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18年8月30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18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亲自出席13名,委托出席2名,梅迎春董事委托郑福清董事、叶东海董事委托费周林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经2018年6月26日举行的2017年度股东年会批准,本行已向截至2018年7月12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了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现金股息,每10股派发股息人民币2.408元(含税),共计分派股息约人民币858.23亿元。本行不宣派2018年中期股息,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行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18中期财务报告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和国际审阅准则审阅。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3. 财务概要
(本摘要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为本行及本行所属子公司合并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3.1 财务数据
■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2)为期末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3.2 财务指标
■
注:*为年化比率。
(1)净利润除以期初和期末总资产余额的平均数。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3)平均生息资产收益率减平均计息负债付息率。
(4)利息净收入除以平均生息资产。
(5)净利润除以期初及期末风险加权资产的平均数。
(6)业务及管理费除以营业收入。
(7)不良贷款余额除以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
(8)贷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不良贷款余额。
(9)贷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
(10)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
3.3 按境内外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本行按中国会计准则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并无差异。
4. 业务回顾
今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形势,本行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改革创新“三大任务”,聚焦价值创造力、风险控制力、市场竞争力“三力提升”,既保持了“稳”,又实现了“进”,稳中向好的特质更加清晰,为完成全年经营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上半年本行实现净利润1,607亿元,同比增长4.5%;实现拨备前利润2,807亿元,同比增长8.9%,两者增幅均为近年来同期最高。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为15.33%,保持国际同业较优水平。
回顾上半年,本行经营管理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中进一步改善了经营质态。紧紧围绕宏观经济结构性改革的主线,统筹信贷总量平衡和布局优化,力求总量保持稳,投向突出准,节奏把控好。上半年新投放信贷总量1.68万亿元,其中收回移位再贷1.05万亿元;非信贷融资与地方债投资新增3,515亿元,较好发挥了大型银行引导和稳定市场预期的作用。“大小新优”的信贷布局进一步优化,金融资源与实体经济发展的契合度进一步提高。加大对“四大板块”、“三个支撑带”等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境内项目贷款新增2,105亿元,占公司贷款增量的65%。普惠金融发展加快,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的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加458亿元,增长16.8%,较好完成银保监会“两增两控”和人民银行MPA考核要求。把握经济转型升级方向,抓好新市场和优质客户拓展,打造“科创中心+特色支行”的架构,完善一体化营销服务体系。幸福产业、先进制造业、物联互联等新市场贷款增加685亿元,占境内公司贷款增量的21%。总的看,在将自身经营有效融入国家战略中,在与实体经济的融合互动中,本行经营质态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在防范化解风险中进一步夯实了经营发展基础。坚持把风险防控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紧盯风险高发领域和关键环节,精准施策,防治结合,打造安全稳健银行。实施资产质量“夯基固本”工程,抓住当前盈利增长平稳、拨备覆盖率保持较高水平的“窗口期”,拿出更多财务资源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对潜在风险实施“瘦身”管理,实现了资产质量的持续改善和更加洁净。上半年累计清收处置不良贷款1,077亿元,同比多处置166亿元。不良贷款率较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至1.54%,连续6个季度下降。逾期贷款与不良贷款的剪刀差较上年末减少255亿元,下降39.1%,连续8个季度下降。拨备覆盖率173.21%,上升19.14个百分点。加强交叉性风险防控,探索建立全口径监测和穿透式管理体系。主动对标监管要求,深化重点风险领域整治工作,强化整改问责。建立新的合规经理机制,形成前中后台贯通,专业条线、内控、内审三线联动的格局。上半年,实现“案件总量同比下降、无重大恶性案件和风险事件发生”的管控目标。积极应对国际金融监管从紧趋严态势,对标全球最佳实践,突出强化境外合规管理。
在深化转型创新中进一步激发了内生动力和内在活力。扎根实体经济和客户需求,以转型创新带动传统业务与新兴业务良性互促、境内与境外有机联动、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上半年,在全社会人民币存款同比增速创新低的情况下,本行客户存款较上年末增加1.26万亿元,取得近8年来最好水平。精打细算重点产品、潜力产品、创新产品“三本账”,以服务创造价值,实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总量和增量同业双第一。一批战略板块的“带动效应”和“续航能力”增强。智慧零售战略启动实施,大零售营业贡献占比持续提升。大资管和大投行在新规发布、市场变局中平稳推进转型,进一步扩大市场领先优势。金融市场条线把握市场轮动机遇,净利润增长30%。境外机构实现净利润15.5亿美元,同比增长12.8%。以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的双轮驱动引领全面创新,为经营发展赋能。信贷体制机制改革、利率市场化定价、重点城市行竞争力提升、人员结构调整、差异化考评等一系列改革取得积极进展。科技创新跑出“加速度”,e-ICBC 3.0智慧银行建设开局良好,尤其是平台场景引流能力大幅提升,实现线上获客706万户。面向未来的新一代信息系统——ECOS工程建设进展顺利,一批制约运营效率、客户体验和竞争力提升的痛点难点问题得到梳理优化。
5. 讨论与分析
5.1 利润表项目分析
2018年上半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金融环境,本行立足支持实体经济和满足消费者金融需求,贯彻落实金融监管要求,加强改革创新,提升价值创造与风险防控能力,保持盈利能力稳定。上半年实现净利润1,606.57亿元,同比增长4.5%,年化平均总资产回报率1.20%,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33%。营业收入3,874.51亿元,增长7.0%,其中,受益于生息资产规模增加和净利息收益率提升,利息净收入增长10.6%至2,776.16亿元;非利息收入1,098.35亿元,下降1.3%。营业支出1,922.69亿元,增长15.3%,其中业务及管理费773.76亿元,增长1.7%,成本收入比下降至19.97%;资产减值损失834.58亿元,增长36.1%。所得税费用365.59亿元,下降14.6%。
利息净收入
2018年上半年,利息净收入2,776.16亿元,同比增加266.94亿元,增长10.6%。利息收入4,568.07亿元,增加384.54亿元,增长9.2%;利息支出1,791.91亿元,增加117.60亿元,增长7.0%。净利息差和净利息收益率分别为2.16%和2.30%,同比分别上升13个基点和14个基点。
