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ST华信 公告编号:2018-080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一、董事长李勇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孙为民先生、副总经理崔振初先生:无法保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不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理由是:1、公司因2017年年度报告涉嫌虚假记载,于2018年8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目前立案调查和公司自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尚未形成最终结论。
2、2018 年的半年报是在 2017 年年报的基础上编制的,由于 2017 年年报被审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对2018年半年报持保留意见。
二、董事陈秋途先生:无法保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不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理由是:1、公司因2017年年度报告涉嫌虚假记载,于2018年8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目前立案调查和公司自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尚未形成最终结论。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于2018年6月2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履职,公司历史经营情况尚待核查确认。
三、董事唐啸波先生:无法保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不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理由是: 1、2018 年半年报是在 2017 年年报的基础上编制的,由于 2017 年年报被审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因此 2018 年半年报依然存在错报风险。尽管在此期间管理层为消除非标审计意见的原因做出了积极努力,但这些原因尚未完全消除。
2、由于公司存在大规模应收账款逾期、整体资金短缺、流动性紧张、应收账款清收进度缓慢、业务规模大幅度萎缩等情况;而公司既未对2018年半年报进行审计而得到最终财务数据,又未得到专业机构对其合法性、公允性和完整性书面确认;因此本人无法判断《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但考虑到信息披露及时性的要求,以及向投资者披露公司现状的义务,本人同意本次半年报在充分提示风险的情况下进行披露。
本人希望并将督促公司管理层对下半年的经营、管理、应收账款催收、公司发展等主要事项制订明晰的工作目标和计划、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障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彭娟女士、蔡宝生先生、罗守生先生:无法保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不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理由是: 1、公司因2017年年度报告涉嫌虚假记载,目前正接受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存在大规模应收账款逾期,整体资金短缺、流动性紧张,业务规模大幅度萎缩等情况。
2、三位独立董事均于2018年6月2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履职,公司历史经营情况尚待核查确认。
三位独立董事要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希望并将督促公司管理层对下半年的经营、管理、应收账款催收、公司发展等主要事项制订明晰的工作目标和计划、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障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五、财务负责人张娟女士:无法保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不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理由是: 1、公司因2017年年度报告涉嫌虚假记载,于2018年8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目前立案调查和公司自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尚未形成最终结论。
2、由于 2017 年年报被审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2018 年的半年报是在 2017 年年报的基础上编制的,本人对2018年半年报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法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中涉及关联方及其关联交易事项说明,无法确定关联方及其交易是否已按会计准则规定得到识别和披露,因此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对2018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的整体影响。
六、监事会主席熊凤生先生、监事邢根苗先生:无法保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不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理由是:1、公司因2017年年度报告涉嫌虚假记载,于2018年8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目前立案调查和公司自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尚未形成最终结论。
2、2018 年的半年报是在 2017 年年报的基础上编制的,由于 2017 年年报被审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本人对2018年半年报持保留意见。
七、监事徐欢欢女士:无法保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不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理由是: 1、本人2018年7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未参与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经营,公司上半年度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尚待核查。2、公司目前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中,本人无法确定本次调查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影响情况。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仍然以能源贸易业务、保理业务为两大主营业务。由于两大主营业务出现大规模应收账款逾期,公司整体资金短缺、流动性缺乏,致使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出现大幅萎缩,公司经营业绩亏损。
1、经营业绩亏损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26,537,010.03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0.75%,实现营业利润-635,439,026.0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88.53%,实现利润总额-637,070,504.3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88.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0,405,194.9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83.98%,基本每股收益-0.3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72.73%。
公司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在于:
(1)公司两大主营业务出现大规模应收账款逾期,公司整体资金短缺、流动性缺乏。
(2)为维持公司稳健运营,香港天然气、保理公司仅保持存量业务的后续跟进,暂缓发展新业务。
(3)福建华信成品油贸易业务受流动性短缺影响,业务规模大幅萎缩。
(4)根据上市公司近期发布的资产减值计提公告,截至2018年6月30日,两项主营业务应收账款逾期金额折合人民币约为50亿元,累计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共计6.18 亿元,严重拖累了公司的经营业绩。
2、改善经营业绩的重要举措
(1)以财务管理为重点加强公司管控,争取银行借款展期,降低有息负债,对客户应收款项予以催收,尽早收回资金。努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确保公司生产运营资金的需求,缓解资金压力。
(2)针对各类型的资产,公司将采取不同的管控措施,不断减少无效资产且盘活资产,加快资产周转和利用,切实改善资产结构。努力减少效益流失,增加企业资产管理收益。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勇
2018年08 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ST华信 公告编号:2018-078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8年8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8月29日上午10:3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公司3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3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蔡宝生先生、独立董事罗守生先生、独立董事彭娟女士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1、公司因2017年年度报告涉嫌虚假记载,目前正接受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存在大规模应收账款逾期,整体资金短缺、流动性紧张,业务规模大幅度萎缩等情况;2、三位独立董事于2018年6月2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履职,公司历史经营情况尚待核查确认。
公司董事唐啸波先生对本议案投赞成票,基于要求以下前提条件:1、为了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及时性的要求,以及向投资者披露公司现状的义务,本次半年报应是在充分提示风险的情况下进行披露;2、公司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方案应与专业机构充分沟通并对其合法性、公允性和完整性确认;3、公司应对2018年半年报请专业机构审核,若公司进行半年报审计,最终财务数据以经审核或审计报告为准。
《摘要》内容详见2018年8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8-080号公告;《全文》内容刊登在2018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ST华信 公告编号:2018-079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8年8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8月29日上午11:0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熊凤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职工监事徐欢欢女士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1、本人2018年7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未参与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经营,公司上半年度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尚待核查。2、公司目前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中,本人无法确定本次调查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影响情况。
《摘要》内容详见2018年8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8-080号公告;《全文》内容刊登在2018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