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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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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747                               公司简称:ST大控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为避免宏观经济系统性风险及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对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严格控制风险缩减原有传统现货交易业务量。同时,公司积极落实董事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的战略思想,依托收购力昊金属和丰禧供应链大力发展供应链管理及供应链金融为核心的产业结构,力昊金属和丰禧供应链的管理团队拥有丰富的经验,以及供应链配套服务业务的经验,这将会给公司带来新的经营模式及更多盈利增长点。

  随着有色金属工业积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去产能等多因素推动下,国内主要有色金属产品价格相对稳定,公司积极开拓大宗商品业务,但鉴于大宗贸易所处发展环境较为复杂,整体行业竞争激烈,且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仍面临着国内、国际多重因素政策、环境等影响,在确保公司稳步发展的同时,公司加强资金管控和使用,深化内部管理,整合资源,公司运营效率进一步得到提升。

  公司未来将加大对主营业务市场的投入,扩大经营规模,持续优化和提升公司的产业结构,拓展上市公司收入渠道,提升公司整体的经营业绩。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ST大控    编号:临2018-069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8月23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五)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梁军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投票结果:7票赞成,O票反对,O票弃权。

  2、审议《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临2018-71号《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投票结果:7票赞成,O票反对,O票弃权。

  (二)本次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113,266.42元。关于自然人张少白与公司就合同纠纷向法院申请扣划公司存放于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在银行(账号:2001234255000855)的存款8,400万元。依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市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了保障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已聘请律师跟进处理上述事项,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被扣划事项向相关部门提出异议交涉,并要求其尽快从法院账户划回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管理层将积极处理该事项。同时,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用于远中租赁增资的募集资金22,500,000.00元及时以自有资金补充到募集资金账户中。

  特此公告。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47     证券简称:ST大控     编号:临2018-070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8月23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进行了通知。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本次监事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丛旭日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投票结果:3票赞成,O票反对,O票弃权。

  (三) 关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113,266.42元。关于自然人张少白与公司就合同纠纷向法院申请扣划公司存放于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在银行(账号:2001234255000855)的存款8,400万元。依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市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了保障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已聘请律师跟进处理上述事项,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被扣划事项向相关部门提出异议交涉,并要求其尽快从法院账户划回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管理层将积极处理该事项。同时,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用于远中租赁增资的募集资金22,500,000.00元及时以自有资金补充到募集资金账户中。

  详见公司临2018-071号《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投票结果:3票赞成,O票反对,O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ST大控    编号:临2018-071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54号),2014年6月公司向公司大股东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原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4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7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101,175.8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3,898,824.18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4年6月9日到账,并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勤信验字【2014】第1021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219,323,530.67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59,450,387.70元(募集资金账户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全部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共同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113,266.42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因公司国企期间遗留问题,辽宁金菱律师事务所诉公司460万委托代理合同纠纷案,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9月轮候冻结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账号:2001234255000855)。

  2016年5月,公司由于前期国有改制遗留问题,公司涉及国有身份置换员工因身份置换安置费用问题及所涉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事项申请法院对募集资金进行了划拨。所涉社会保险费用被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划拨2016.6184万元;所涉公积金费用被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划拨了1103.94684万元。2017年3月,大连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司法划扣剩余公司员工所涉相关问题被冻结的公司资金518.2147万元。

  公司2014年5月为大股东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1.4亿元担保,俞陈、于量二自然人就上述债权担保纠纷向法院申请,2016年7月1日法院依二自然人申请对公司账户(账号: 2001234255000978)采取了冻结措施。

  2015年3月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与渤海银行大连分行签订渤连分质(2015)第22号权利质押协议,质押金额为4.59亿元,2015年5月25日释放3.75亿元,剩余质押金额为8400万元。后因公司与自然人张少白协议合同纠纷事项,自然人张少白申请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的8,400万元。因上述事项,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30日送达的(2016)辽02执恢425号裁定,扣划被执行人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名义在渤海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开设的账户2001234255000855中的银行存款8,400万元及利息至本院执行款账户。为保证公司合法权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被扣划事项向相关部门提出异议交涉,并要求其尽快从法院账户划回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为杭州智盛贸易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庆春支行签订的《授信业务总协议》项下最高债权本金余额7000万元以及相应利息等费用范围内提供保证担保发生诉讼纠纷,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轮候冻结了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账号:2001234255000978)。

  同时,公司2014年将募集资金22,500,000.00元用于远中租赁增资事项。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积极处理上述募集资金被冻结和划拨事项。为了保障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及所涉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已聘请律师跟进处理上述事项,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被扣划事项向相关部门提出异议交涉,并要求其尽快从法院账户划回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将用于远中租赁增资的募集资金22,500,000.00元及时以自有资金补充到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

  特此公告。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亿元

  ■

  注:2018年7月因申请执行人张少白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扣划被执行人公司存放于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在银行(账号:2001234255000855)的存款8,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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