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和计息负债平均付息率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注:(1)生息资产和计息负债的平均余额为每日余额的平均数,非生息资产、非计息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平均余额为期初和期末余额的平均数。
(2)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主要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准备金。
(3)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包含买入返售款项;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包含卖出回购款项。
利息收入
◆客户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
客户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3,085.25亿元,同比增加304.82亿元,增长11.0%,主要是客户贷款及垫款规模增加以及平均收益率上升20个基点所致。
按期限结构划分的客户贷款及垫款平均收益分析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按业务类型划分的客户贷款及垫款平均收益分析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投资利息收入
投资利息收入961.74亿元,同比增加52.47亿元,增长5.8%,主要是投资规模增加以及投资平均收益率上升6个基点所致。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244.95亿元,同比增加14.77亿元,增长6.4%。
◆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
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276.13亿元,同比增加12.48亿元,增长4.7%,主要是报告期内市场利率水平同比整体提升,使得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平均收益率上升44个基点所致。
利息支出
◆存款利息支出
存款利息支出1,340.25亿元,同比增加62.71亿元,增长4.9%,是由于存款规模增加所致。
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存款平均成本分析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利息支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利息支出315.20亿元,同比增加13.22亿元,增长4.4%,主要是报告期内市场利率水平同比整体提升,使得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平均付息率上升29个基点所致。
◆已发行债务证券利息支出
已发行债务证券利息支出136.46亿元,同比增加41.67亿元,增长44.0%,主要是境外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与票据平均付息率及规模同比均有所上升,以及本行2017年下半年发行880亿元二级资本债影响所致。
非利息收入
2018年上半年实现非利息收入1,098.35亿元,同比减少13.94亿元,下降1.3%,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28.3%。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792.60亿元,增长3.4%,其他非利息收益305.75亿元,下降11.5%。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本行积极应对资管新规等监管要求,立足服务实体经济及满足消费者金融需求,持续开展中间业务转型创新,继续向实体经济和消费者减费让利。上半年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792.60亿元,同比增加25.90亿元,增长3.4%。其中:银行卡业务收入增加31.47亿元,主要是信用卡分期付款手续费和消费回佣收入增长较快;结算、清算及现金管理业务收入增加24.02亿元,主要是第三方支付业务收入增加;担保及承诺业务收入增加12.79亿元,主要是承诺业务增长较快带动收入增加。受去年保险产品监管规范和资产管理产品于今年开始缴纳增值税等因素影响,个人理财和对公理财等业务收入有所下降。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同比减少,主要是债务及股权融资业务量下降导致。
其他非利息收益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其他非利息收益305.75亿元,同比减少39.84亿元,下降11.5%。其中,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主要是保本理财产品未实现支出增加;汇兑及汇率产品净损失主要是外汇衍生产品损失增加;其他业务收入下降主要是子公司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保费收入减少;投资收益增加主要是保本理财产品已实现收益增加。
营业支出
◆业务及管理费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本行持续加强成本控制与管理,业务及管理费773.76亿元,同比增加12.85亿元,增长1.7%。
◆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834.58亿元,同比增加221.15亿元,增长36.1%,其中贷款减值损失775.52亿元,增加165.51亿元,增长27.1%。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365.59亿元,同比减少62.52亿元,下降14.6%,实际税率18.54%。
5.2 分部信息
本行的主要经营分部有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和资金业务。本行利用MOVA(基于价值会计的管理体系)作为评估本行经营分部绩效的管理工具。
经营分部信息概要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地理区域信息概要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5.3 资产负债表项目分析
2018年上半年,本行根据宏观经济政策,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形势,推动资产负债业务健康平稳发展。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适度加快贷款投放节奏和债券投资进度,进一步夯实存款客户基础,保证资金来源的稳定和持续增长。
资产运用
2018年6月末,总资产273,030.8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160.37亿元,增长4.7%。其中,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简称“各项贷款”)149,341.37亿元,增加7,006.89亿元,增长4.9%;投资62,576.81亿元,增加5,009.77亿元,增长8.7%;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8,184.53亿元,增加2,045.81亿元,增长5.7%。
资产运用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贷款
2018年上半年,本行根据国家及监管政策导向,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板块布局,为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结构性去杠杆、普惠金融、精准扶贫等提供有力的融资支持,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积极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和消费升级,推动消费对实体经济形成更大的拉动作用。2018年6月末,各项贷款149,341.3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006.89亿元,增长4.9%,其中境内分行人民币贷款130,359.56亿元,增加6,046.30亿元,增长4.9%。
