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92 公司简称:远达环保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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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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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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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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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受火电机组利用小时上升、以及上年度特许经营新增装机容量翘尾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小幅上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89亿元,同比上涨4.38%;利润总额0.64亿元,同比下降0.72%,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1.环保工程业务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环保工程公司完成11个项目18台套脱硫/脱硝/除尘装置调试及168小时试运,其中脱硫10台套、脱硝3台套、除尘5台套,实现营业收入6.87亿元,同比下降10.59%,实现利润总额2,648万元,同比下降38.96%。
2.特许经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受火电发电利用小时数止跌回升,以及上年度特许经营新增装机容量翘尾影响,公司脱硫脱硝特许经营业务收入同比有所增加,特许经营业务利润同比上涨。报告期内公司特许经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56亿元,同比上涨26.15%;实现利润总额1.26亿元,同比增加8.02%。
3.脱硝催化剂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脱硝催化剂销量有向好趋势,完成脱硝催化剂销售量7575立方米(包括再生催化剂),同比增长13.4%;实现营业收入8626万元,同比增长20.26%;利润总额-344万元,同比实现减亏。
报告期内,公司特许经营业务仍然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支撑,但在业务转型方面,公司取得了一定突破。报告期内,公司市场中标率同比提高2.7个百分点,非电项目占比达43.2%。其中,铝业环保项目订单9个,中标金额4.47亿元,同比增长81.39%,水处理项目中标5756万元,同比增长450%;在钢铁、化工、石化、造纸等非电市场都取得项目新突破。报告期内,公司承担了国内首个半干法阳极焙烧项目—宁东(阳极)焙烧工序烟气净化项目、公司首个钢铁行业干法脱硫超低排放项目—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能源中心4×180T/H锅炉新建烟气脱硫除尘项目、首个燃机脱硝工程—粤电集团广前电力公司1-3号机组脱硝改造工程。国际市场,中标土耳其胡努特鲁燃煤电厂工程2×660MW超超临界机组脱硫系统EP项目,中标金额1.57亿元。
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做好业务拓展及管理控制。一是巩固传统烟气治理业务市场。服务好火电超净改造、烟气消白需求,把握盛夏酷暑及冬季供暖时机,争取环保电量稳发多发,保障环保设施的稳定运行,实现特许经营项目增产增收。在脱硝催化剂、装备制造等制造业务领域,争取市场订单,强化产品质量管控,全力提升经济效益。二是继续拓展其他领域环保市场。积极进入铝业、钢铁等非电领域烟气治理市场,做好电站废水处理等水务业务,推进固危废处理处置等环保业务。三是强化管理控制。严格执行集中招标要求。强化预算管理,综合施策,降低可控成本,控制预算外支出,杜绝不合理费用,重点管控用工总量、人工成本及非生产性开支,多措并举改善财务状况,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编号:临2018-028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0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30日上午 10:00在公司12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2人,委托出席3人(副董事长罗小波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黎定成先生,董事聂毅涛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陈来红先生,独立董事徐克美女士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王彭果先生);监事会成员3人,高级管理人员1人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武生先生主持,经董事认真审议及表决,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催化剂制造有限公司终止与新中天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项目的议案》
该事项详见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催化剂制造有限公司终止与新中天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号)。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出售所持西南证券股份的议案》
该事项详见公司关于公司拟出售所持西南证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号)。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编号:临2018-029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催化剂制造有限公司终止与新中天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项目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催化剂公司与中天环保因双方合作意愿及合作基础变更,决定终止以交叉持股方式合作开发中天工业危废集中焚烧处置工程项目及废弃催化处理(重庆)项目。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远达催化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催化剂公司”)与新中天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环保”)本着优势互补、共谋发展的目的,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拟以交叉持股的方式,共同建设中天工业危废集中焚烧处置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中天危废项目”)和废弃催化处理(重庆)项目(以下简称“废弃催化剂处理项目”)两个项目(该事项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催化剂制造有限公司与新中天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1号)。因中天环保将逐步调整发展战略,拟退出综合利用公司,并书面发函要求终止双方合作。同时,鉴于项目推进迟缓,双方合作意愿及合作基础变更,经公司审慎研究,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终止与中天环保合作开发上述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内容及合作方案
1.中天危废项目拟由催化剂公司与中天环保共同出资组建危废集中焚烧处置工程项目公司共同开发,催化剂公司持股45%,中天环保持股55%。
2.废弃催化剂处理项目,催化剂公司已成立重庆远达催化剂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催化剂综合利用公司”)负责运营,催化剂综合利用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缴资本100万元。催化剂公司拟按照国有产权转让的有关规定,向中天环保转让所持有催化剂综合利用公司的45%股权,转让后催化剂综合利用公司由催化剂公司持股55%,中天环保持股45%。
(二)项目合作进展情况
1.中天危废项目:催化剂公司与中天环保签署公司章程,并于2015年11月30日成立重庆新中天渝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西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首次应出资1000万元。渝西公司成立后,中天危废项目由于环评无法落地,项目审批工作迟迟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故双方至今未进行实质性出资。截至2017年底,渝西公司经年报审计已发生费用206万元,由中天环保以借款形式进行支付。
2.废弃催化剂处理项目:催化剂公司于2015年成立综合利用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至今实际到位500万元(全为催化剂公司出资)。2016年7月4日收到中天环保支付股权转让对价款44.919万元(按当时整体评估价值99.82万元为基础转让45%股权),并于2016年7月11日收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其后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但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截止目前,中天环保只支付了交易价款,剩余注册资本尚未实际出资。
二、合作终止的原因
公司废弃催化剂处理项目已于2016年4月投产并产生经济效益,而共同成立的渝西公司因中天危废项目因环评原因一直处于审批停滞状态,难以保证催化剂公司对等的股东权益。同时,中天环保将逐步调整发展战略,专注危废处置,陆续退出部分非主业,拟退出综合利用公司,并书面发函要求中止双方合作。
三、项目合作终止的方案
鉴于催化剂公司与中天环保均未对拟持股的项目公司有实质性投资,根据目前实际情况,拟按双方自行承担各自项目公司损益的方式进行后续处理。后续具体处理方案如下:
(一)废弃催化剂处理项目
鉴于催化剂公司已与中天环保签订综合利用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但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由于综合利用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未完成,中天环保还不属于综合利用公司的股东,只需提供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要求提供的相关终止交易文件,即视为对此国有产权转让交易正式终止。
(二)中天危废项目
催化剂公司现持有渝西公司45%股权,拟将此部分股权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方式,按相关规定进行转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固危废业务作为公司主要拓展的业务板块,仍然是公司主要的发展方向,公司将继续致力于固危废业务的拓展。此次催化剂公司决定终止与中天环保合作开发项目,是基于双方合作意愿及合作基础发生变化,且双方均未对拟持股的项目公司有实质性投资,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和当期损益造成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 600292 证券简称 远达环保 编号 临2018-030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公司所持西南证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拟在2018年年内通过二级市场出售所持西南证券股份。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2018年年内通过二级市场分次出售所持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369”,证券简称“西南证券”)股份,具体出售数量与时间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拟出售所持西南证券股份的议案》,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上述议案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西南证券的目的
公司本次拟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西南证券的股份,主要是为缓解公司项目投资、置换到期贷款等资金压力,优化资产结构。
三、上述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经公司初步测算,按照2018年8月29日收盘价,出售公司所持有的西南证券1110万股股份,扣除成本和相关税费后获得的收益约为3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54%,以上收益将计入公司当期损益。
四、风险提示
鉴于出售西南证券数量与股价尚不确定,相关初步财务测算数据未经审计,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