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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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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一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深耕主业,全面出击

  作为环保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一直专注于供水、污水及固废等环保领域,紧跟政策引导方向和行业发展趋势,积极把握政策机遇,加快拓展主营业务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夯实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的基础。

  作为公司主营业务的环保业务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投产规模73.23万吨/日,2018年上半年环保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40,326.47万元,为总营业收入的96.15%,同比增加55,765.53万元,增幅14.50%;实现利润总额45,062.61万元,同比增加5,814.90万元,增幅14.82%;实现归属首创净利润24,261.09万元,同比增加3,084.52万元,增幅14.57%。

  今年,城镇水务业务增长态势良好,河北华冠科技环保有限公司、石河子首创水务有限公司、长治市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大连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漯河首创格威特水务有限公司等项目正式投入运营,推动了公司收入增长;同时,公司固废处理业务不断优化提升,下属子公司首创环境作为公司固废业务的主要发展载体,通过借鉴并深度吸收、消化境外公司在固废全产业链上技术、运营、管理等方面先进经验,深度拓展国内固废业务,不断加强固废平台公司的地位,进一步强化公司在国内固废市场上的竞争力;此外,公司积极培育的能力型业务正在逐步推进,工程建造、运营服务、信息化技术、战略采购等业务成为收入潜在增长点。

  2、挖潜增效,卓越运营

  公司在工程建设方面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已完成了全国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的整体管控,显著提升了公司工程管理水平,带来公司工程利润的快速增长。针对公司建设项目多,参与供应商多等实际情况,公司对工程管理和物资采购工作进行了优化,提高了工程建设与供应链效率,降低了工程及采购成本,有效提升了公司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逐步加强轻资产能力建设,充分利用长期积累的运营数据,打造科技化、智慧化的运营管控平台,构建卓越运营体系。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79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8月17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临2018-081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湖南省常德市皇木关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一期提标BOT项目的议案》

  1、同意下属公司常德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常德市皇木关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一期提标BOT项目,项目规模为新建常规处理单元5万吨/日及深度处理单元20万吨/日,投资金额为人民币44,034万元;

  2、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2018-082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投资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总规模6万吨/日,本期规模3万吨/日,总投资人民币20,840万元;

  2、同意公司设立项目公司淮南经开区首创污水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出资人民币6,252万元,持有其100%股权;

  3、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2018-083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合肥市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投资合肥市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PPP项目,项目规模为30万吨/日,包括存量规模20万吨/日,新建规模10万吨/日,总投资约人民币107,311万元;

  2、同意公司设立合肥十五里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37,560万元,持有其100%股权。由合肥十五里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合肥市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

  3、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2018-084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80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8月17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18年8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经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会议由监事郭雪飞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后,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报告的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报告的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合规性、安全性进行了核查和判断。公司在2018年度上半年严格遵守相关募集资金使用规定,履行了相关披露义务,未出现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损害中小股东的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31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81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430号)核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0,307,062股,每股价格人民币9.77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54,699,995.7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12,839,995.7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月19日全部到位。

  截至2018年6月30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76,505万元;累计取得理财利息收入和委托贷款收益等7,998.11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437.77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5,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2014年8月25日召开的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分别在工商银行北京安定支行、交通银行北京三元支行、兴业银行北京世纪坛支行开立了三家募集资金监管帐户,同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也不存在问题。截至报告期末,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公告编号:临2018-082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湖南省常德市皇木关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一期提标BOT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本项目总规模为新建常规处理单元5万吨/日及深度处理单元20万吨/日,本项目预估总投资为人民币44,034万元。公司拟由全资孙公司常德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

  ●特别风险提示:建设期紧张,不能按时完工风险。

  一、项目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湖南省常德市皇木关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一期提标BOT项目的议案》,常德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将投资湖南省常德市皇木关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一期提标BOT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本项目总规模为新建常规处理单元5万吨/日及深度处理单元20万吨/日,预估总投资为人民币44,034万元。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湖南省常德市皇木关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一期提标BOT项目,总规模为新建常规处理单元5万吨/日及深度处理单元20万吨/日。项目预估总投资44,034万元,项目建设范围包括常德市皇木关污水处理厂厂区红线内的项目全部设施及红线外的尾水连接工程,项目特许经营期30年(自2014年11月15日起计算),在深度处理单元未进入正式商业运营前出水水质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在深度处理单元进入正式商业运营后出水水质应符合一级A标准。