按业务类型划分的贷款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按期限划分的公司类贷款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公司类贷款比上年末增加4,045.41亿元,增长4.5%。本行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板块布局,支持公共设施、交通运输、先进制造、现代服务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个人贷款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个人贷款比上年末增加3,675.22亿元,增长7.4%。其中个人住房贷款增加3,418.25亿元,增长8.7%,主要是积极支持居民自住及改善型购房融资需求。
贷款五级分类分布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贷款质量持续向好。2018年6月末,按照五级分类,正常贷款142,214.8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710.01亿元,占各项贷款的95.23%。关注贷款4,826.74亿元,减少793.00亿元,占比3.23%,下降0.72个百分点。不良贷款2,299.76亿元,不良贷款率1.54%,下降0.01个百分点。
按业务类型划分的贷款和不良贷款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公司类不良贷款余额1,870.8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1.84亿元,不良贷款率2.00%。个人不良贷款余额425.65亿元,减少19.95亿元,不良贷款率0.80%,下降0.10个百分点。
按行业划分的境内分行公司类贷款和不良贷款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2018年上半年,本行加大力度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主动对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着力满足国家重点领域投资项目贷款需求,持续推进行业信贷结构优化调整。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贷款增加846.51亿元,增长9.3%,主要是投资与资产管理、开发区等商务服务业贷款增长较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贷款增加734.09亿元,增长4.3%,主要满足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需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贷款增加662.19亿元,增长10.1%,主要是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环境保护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
制造业中部分轻工、装备制造和化工等中低端制造业领域受市场有效需求放缓、行业内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部分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出现贷款违约,不良贷款有所增加。
按地域划分的贷款和不良贷款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贷款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
■
2018年6月末,贷款减值准备余额3,983.31亿元,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减值准备3,979.96亿元,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减值准备3.35亿元。拨备覆盖率173.21%,比上年末提高19.14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2.67%,提高0.28个百分点。
按担保类型划分的贷款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逾期贷款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注:当客户贷款及垫款的本金或利息逾期时,被认定为逾期。对于可以分期付款偿还的客户贷款及垫款,如果部分分期付款已逾期,该笔贷款的全部金额均被分类为逾期。
逾期贷款2,696.10亿元,比上年末减少164.65亿元。其中逾期3个月以上贷款1,816.40亿元,增加27.83亿元。
重组贷款
重组贷款和垫款51.7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0.13亿元,其中逾期3个月以上的重组贷款和垫款7.78亿元,减少5.96亿元。
借款人集中度
本行对最大单一客户的贷款总额占本行总资本净额的3.9%,对最大十家单一客户的贷款总额占总资本净额的13.3%。最大十家单一客户贷款总额3,296.31亿元,占各项贷款的2.2%。
投资
2018年上半年,本行结合金融市场走势,适度加快投资进度,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2018年6月末,投资62,576.8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009.77亿元,增长8.7%。
投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注:(1)含本行通过发行保本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投资而形成的资产。
债券56,324.8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587.55亿元,增长4.8%。基金及其他5,944.35亿元,增加2,305.37亿元,增长63.4%。
按发行主体划分的债券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从发行主体结构上看,政府债券比上年末增加2,883.56亿元,增长8.8%;中央银行债券减少2.45亿元,下降1.3%;政策性银行债券减少1,213.57亿元,下降12.2%;其他债券增加920.01亿元,增长8.6%。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综合考虑债券市场供给和债券投资价值,本行继续加大对地方政府债和国债的配置力度。
按币种划分的债券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从币种结构上看,人民币债券增加2,457.28亿元,增长5.0%。美元债券折合人民币增加104.23亿元,增长3.5%;其他外币债券折合人民币增加26.04亿元,增长2.0%,报告期内本行平衡外币债券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情况,适时加大对美元债券的投资力度。
按计量方式划分的投资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2018年6月末,本集团持有金融债券14,017.43亿元,包括政策性银行债券8,753.12亿元和同业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债券5,264.31亿元,分别占62.4%和37.6%。
买入返售款项
买入返售款项6,879.13亿元,比上年末减少2,987.18亿元,下降30.3%,主要是本行根据内外部资金情况适时调整融出资金规模。
负债
2018年6月末,总负债251,108.7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648.92亿元,增长4.9%。
负债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客户存款
客户存款是本行资金的主要来源。2018年6月末,客户存款余额208,180.4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551.06亿元,增长6.4%。从客户结构上看,公司存款增加7,177.84亿元,增长6.7%;个人存款增加6,230.85亿元,增长7.3%。从期限结构上看,定期存款增加8,400.96亿元,增长9.0%;活期存款增加5,007.73亿元,增长5.1%。
按业务类型划分的客户存款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注:(1)包含汇出汇款和应解汇款。
从币种结构上看,人民币存款195,464.5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688.35亿元,增长6.4%。外币存款折合人民币12,715.86亿元,增加862.71亿元,增长7.3%。
卖出回购款项
卖出回购款项5,562.77亿元,比上年末减少4,900.61亿元,下降46.8%,主要是本行根据内外部资金情况适时调整融入资金规模。
股东权益
2018年6月末,股东权益合计21,922.0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11.45亿元,增长2.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21,785.99亿元,增加511.08亿元,增长2.4%。
