购方情况:
邻加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百姓缘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百姓缘”)之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安徽百姓缘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忠新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9日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金寨路227号裕丰商厦
公司主要业务: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零售等
截止2018年6月30日,安徽百姓缘资产总额31,195.01万元,净资产5,378.86万元。2018年半年度未经审计营业收入21,488.92万元。
安徽百姓缘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安徽省邻加医康复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巢湖市健康东路东方新世界21号楼1202号
法定代表人:王黎
注册资本:538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0日
经营范围: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零售。
股东结构:
■
截止2018年6月30日,邻加医资产总额5,977.96万元,净资产1,360.43万元。2018年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营业收入1,876.87万元。
(二)转让方情况:
1、安徽药膳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与轩辕路交口东南角3幢仓库一层
法定代表人:温暖
注册资本:1,08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4日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等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零售。
2、股东结构:
■
温暖,男,中国国籍,住所:安徽省太和县赵庙镇赵大村委会温楼村
温馨,男,中国国籍,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368号
3、安徽药膳堂2017年度及2018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上述转让方与公司和收购方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本次拟收购资产为安徽药膳堂16家门店的门店资产及零售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安徽药膳堂的16家门店固定资产(不包括房屋、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低值易耗品、门店承租权、装饰装修、办公设备、医药零售业务及经营网络(含医保定点资格)等双方认可的相关资产,但不包括债权债务和责任。
本次拟收购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存在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价格经合同双方协商确定。定价依据主要来自以下方面:
(1)药膳堂16家门店过往及未来经营情况。该批门店分别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开区、蜀山区等),均为直营门店,经营面积2220平方米。门店手续完善、资质齐备、租赁关系稳定,可确保持续经营。2019年预计药膳堂16家门店实现营业收入2351万元,同时考虑到出让方出让门店相关资产后不再经营零售业务,公司同意按双方约定条件接受的存货(商品),存货(商品)数量最终以双方交割时共同确定的为准,商品上限不超过400万元;
2、本次交易对公司在安徽市场布局有着战略补充及协同效应:本次收购完成后,将会与安徽百姓缘和邻加医形成合力,进一步稳固了公司在合肥市场的规模优势,为继续拓展安徽市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前提条件
1、出让方已作出同意资产转让的股东会决议(需出让方现有全体股东签署);
2、出让方对本次收购范围内的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和处分权,且收购范围内资产不存在已经或者可能设定担保、卖方保留所有权、被查封、被扣押等权利限制情形或其他可能导致不能按时交割,或者交割后甲方经营受阻的情形;
3、出让方纳入本次收购范围的门店具备其现有经营所需的全部资质证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明、GSP认证书、营业执照、医保定点资格、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并且合法有效,且甲方受让门店后可取得经营所需的全部资质证照;
4、双方在本协议及其附件中所作出的声明、保证与承诺及其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公司内部决策机构审议批准本次并购事项。
(二)收购价格
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收购总价为: 收购价款 2500 万元(该价格包括合同约定的商品以外的所有资产)+接收商品价值(双方约定为400 万元以内,具体金额以交割时双方确认为准)。
(三)收购价款(不含接收商品价款)的支付
1、.本业务及资产收购协议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收购价款的10%,即250万元;
2、此次交易的16家门店的租赁合同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签订完毕,且收购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商品等经双方确认无误并交割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收购价款的40%,即1000万元;
3、此次交易的16家门店的经营所需的所有证照(包括医保定点资格、烟草专卖证)等全部依法完成重新申办至受让方名下,并且收到出让方提供的有关此次交易的全额发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收购价款的40%,即1000万元;
4、收购价款的10%(即250万元)作为保证金,保证期半年,自交割完成之日起计算,保证期满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况且出让方按协议约定条款履行完所有责任后,受让方在扣除出让方应付的违约金或扣款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四)竞业限制
出让方及出让方股东承诺本协议签订后:
1、出让方及出让方股东不得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含参股、控股、全资)已开展业务的省域自行或委托他人或受托经营、投资药品零售业务,不得进行与本次收购相冲突的事宜。
2、出让方及出让方股东不得自行或授权他人再以“药膳堂大药房”为企业字号或商标,重新设立医药零售企业或从事医药零售个体户(出让方公司继续存续且维持现状不开新店的不视为违约)。
3、 出让方或出让方股东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200万元;
五、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安徽药膳堂门店分布在安徽省肥西县、经开区、蜀山区,为邻加医拓展了合肥市场版图,与安徽百姓缘形成合力后,能进一步提升销售规模,巩固市场地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
六、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后,本次资产收购的成本大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将确认为商誉。标的门店在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受未来整合不顺利、国家和行业政策、自身管理运营能力等方面的影响,从而导致盈利水平差异。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门店的经营状况,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保障目标门店的持续稳定发展。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83 证券简称:老百姓 公告编号:2018-066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广西参芝林药业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百姓大药房”或“公司”)全资子公司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广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百姓广西公司”)拟收购广西参芝林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参芝林”)的门店资产及零售业务。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收购事项经公司2018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近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广西)有限公司与广西参芝林药业有限公司签署《业务与资产收购协议》,以自有资金收购广西参芝林的医药零售业务及其他相关经营性资产(以下简称“本次收购”),包括但不限于广西参芝林的16家门店固定资产(不包括房屋、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低值易耗品、门店承租权、装饰装修、办公设备、医药零售业务及经营网络(含医保定点资格)等双方认可的相关资产,但不包括债权债务和责任,收购价格为2200 万元以及接收商品价值(金额300 万元以内,具体金额以交割时双方确认为准)。
上述收购事项已经2018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收购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各方情况介绍
(一)收购方情况:
老百姓广西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广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砚祖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6月20日
注册地址: 南宁市国凯大道南侧银凯孵化园6#标准厂房第五层
公司主要业务: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零售等
截止2018年6月30日,老百姓广西公司资产总额26,129万元,净资产8,686万元。2018年半年度未经审计营业收入29,161万元,净利润2,461万元。
(二)转让方情况:
1、广西参芝林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玉林国际中药港F地块-中药材市场二期8栋13、14号铺面
法定代表人:熊政达
注册资本:200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8月3日
经营范围: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药(除疫苗)、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化妆品、日用百货零售。
2、股东结构:
■
熊政达,男,中国国籍,住所: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钱家坪乡鸡嘴山村
李 柯,男,中国国籍,住所: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武陵镇西站村