  (二)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常德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00万元,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南首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项目公司经营范围:以自有合法资金进行水务项目的投资与管理、水环境保护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咨询,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常德市武陵大道中段88号,联系人:黄金陵。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签署:由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甲方)和项目公司(乙方)签署《〈常德市皇木关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一期提标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二)》,协议内容如下:

  1、 项目规模:新建常规处理单元5万吨/日,深度处理单元20万吨/日。

  2、 特许经营权:甲方授予乙方独家在特许经营期内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常德市皇木关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一期提标BOT项目,并获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权利。

  3、 特许经营期:30年(含建设期),自2014年11月15日起计算。

  4、 出水水质标准:深度处理单元未进入正式商业运营前出水水质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在深度处理单元进入正式商业运营后出水水质应符合一级A标准。

  5、 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在深度处理单元正式商业运营前,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按0.8888元/吨执行,深度处理单元正式商业运营后,污水处理服务费暂定单价为1.7167元/吨。最终确认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具体根据常德市财评确定的投资额进行调整。最终确定的总投资额比测算的暂定投资金额每减少(或增加)100万,一级A标准出水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在暂定单价1.7167元/吨基础上下降(或上升)0.0020元/吨。

  6、 价格调整与支付:进水水量达不到基本污水处理量,按照基本处理量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扣除不足部分变动成本);实际处理水量超过基本处理量,则按实际处理水量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扣除超出部分固定成本及其他)。甲方按月结算并支付污水处理费。

  7、 调价机制: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每两年对当年运营成本(电力、药剂、人工成本及污泥运输费占污水服务费单价的比例)进行审核一次,与两年前同期运营成本对比,波动超过5%可以根据污水处理基本单价的调价公式和条件进行调价,但每次调价需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8、 期满移交:乙方到期无偿移交项目设施所有权益予甲方。

  9、 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投资本项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将对公司下一步拓展在常德市水务市场的占有率和影响力、对公司继续拓展周边区域水务市场具有积极意义。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公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一)建设期紧张,不能按时完工风险:项目用地上的征地拆迁工作尚未完成,另须开展施工单位招标工作,建设期紧张。

  解决方案:项目公司积极与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沟通,通过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时协调常德市相关职能部门,在征拆资金到位迅速完成征拆、土地平整和杆线迁移工作,同时进行施工单位招标工作;在完善报批报建手续同时制定进度控制目标、合理配置资源,完善相关手续后严格控制工程进度和质量,保障本项目按期完工。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3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项目总规模6万吨/日,本期规模3万吨/日,预计总投资20,840万元;公司拟成立的全资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和运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52万元,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6,252万元,持有项目公司100%股权。

  ●特别风险:延期完工的风险。

  一、项目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预计总投资为人民币20,840万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总规模6万吨/日,本期规模3万吨/日。公司拟成立的全资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和运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6,252万元,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6,252万元,持有项目公司100%股权。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总规模6万吨/日,本期规模3万吨/日;预计总投资20,840万元;特许经营期30年(不含建设期,自进入商业运营之日起计算);项目需于2018年12月31日前主体工程(部分主要设备安装完成)完工,2019年3月底前通水、调试、试运行;出水水质执行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二)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暂定名为淮南经开区首创污水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资本为6,252万元,全部由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公司持有项目公司100%股权。

  项目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名,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管理层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财务总监1名。

  三、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主任:张海涛。地址:淮南市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北路1号。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甲方)和公司(乙方)签署《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待项目公司成立后在协议签字页签字盖章。

  1、特许经营权:甲方授予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进行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并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的独家权利。乙方的特许经营权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始终持续有效。

  2、项目规模:总规模6万吨/日,本期规模3万吨/日。

  3、项目取得土地方式:特许经营期限内,乙方无偿使用项目土地,但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项目土地使用权。

  4、特许经营期:30年(不含建设期,自进入商业运营之日起计算)。

  5、项目建设期:2018年12月31日前主体工程(部分主要设备安装完成)完工,2019年3月底前通水、调试、试运行。

  6、商业运行:商业试运行期间若出水水质连续七天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乙方应向甲方申请开始商业运营。甲方同意开始商业运营日或视为开始商业运营日进入商业运营期。