5.4 资本充足率及杠杆率情况
本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各级资本充足率。按照原中国银监会批准的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实施范围,符合监管要求的公司信用风险暴露采用初级内部评级法、零售信用风险暴露采用内部评级法、市场风险采用内部模型法、操作风险采用标准法,内部评级法未覆盖的信用风险采用权重法,内部模型法未覆盖的市场风险采用标准法。
2018年6月末,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2.33%,一级资本充足率12.81%,资本充足率14.73%,均满足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情况表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注:(1)为应用资本底线及校准后的风险加权资产。
杠杆率情况表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本行在通过利润留存补充资本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外源性资本补充渠道,持续推进新型资本工具发行工作。本行董事会于2018年8月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末前发行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100亿元的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本行二级资本工具的发行情况,请参见本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
5.5 根据监管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主要监管指标
■
注:本表所示监管指标按照当期适用的监管要求、定义及会计准则进行计算,比较期数据不作追溯调整。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本行未发行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9号——公司债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需予以披露的公司债券。
5.6 展望
今年以来,中国经济运行延续稳中向好态势,迈向高质量发展起步良好。同时,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多,国内经济结构调整正处于攻关期,多重因素交织叠加,需要密切跟踪、综合研判、妥善应对。
本行面临的机遇主要包括:第一,中国经济发展潜力大、韧性强、后劲足、回旋空间广阔,经济增长已从过度依赖投资、出口拉动转向主要依靠消费、服务业和内需支撑,为银行经营创造了有利的大环境。第二,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开始显效发力,“放管服”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持续深化,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水平进一步提升,有效激发释放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内在活力,为银行转型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第三,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新动能加快孕育成长,“双创”蔚然成风,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既为构建智慧银行体系提供支撑,也为金融科技发展打开市场空间。第四,“十三五”现代金融体系规划出台,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进一步健全,治理金融乱象取得阶段性成果,为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和防控金融风险提供指引、创造条件。
本行面对的挑战主要包括:一是国际环境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增加,全球金融市场波动加剧,尤其是中美经贸摩擦升级可能带来多领域负面影响,使银行经营面临的风险和扰动因素增多。二是国内强监管、严监管,叠加全球金融监管的日益趋严,对银行境内外合规管理和稳健经营提出更高要求。三是跨界竞争加剧,客户金融需求场景化、金融行为移动化和金融服务离行化趋势明显,迫切需要银行加快创新转型步伐。
201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工商银行开启由大行向强行跨越新征程的起步之年。本行将围绕打造“价值卓越、坚守本源、客户首选、创新领跑、安全稳健、以人为本”的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现代金融企业这一发展愿景,奋力走好新时期的长征路。
?全面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顺应经济发展和产业变革趋势,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健全“贷”+“债”+“股”+“代”+“租”+“顾”六位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突出强化“工商银行不做小微就没有未来”的理念,强化产品服务创新和线上线下协同,把普惠金融做深、做专、做实。
?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统筹推进业务运营、人力资源、考核评价、重点城市行等领域的改革,激发经营活力和价值创造力。加快推进智慧银行建设,构建新的IT架构,以新理念、新技术,打造“数据化、智能化、智慧化”的经营管理和金融服务新体系。
?全面推进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聚焦表内表外“两张表”和境内境外“两条线”,加强源头管控和靶向施治,确保各类风险托底可控。积极推进交叉性风险防控工作,健全穿透式风险监测机制。持续抓好重点领域风险治理,培育稳健审慎的合规文化和合规管理长效机制。
6. 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6.1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604,243户,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其中H股股东123,938户,A股股东480,305户。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注: (1)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18年6月30日的股东名册。
(2)本行无有限售条件股份。
(3)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同属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4)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86,134,094,908股H股,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 704,986,268股A股。
6.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没有变化。
6.3 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的权益和淡仓
主要股东及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须予披露的权益或淡仓的人士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行接获以下人士通知其在本行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的权益或淡仓,该等普通股股份的权益或淡仓已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而备存的登记册所载如下:
A股股东
■
注:(1)截至2018年6月30日,根据本行股东名册显示,财政部登记在册的本行股票为123,316,451,864股。
(2)截至2018年6月30日,根据本行股东名册显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股票为123,717,852,951股,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股票为1,013,921,700股。
H股股东
■