3、广西参芝林2017年度及2018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下述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上述转让方与公司和收购方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本次拟收购资产为广西参芝林16家门店的门店资产及零售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广西参芝林的16家门店固定资产(不包括房屋、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低值易耗品、门店承租权、装饰装修、办公设备、医药零售业务及经营网络(含医保定点资格)等双方认可的相关资产,但不包括债权债务和责任。
本次拟收购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存在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价格经合同双方协商确定。定价依据主要来自以下方面:
(1)广西参芝林16家门店过往及未来经营情况。该批门店分别位于广西省玉林区域,均为直营门店。手续完善,资质齐备,经营面积2895平方米,租赁关系稳定,可确保持续经营。2019年参芝林16家门店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2574万元。同时考虑到出让方出让门店相关资产后不再经营零售业务,公司同意按双方约定条件接受的存货(商品),存货(商品)数量最终以双方交割时共同确定的为准,商品上限不超过 300万元;
2、本次交易对公司在玉林区域扩张起有着协同效应:本次收购完成后,将会与公司在玉林区域门店形成合力,进一步稳固了规模优势,提高市场集中度。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前提条件
1、出让方全体股东已作出关于本次业务及资产出售的承诺函;
2、出让方对本次出售的门店有完全的处置权和所有权,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本次出售未涉及任何第三方的权益,公司能顺利接收收购的资产和业务,且公司接收门店后的经营不会受到任何人的阻碍。
3、出让方纳入本次收购范围的门店具备其现有经营所需的全部资质证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GSP认证书、营业执照、医保定点资格等),并且合法有效,且公司受让门店后开设的公司门店可取得经营所需的全部资质证照;
4、合同双方在本协议及其附件中所作出的声明、保证与承诺及其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收购价格
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收购总价为: 收购价款 2200 万元(该价格包括合同约定的商品以外的所有资产)+接收商品价值(双方约定为 300 万元以内,具体金额以交割时双方确认为准)。
(三)收购价款(不含接收商品价款)的支付
1、本业务及资产收购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收购价款的20%;
2、16家门店的租赁合同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签订完毕,且收购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商品等经交付公司且确认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收购价款的20%;
3、此次交易的16家门店的经营所需的所有证照(包括医保定点资格)等全部依法完成重新申办至公司名下,并且收到出让方提供的有关此次交易的全额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收购价款的50%;
4、收购价款的10%作为保证金,保证期一年,自交割完成之日起计算,到期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况且出让方按协议约定条款履行完所有责任后,公司在扣除出让方应付的违约金或扣款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四)竞业限制
出让方及出让方股东承诺本协议签订后:
1、出让方及出让方股东不得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含参股、控股、全资)已开展业务的省域自行或委托他人或受托经营、投资药品零售业务,不得进行与本次收购相冲突的事宜。
2、出让方及出让方股东不得自行或授权他人再以“参芝林、裕康”为企业字号或商标,重新设立医药零售企业或从事医药零售个体户(出让方现有剩余3家门店继续经营不视为违约,但不得开新店)。
3、 出让方或出让方股东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200万元;
五、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能进一步整合广西区域资源,扩大区域销售规模,提升竞争力,巩固市场地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需求。同时,交易完成后,
六、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后,本次资产收购的成本大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将确认为商誉。标的门店在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受未来整合不顺利、国家和行业政策、自身管理运营能力等方面的影响,从而导致盈利水平差异。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门店的经营状况,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保障目标门店的持续稳定发展。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83 证券简称:老百姓 公告编号:2018-067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老百姓”)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确保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调整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和老百姓医药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并修订形成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及《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上述文件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修订发行规模
1、修订前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40,0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修订后发行规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700.00万元(含32,7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二、修订募投项目投资金额
1、修订募投项目投资金额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4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2、修订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32,7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三、修订“大健康智慧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项目备案及环评情况
1、修订前项目备案及审批相关情况说明
本项目的备案、环评工作正在进行中。
2、修订后项目备案及环评情况
公司已于2018年5月16日取得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文件》(备案编号为:开发改备[2018]52号),同意本项目的实施。
老百姓大健康智慧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为非生产型项目,不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8年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当中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不涉及需要办理环保行政部门审批备案手续的情形。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文件除上述修订外,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83 证券简称:老百姓 公告编号:2018-068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老百姓”)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议案。上述相关议案亦于2018年4月27日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之授权,结合当前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方案进行调整,具体为:
调整原方案之“(二)发行规模”和“(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即发行规模由不超过40,000.00万元(含40,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32,700.00万元(含32,700.00万元),同时,调减老百姓医药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其余方案内容不变。
调整前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中上述两项条款之对比情况如下:
(二)发行规模
调整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40,0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700.00万元(含32,7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4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调整后: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32,7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特此公告。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83 证券简称:老百姓 公告编号:2018-069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开发行证券名称及方式: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700.00万元(含32,7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关联方是否参与本次公开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配售的具体比例和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和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700.00万元(含32,7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四)债券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5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公司代码:603883 公司简称:老百姓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16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