  7、出水水质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8、基本水量:第一年基本水量为1.8万吨/日,第二年基本水量为2.1万吨/日,从第三年开始至特许经营期结束为2.4万吨/日。

  9、初始污水处理服务费及价格调整:初始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按照前三年单价5.33元/吨。自项目进入商业运营日起,暂按初始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支付。一年后由甲方组织第三方进行成本审计,以实际发生成本再调整污水处理服务费,对已支付的污水处理服务费,按多退少补原则进行调整。今后污水处理服务费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

  10、污泥排放标准及处理:乙方将污泥进行浓缩和脱水处理,污泥含水率≤60%,污泥处置及运输费不含在污水处理服务费中,如非乙方原因导致污泥无法外运,乙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经济和行政责任。

  11、期满后项目移交:乙方对项目设施的所有权利和利益项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12、协议生效条件:自甲方及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公司在淮南市已投资多个供水和污水项目,已在该区域形成区域化规模效应,投资本项目能更好地实现公司在该区域的集约化管理。因此投资本项目对提升淮南区域所属公司整体收益具有积极意义。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公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延期完工的风险:本项目因工期紧张,存在不能按期完工的风险。

  解决方案:强化工程整体管控能力。(1)预先准备项目开工前各项工作;(2)分包协议中明确施工方工期,传导工期压力;(3)强化工程现场项目管理。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84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合肥市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本次投资项目总规模30万吨/日,其中存量一期规模5万吨/日,存量二期规模5万吨/日,存量三期规模10万吨/日,新建四期规模10万吨/日,总投资为人民币107,311万元。由公司在合肥市成立PPP项目公司-合肥十五里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 “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560万元(最终数额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37,560万元,持股100%。

  ●特别风险提示:工期延误风险。

  一、项目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合肥市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议案》,公司将以BOT+TOT的方式投资合肥市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PPP项目,项目总规模为30万吨/日,其中存量项目规模20万吨/日,新建项目规模10万吨/日,总投资为人民币107,311万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由公司在合肥市成立的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总规模为30万吨/日,其中存量一期规模5万吨/日,存量二期规模5万吨/日,存量三期规模10万吨/日,新建四期规模10万吨/日,项目工程范围为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及辅助工程的建设和存量一期、二期、三期,新建四期工程及辅助设施、再生水回用泵站的运营、维护。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 29年,其中,新建四期工程的建设期 1年(不含3个月试运行期),运营期28年;存量一期、二期、三期工程的运营期 29年。

  (二)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560万元,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37,560万元,持股100%。项目公司经营范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处理技术与设施的投资、改造、建设、运营、维护、应用服务及其他相关业务(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三、 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实施机构)

  主任:姚凯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51号

  (二)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

  主任:柳勇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51号友谊大厦11~12层

  (三)合肥市国土资源局

  局长:储昭海

  地址:合肥市怀宁路1800号国土规划大厦

  (四)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宁

  注册资本:965,300万元

  控股股东:合肥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90122917R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武汉路229号

  经营范围: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基础产业、能源、交通及市政公用事业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任务;从事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实施项目投资管理、资产收益管理、产权监督管理、资产重组和经营;参与土地的储备、整理和熟化工作;整合城市资源,实现政府收益最大化;对全资、控股、参股企业行使出资者权利;承担市政府授权的其他工作;房屋租赁。(涉及许可证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由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甲方)和合肥十五里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签署《合肥市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特许权协议》(以下简称《特许权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特许经营权:甲方授予乙方设计、投融资、建设四期工程,并负责十五里河污水厂(包括一、二、三、四期)整体运营维护的权利,乙方向甲方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获得污水处理服务费。

  2、特许经营期:自《特许权协议》正式签署生效日起 29 年(含建设期)。

  3、项目规模:30万吨/日。

  4、项目用地:甲方协同国土部门和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四期工程土地使用权出让、存量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向乙方供应本项目用地。

  5、期满移交:特许经营期满,乙方应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无偿、完好移交乙方对项目设施的所有权益。