注:(1)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确认,该等股份为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投资经理代表若干客户(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系根据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最后须予申报之权益披露而作出(申报日期为2017年11月28日)。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均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因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投资经理可代表客户对该等股份全权行使投票权及独立行使投资经营管理权,亦完全独立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故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非合计方式,豁免作为控股公司对该等股份权益进行披露。
6.4 优先股相关情况
◆近三年优先股发行上市情况
经原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5]189号文和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023号文核准,本行于2015年11月18日非公开发行了4.5亿股境内优先股。本次境内优先股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票面值平价发行。票面股息率为基准利率加固定息差,首5年的票面股息率从发行日起保持不变,其后基准利率每5年重置一次,每个重置周期内的票面股息率保持不变。本次境内优先股首5年初始股息率通过市场询价确定为4.5%。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15]2391号文同意,本次发行的境内优先股于2015年12月1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挂牌转让,证券简称“工行优1”,证券代码360011。本次境内优先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总额为人民币450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境内优先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净额约为人民币449.5亿元,全部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本行境内优先股发行情况请参见本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及本行网站发布的公告。
◆优先股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总数为28户,其中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数量为2户,境内优先股股东数量为26户。
前10名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18年6月30日的境外优先股股东名册。
(2)上述境外优先股的发行采用非公开方式,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为获配售人代持人的信息。
(3)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4)“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前10名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18年6月30日的境内优先股股东名册。
(2)中国烟草总公司山东省公司和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是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同属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由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优先股股息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股息的派发事项。
?优先股赎回或转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赎回或转换事项。
?优先股表决权恢复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表决权恢复事项。
?优先股采取的会计政策及理由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和《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4]13号)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和《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相关要求以及本行优先股的主要发行条款,本行已发行且存续的优先股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且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核算。
7. 重要事项
7.1 利润及股息分配
本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并经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议同意。中小股东可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经2018年6月26日举行的2017年度股东年会批准,本行已向截至2018年7月12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了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现金股息,每10股派发股息人民币2.408元(含税),共计分派股息约人民币858.23亿元。本行不宣派2018年中期股息,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股息的派发事项。
7.2 参与投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本行于2018年7月签署《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协议》,出资30亿元人民币参与投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占比4.5386%,自2018年起分4年实缴到位。本次投资尚需履行监管部门相关程序。
7.3 优先股发行相关情况
本行董事会于2018年8月30日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发行优先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优先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拟在境内外市场发行总额共计不超过等额人民币1,000亿元优先股,其中在境内市场一次或分次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优先股、在境外市场发行不超过等额人民币440亿元优先股,具体发行数额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转授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本次境内外优先股发行所募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本次优先股发行方案尚待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还需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关于本行境内外优先股拟发行的情况,请参见本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
8.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本行已根据国际、国内会计准则的变化对相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了变更,报告期内无因重大会计差错而进行的追溯调整。
