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163.6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24%;实现利润总额13,449.2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5.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75.2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2.97%。其主要原因系2018年1-6月原材料平均单价较往年同期大幅上涨,且涨幅大于产品单价的上涨幅度,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年度目标开展管理创新、标准落地、铁军打造等工作,全力以赴练内功,传递荣晟新印象。
1、深化战略布局、强拓市场:公司在面临着外部市场竞争和内部转型升级的双重压力下逐渐明晰公司的业务战略,不断创新引导,持续深化改革。积极拓展公司的产品市场,加强与客户的沟通,提高客户满意度,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供货保障能力和产品品质的稳定性。
2、技术改造、降本增效:公司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将生产线上的关键部位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降低产品的制造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如淘汰落后产能,开展透平风机改造等技改项目,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了单位产品能源损耗。
3、节能降耗、绿色发展:技术上公司从源头抓起,实施一系列技术节能和工艺创新,引进新能源空压机设备,淘汰落后电机,实施纸渣资源化绿色节能改造等项目。管理上创新考核机制,倡导员工节能金点子,从岗位自主发现节能降耗点到合作实施节能举措。公司将“节能降耗促进绿色发展“的理念贯穿于经营管理之中,通过组织升级、管理升级、装备升级,全面提升员工节能意识,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优化组织系统、提升人才质量:公司通过组织队伍建设打造铁军团队,跨部门输送人才精英,提高组织的素质,先后获得“先进基层党组织”、“‘双创’先锋团队”等荣誉称号。同时开设学习班,加强员工技能岗位培训,进一步优化师徒帮带制度,培养企业的后备力量。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18-042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冯荣华董事长主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4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该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45)。
(五)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波动的影响,公司继续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为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充分落实员工激励,经公司与激励对象协商一致,公司董事会审慎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公司本次终止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褚芳红女士已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
(六)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在关联银行存贷款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预计在关联银行存贷款之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
关联董事冯荣华先生已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49)。
三、备查文件
1、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18-043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8月24日通过通讯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祥根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4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内控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该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4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对相关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18-044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3105号文《关于核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68.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10.4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30,739,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5,939,2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800,000.00元,上述款项已于2017年1月11日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1月11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00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6,642.13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25,260.42万元,本年度使用1,381.71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总计为3,005.26万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52,643.66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购买理财产品余额29,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会同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与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开支行(以下简称“平湖农商”)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止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022号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17年1月1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20,261.31万元。公司于2017年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261.3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7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200.00万元(含4,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可滚动使用。
2018年3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900.00万元(含2,9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可滚动使用。
根据上述决议,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18-045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0令)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编制了本公司于2017年1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3105号文《关于核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68.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10.4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30,739,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5,939,2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800,000.00元,上述款项已于2017年1月11日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1月11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00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总额为330,739,200.00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24,497,326.8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06,241,873.20元,已由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月11日汇入公司开立在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开支行账号为201000166063647的账户。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11,441,873.2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800,000.00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022号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17年1月1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20,261.31万元。公司于2017年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261.3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利用暂时闲置资金投资保本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2017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200.00万元(含4,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可滚动使用。
2018年3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900.00万元(含2,9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可滚动使用。
根据上述决议,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20%(含20%)以上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20%(含20%)以上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五、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3,005.26万元(包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2,90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0.19%。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原因为部分工程设备款的尾款尚未支付完毕。该部分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项目。
六、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差异。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截至2018年6月30日)
■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18-046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首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1人共计259万股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上述相关公告于2017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2、公司于2017年10月9日在公司内网和公示栏公布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1月21日。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7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有关公告于2017年1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4、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5、2018年1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事宜,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6、2018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郑立聪已离职,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20,000股,回购注销价格为34.79元/股,本次拟回购注销数量占本次激励计划所授予股票数量的1.07%,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156%。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郑立聪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7、2018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28,5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7,130,000元,派送红股51,420,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79,970,000股。
8、公司于2018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并发布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回购结果公告》。
9、2018年8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体41人共计259万股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关于终止实施激励计划的说明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
1、回购原因
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波动的影响,公司继续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为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充分落实员工激励,经公司与激励对象协商一致,公司董事会审慎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之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本终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注销数量
本次终止激励计划拟回购注销41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59万股。
3、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故公司将以24.4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41名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三、本次回购注销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后对于截止2018年8月底已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908.92万元不予转回,对于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3264.68万元在2018年加速确认,对于与激励对象离职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予确认。综上所述,公司因本次激励计划终止需在2018年共计提4173.60万元股份支付费用。公司本次终止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股东的权益,由于股份支付费用加速确认将对公司净利润产生影响,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本次终止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拟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终止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决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对相关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但公司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根据《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八、备查文件
1、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终止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注销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18-047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59万股,公司股本将由17,994.2万股减少至17,735.2万股,注册资本由17,994.2万元减少至17,735.2万元。公司就本次减少注册资本事宜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同时,鉴于公司具体情况,对其他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本次公司章程拟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18-048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在关联银行存贷款之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为在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农商行”)存贷款情况 2018 年全年预计,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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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农商行存贷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贷行为,利率按商业原则,参照农商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2018年交易情况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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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农商行存贷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贷行为,利率按商业原则,参照农商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
公司持有农商行3.04%的股份,且公司董事长冯荣华先生兼任农商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法人的认定,农商行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何雪根
注册资本:42814.0697万人民币
住所: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518号
经营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农商行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6月30日,总资产2,669,366.89万元,负债总额2,452,732.63万元,净资产额216,634.26万元,营业收入41,040.49 万元,利润总额19,252.50万元,净利润13,294.07万元(未经审计)。
公司持有农商行3.04%的股份,且公司董事长冯荣华先生兼任农商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三)”对关联法人的认定,农商行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为公司在农商行存贷款全年预计,利率按商业原则,参照农商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农商行存贷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贷行为,利率按商业原则,参照农商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沟通并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经独立董事审核后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在农商行存贷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贷行为,虽系关联交易,但利率按商业原则,参照农商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2、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在农商行存贷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贷行为,虽系关联交易,但利率按商业原则,参照农商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定价公允,公司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18-049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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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9月1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镇南东路58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17日
至2018年9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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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第2个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1人;第3个议案应回避的关联股东为冯荣华先生和张云芳女士。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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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登记地点: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证券办公室
(七)登记时间:2018年9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现场会期半天。
(二)会议咨询:张岸平
联系电话:0573-85986681
传 真:0573-85988880
邮 箱:rszyzhengquan@163.com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9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165 公司简称:荣晟环保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