  6、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各自正式授权的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二)协议签署:由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甲方)和合肥十五里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签署《合肥市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资产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资产转让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转让内容:甲方将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存量资产的全部权利和权益及存量土地使用权转让至乙方。

  2、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转让价款为62,131万元。生效日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支付首期付款(不得低于转让价款的50%且不得低于1亿元),其余款项应在生效日后 120 日内付清。

  3、资产交付:转让资产采用现状移交的方式完成交付,自资产权益转让日起,无论该资产是否需承运,乙方承担转让资产的风险。

  4、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起开始生效。

  (三)协议签署:由合肥市排水管理办公室(甲方)和合肥十五里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签署《合肥市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PPP项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污水处理服务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商业运行:本项目四期工程通过环保验收且连续30日出水达标,并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后可申请商业运行。

  2、出水水质标准:出水水质在稳定达到《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的基础上,满足总磷、总氮、氨氮、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5项主要指标浓度值分别不高于0.3、5、1.5、30、6mg/L的要求。

  3、基本水量:自运营交接日起至开始商业运行日前一日止的期间内,一、二、三期工程不设定年基本水量;自开始商业运行日起设年基本水量,其中,第一年,年基本水量=当年正常商业运行天数×16万吨/日;第二年,年基本水量=当年正常商业运行天数×17万吨/日;第三年至特许经营期结束的每一年,年基本水量=当年正常商业运行天数×18万吨/日。

  4、初始污水处理价格及调整:初始污水处理价格为1.26元/吨,污水处理价格自第四个运营年开始可作调整,每三年调整一次。

  5、污水处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按月付费,按年结算。

  (1)当实际处理水量不超过设计处理量的1.1倍时,污水处理服务费=实际处理水量×污水处理价格。

  (2)当实际处理量超过设计处理量的1.1倍但不超过设计处理量的 1.3倍时,污水处理服务费=设计处理量的1.1倍×污水处理价格+(实际处理水量-设计处理量的1.1倍)×污水处理价格×50%。超出1.1倍至1.3倍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在年度核算时支付。

  (3)当开始商业运行后出现政府方原因导致计划外暂停、政府行为(没收、国有化、征用)和法律变更时,污水处理服务=日基本水量×该期间的天数×污水处理价格。其中,开始商业运行后第一年的日基本水量为16万吨/日;第二年的日基本水量为17万吨/日;第三年至特许经营期结束的每一年的日基本水量为18万吨/日。

  6、污泥处理:乙方负责将污泥脱水至含水率小于80%后运送至甲方指定的污泥集中处理处置地点,若该指定地点发生变化导致单程运输距离超过50公里,经甲方审核后,对超出50公里后的运输费用按1元/吨·公里补偿乙方。

  7、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起开始生效。

  (四)由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甲方)和合肥十五里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土地出让合同》),协议内容如下:

  1、出让土地:总面积约为54,531平方米,坐落于包河区大圩路与天津路交口东南角。

  2、交付状态:按现状交付。

  3、土地出让价款:约为人民币6,707万元。

  4、土地出让价款支付: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

  5、协议生效条件: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临近合肥高铁南站及安徽省行政中心,工业基础发达,经济实力雄厚,文化建设势头强劲,具有极佳的区位优势及发展前景。因此,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将为合肥直属业务区继续拓展新项目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也将为公司在合肥市污水处理市场开拓一片新的领域,对公司部署“长三角城市群”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公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工期延误风险:本项目若政府延迟交付四期工程项目用地,可能存在工期延误的风险。

  解决方案:科学管控时间,合理统筹工作,并安排专人积极配合、督促政府方提前推进项目土地移交事宜,避免工期延误。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85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六号——环保服务》、《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七号——水的生产与供应》的要求,现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二季度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水务行业经营数据

  ■

  注:本公告水务行业经营数据为公司控股企业数据。

  二、公司环保行业经营数据

  公司环保领域主要涉及固体废弃物处理及其他相关业务,第二季度国内新增订单总额为87,740.91万元人民币。其中,固体废弃物处理发电业务具体经营数据如下:

  ■

  注:该区域项目尚在试运营过程中,尚未正式签署购售电协议,该价格为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上网电价。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公司代码:600008                                       公司简称:首创股份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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