9. 发布半年报及其摘要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及本行网址(www.icbc-ltd.com)。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18半年度报告亦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及本行网址(www.icbc-ltd.com)。根据国际财务准则编制的2018中期报告将于适当时间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披露易”网址(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址(www.icbc-ltd.com)刊载并寄发予H股股东。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易会满
2018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8-019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18年8月30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亲自出席13名,委托出席2名。梅迎春董事委托郑福清董事、叶东海董事委托费周林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官学清董事会秘书参加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易会满董事长主持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2018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5票,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2019年集团用工计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5票,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易会满董事长、谷澍副董事长和王敬东董事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2票,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果请见附件一。
四、关于2017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因与本议案无重大利害关系的董事人数不足3人,董事会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2017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请见附件二。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发行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5票,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定:
1.批准本行在2020年底前新增发行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100亿元的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向董事会授权的前提下,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发行时间、额度、减记或转股触发条件、期限、利率、价格、币种、发行地点(包括境内或境外)、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兑付方式及其他条款,签署有关文件,办理向有关境内外监管部门报批等所有有关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发行、兑付、赎回及其他相关后续事宜。
3.在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前提下,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对于本行已发行和未来发行的合格二级资本工具、次级债等资本工具,按照发行时确定的提前赎回条款,办理向监管部门报备及赎回等相关事宜。
授权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5票,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具体内容请见附件三。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发行优先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5票,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长期以来,本行秉承安全、稳健、高效的经营模式,坚持以内源性资本积累为基础,合理利用外源性渠道补充资本,不断提升资本管理水平。为保障本行业务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自身综合竞争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本行拟在境内外市场发行总额共计不超过等额人民币1,000亿元优先股,其中在境内市场一次或分次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优先股,用以补充资本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行已符合发行优先股的条件。本行本次在境内市场发行优先股的具体方案请见附件四。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董事长可转授权)在发出本次境内优先股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通知前,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决定对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境内优先股发行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发行优先股股票的预案》将另行公告,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优先股发行事宜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保监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八、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优先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5票,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长期以来,本行秉承安全、稳健、高效的经营模式,坚持以内源性资本积累为基础,合理利用外源性渠道补充资本,不断提升资本管理水平。为保障本行业务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自身综合竞争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本行拟在境内外市场发行总额共计不超过等额人民币1,000亿元优先股,其中在境外市场发行不超过等额人民币440亿元优先股,用以补充资本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行已符合境外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条件。本行本次在境外市场发行优先股的具体方案请见附件五。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董事长可转授权)在发出本次境外优先股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通知前,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决定对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境外优先股发行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优先股发行事宜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银保监会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九、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5票,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优先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措施的具体内容请见附件六。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制定《中国工商银行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5票,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工商银行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请见附件七。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2018-2019年度国别风险集中度限额》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5票,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2018年中期风险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5票,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提名胡祖六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5票,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近期,本行有独立董事任期将届满,且按有关规定不再连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提名胡祖六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候选人。
胡祖六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其担任本行独立董事事宜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表决通过后报中国银保监会核准。胡祖六先生担任本行独立董事的任期自中国银保监会核准之日起计算。胡祖六先生简历请见附件八,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请见附件九。
胡祖六先生在过去三年内并无在本行或本行附属公司担任职务,其与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利益关系,亦无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本行任何股份权益。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2018-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续保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5票,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召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5票,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于2018年11月21日在北京召开,具体事项请参见本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
一、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果
二、2017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
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
四、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发行优先股股票方案
五、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优先股股票方案
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措施
七、中国工商银行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八、胡祖六先生简历
九、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一
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果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1.自2015年1月起,本行董事长、行长、执行董事、副行长及纪委书记薪酬按国家对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的有关政策执行。上表中本行董事长、行长、执行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为该等人士2017年度的全部薪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本行2017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额。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行董事长、行长、执行董事、副行长及纪委书记2015年-2017年任期激励收入在任期考核(以3年为一个业绩考核任期)结束后,根据任职时间、年薪水平和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兑现。本行原董事长、执行董事姜建清先生任期激励收入为25.76万元人民币;原执行董事、副行长王希全先生任期激励收入为25.99万元人民币;原纪委书记刘立宪先生任期激励收入为48.51万元人民币;原副行长郑万春先生任期激励收入为13.07万元人民币。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行首席风险官、董事会秘书2017年度税前薪酬中,50%以上绩效年薪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金额计提于公司账户,2017年薪酬清算时不支付给个人,将于2018年至2020年视经营业绩情况延期支付,每年支付比例为1/3。首席风险官王百荣先生2017年度延期支付绩效年薪为65.17万元人民币,2017年度税前薪酬实付部分为162.29万元人民币。董事会秘书官学清先生2017年度延期支付绩效年薪为64.87万元人民币,2017年度税前薪酬实付部分为165.47万元人民币。
4.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起止时间参见本行2017年度报告及有关人员任职变动公告。2018年7月,张红力先生辞去本行副行长职务。
附件二
2017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1. 自2015年1月起,本行董事长、行长及执行董事薪酬按国家对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的有关政策执行。上表中本行董事长、行长及其他董事税前薪酬为2017年度该等人士全部年度薪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本行2017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额。
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行董事长、行长及执行董事2015年-2017年任期激励收入在任期考核(以3年为一个业绩考核任期)结束后,根据任职时间、年薪水平和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兑现。易会满先生、谷澍先生、张红力先生和王敬东先生任期激励收入情况请见上表。本行原董事长、执行董事姜建清先生任期激励收入为25.76万元人民币;原执行董事、副行长王希全先生任期激励收入为25.99万元人民币。
3. 独立非执行董事2017年度津贴标准为:基本津贴标准为30万元人民币/人/年。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席津贴为5万元人民币/职位/年,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津贴为3万元人民币/职位/年。
4. 本行董事的任职起止时间请参见本行2017年度报告及有关人员任职变动公告。2017年至今本行董事的变动情况如下:
(1)2017年1月,傅仲君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2)2017年3月,钟嘉年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3)2017年3月,希拉·C·贝尔女士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4)2017年3月,沈思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5)2017年6月,汪小亚女士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6)2017年6月,葛蓉蓉女士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7)2017年8月,梅迎春女士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8)2017年8月,董轼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9)2017年10月,叶东海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10)2018年7月,张红力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执行董事。
5. 程凤朝先生、郑福清先生、费周林先生、梅迎春女士、董轼先生、汪小亚女士、葛蓉蓉女士和傅仲君先生2017年度在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领取薪酬。
6.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因在除本行及本行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使该法人或其他组织成为本行关联方,独立非执行董事在上述关联方获取薪酬。除上述情形外,本行董事2017年度均未在本行关联方获取薪酬。
7. 本行支付的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薪酬总额约为1662.39万元人民币。
附件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
为持续增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资本实力,提升资本管理水平,为本行实现由传统大行向现代化强行跨越的战略目标提供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以单独或同时认可、发行及处置数量不超过该一般性授权获股东大会批准之日本行已发行A股及H股各自数量20%的新增A股及/或H股、优先股股份及/或购股权(包括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可转换为A股及/或H股的优先股及附有权利认购或转换成股份之其他证券),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具体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律法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及本行章程规定,特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具体议案如下:
(一)在下文第(三)段的规限下,无条件批准本行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行使本行的一切权力以单独或同时认可、发行及处置本行的新增A股、H股及优先股(合称“股份”);
(二)根据上文第(一)段的批准并在下文第(三)段的规限下,授权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作出或授出售股建议、协议及/或购股权(包括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可转换为A股及/或H股的优先股及附有权利认购或转换成股份之其他证券),而该等售股建议、协议及购股权需要或可能需要于有关期间内或结束后配发股份,以及认可、发行及处置该等售股建议、协议及购股权所需要或可能需要配发之股份;
(三)董事会依据上文(一)及(二)段之批准予以认可、发行及处置的A股、H股及/或优先股(优先股按强制转股价格计算全部转换后的A股及/或H股数量)及作出或授出售股建议、协议及/或购股权,包括认股权证、可转换为A股和/或H股的可转换债券及附有权利认购或转换成股份之其他证券的数量(上述证券按照其转换为/配发A股和/或H股的数量计算)各自不应超过本特别决议案通过日期本行已发行A股及/或H股的数量各自的20%;
(四)就本项特别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本项特别决议案获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三者中最早日期止的期间:
(i) 本行下届股东年会结束时;
(ii) 本项特别决议案通过之日后12个月届满之日;或
(iii) 本行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根据本特别决议案赋予董事会授权之日。
(五)授权董事会办理本行注册资本变动事宜,以反映本行根据本特别决议案而获授权发行的股份,并对本行章程中与发行完成后股份情况和注册资本(如涉及)有关的条款作出其认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以及采取任何其他所需行动及办妥其他所需手续以实现依据本议案所实施的股份发行行为。
二、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议案获本行股东大会批准后,董事会有关事宜的安排
为提高决策效率,确保发行成功,董事会届时可转授权董事长、副董事长、行长及董事长另行授权的其他人士共同或单独全权办理与股份发行有关事宜。
附件四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发行优先股股票方案
一、发行优先股的种类
本次境内发行优先股的种类为符合《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的优先股(以下简称“本次境内优先股”)。
二、发行数量及规模
本次境内外优先股总数不超过10亿股,总金额不超过等额人民币1,000亿元,其中境内优先股总数不超过10亿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具体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转授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发行方式
本次境内优先股将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核准后按照相关程序一次或分次完成发行。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境内优先股每股票面金额人民币100元,拟采用平价或溢价发行,具体发行价格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场惯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转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五、存续期限
本次境内优先股无到期期限。
六、发行对象
本次境内优先股向符合《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和《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每次发行对象不超过二百人,且相同条款优先股的发行对象累计不超过二百人。本行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可转授权)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按照国内市场发行规则确定发行对象。本次境内优先股采用代销的方式发行,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七、限售期
本次境内优先股不设限售期。
八、股息分配条款
(一)票面股息率确定原则
本次境内优先股拟采用可分阶段调整的票面股息率,即在境内优先股存续期内可采用相同股息率,或设置股息率调整周期,在本次境内优先股发行后的一定时期内采用相同股息率,随后每隔一定时期重置一次(该股息率由基准利率加上固定溢价确定,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或基准利率重置日前一定数量交易日的特定待偿期限的中国国债收益率,自发行首日起每隔一定时期调整一次;固定溢价为本次境内优先股发行时股息率与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且在存续期内保持不变)。
本行将通过市场询价方式或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本次境内优先股发行时的票面股息率,具体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转授权)根据发行时的国家政策、市场状况、本行具体情况以及投资者需求等因素最终确定。本次境内优先股票面股息率将不高于本行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二)股息发放条件
1.在确保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本行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后,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可以向境内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本行发行的本次境内优先股与境外优先股具有同等的股息分配顺序,均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境内优先股股息的支付
股票代码:601398
(下转B15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