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广东省全社会用电量2930.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3%,增幅同比略有上升。西电电量超计划增送92.7亿千瓦时,(省内新机组投产合计121.9万千瓦时)省内核电电量和气电电量同比分别增长0.6%和4.8%,省内水电电量同比下降38.7%,公司控股燃煤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为2214小时,同比增加255小时。
报告期内,受益于电力平衡持续偏紧、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优化调整及联营公司盈利情况较好影响,公司盈利情况同比明显好转。截至2018年6月,公司合并报表口径总资产728.17亿元,比年初增加2.5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236.76亿元,比年初下降0.08%。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口径营业收入138.95亿元,同比增长12.1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8亿元,同比增长248.65%;每股收益0.0853元。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负债合计433.08亿元,资产负债率59.48%。
2018年,广东省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预计达1600亿千瓦时,约占省内发电量的40%,同比增加45%,交易规模持续扩大。公司继续加强市场营销,争取基数电,争抢市场电。属下电厂签署双边协商交易电量253.8亿千瓦时,占同类市场规模的23%;市场竞价电量49.5亿千瓦时,占同类市场规模的22%;属下售电公司交易电量占同类交易市场规模的13.72%,继续保持领先。公司坚持开展月度经营分析和技术经济指标对标分析,坚持对重要指标完成情况的预警机制,对属下电厂经营情况进行监测,督促指标偏差较大的单位提出并落实改进措施,同时,针对各主要经营要素,不定期开展电量、煤耗等专题分析,优化经营手段。公司积极应对资金市场紧平衡状态,统筹规划,合理调配,上半年在中国银行市场交易商协会成功注册40亿元超短融和50亿元中票发行额度,并在市场资金面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以4.25%的利率发行超短融5亿元。
按照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十三五发展规划报告》,公司坚持清洁能源发展方向。报告期内新增3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获得核准,以及控股建设的惠州天然气热电联产扩建项目#4机组(46万千瓦)和湛江曲界风电项目(4.95万千瓦)投入运行。公司重点建设的部分天然气项目、风电项目和其他清洁能源项目稳步推进,其中湛江石板岭风电项目25台风机已吊装完成,14台风机并网发电;惠州天然气热电联产扩建项目#5和#6机组也计划于年内实现投产。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新设子公司
■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王进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18-41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董事会召开时间:2018年8月29日
召开地点:广州市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3、董事会出席情况
会议应到董事15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实到董事15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王进董事长、李方吉董事、郑云鹏董事、周喜安董事、沙奇林独立董事、王曦独立董事、马晓茜独立董事、尹中余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陈泽董事、陈昌来董事均委托王进董事长、饶苏波董事、文联合董事均委托郑云鹏董事、温淑斐董事委托李方吉董事、张雪球董事委托马晓茜独立董事、沈洪涛独立董事委托沙奇林独立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4、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王进先生,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2018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关联方董事王进、饶苏波、文联合、温淑斐、陈泽、李方吉、郑云鹏、周喜安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5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东粤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为确保资金供给安全,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维护和推进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广东粤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融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融资租赁服务的综合费率不高于同行业其他融资租赁公司同期所提供可比较融资租赁服务的业务费用水平,亦不高于其同期向粤电集团及其非上市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同类融资租赁服务的业务费用水平。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18-44)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关联方董事王进、饶苏波、文联合、温淑斐、陈泽、李方吉、郑云鹏、周喜安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5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广东粤电阳江沙扒海上风电项目的议案》
为加快公司新能源发电项目规模化开发,提高清洁能源装机占比,优化电源结构,董事会同意由公司下属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风电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粤电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江海上风电公司”)投资建设广东粤电阳江沙扒海上风电项目,项目装机规模为300MW,动态总投资596,327万元,资本金按20%计算为119,266万元。项目所需资本金由本公司根据项目进展和资金需求情况,向省风电公司增资后注入阳江海上风电公司。扣除前期已经注入的5,500万元,公司尚需增资113,766万元。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18-45)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满足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控股的惠来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来风电公司”)海湾石风电场“拆旧建新”技术改造项目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向省风电公司增资3,900万元,用于对惠来风电公司增资支付海湾石风电场“拆旧建新”技术改造项目款项。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18-46)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102号)等有关规定,将沙角A电厂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相关供电设备无偿移交给南方电网东莞供电局,移交资产净值3.71万元;将红海湾公司白沙湖连岛公路无偿移交给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移交资产净值4,068.77万元。涉及资产分离移交费用共计573.49万元(其中由本公司承担的费用为114.70万元)。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18-47)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部门职责和名称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本部部分部门职责和名称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部设董事会事务部、综合部、财务部、经营部、发展部、审计部等6个部门。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董事发生变更,根据经营决策需要,董事会同意对第九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18-42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监事会召开时间:2018年8月29日
召开地点:广州市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3、监事会出席情况
会议应到监事6名(其中独立监事2名),实到监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张德伟监事会主席、李葆冰监事、林伟丰监事、黎清监事、朱卫平独立监事、江金锁独立监事亲自出席了会议。
4、会议主持人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德伟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18-44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广东粤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签署《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东粤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并形成决议。《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本公司是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集团”)控股67.39%的子公司,广东粤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由粤电集团与超康投资有限公司按照75%:25%股比投资设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3、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方董事王进、饶苏波、文联合、温淑斐、陈泽、李方吉、郑云鹏、周喜安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5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与广东粤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股东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超康投资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4、本次交易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1、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给粤电集团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30486022G),粤电集团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0亿元;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东路8号、10号;法定代表人:李灼贤;经营范围为:电力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电力(热力)的生产经营和销售;交通运输、资源、环保、新能源等电力相关产业、产品的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电力燃料的投资建设和管理;项目投资;电力行业相关的技术服务、投资策划及其管理咨询,信息服务。粤电集团产权结构图如下:
2、粤电集团2017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3,803,083.76万元,总负债为6,991,056.89万元,净资产为6,812,026.87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75,260.15万元,净利润352,078.43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粤电集团总资产为14,264,589.21万元,总负债为7,368,575.97万元,净资产为6,896,013.24万元,营业收入2,246,127.59元,净利润190,457.43万元(未经审计)。
3、粤电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0.1.3条(一)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粤电集团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粤电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东粤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根据广州市南沙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给融资租赁公司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H7532P),融资租赁公司成立日期为2016年12月20日,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法定代表人:温淑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X1301-G2788;经营范围为:租赁业。
2、融资租赁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1,173.35万元,总负债为10,897.85万元,净资产为30,275.50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36.92万元,净利润275.50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融资租赁公司总资产为149,236.90万元,总负债为58,305.11万元,净资产为90,931.79万元,营业收入936.33万元,净利润656.29万元(未经审计)。
3、粤电集团持有本公司67.39%股份,持有融资租赁公司75%股权,为本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均为其控股子公司。
4、融资租赁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融资租赁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类型:融资租赁业务关联交易
2、协议期限:一年
3、预计金额:融资租赁公司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协议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具体业务发生时尚须签署具体协议。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的综合费率不高于同行业其他融资租赁公司同期所提供可比较融资租赁服务的业务费用水平,亦不高于甲方同期向粤电集团及其非上市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同类融资租赁服务的业务费用水平。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签署的《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1、融资租赁公司向公司或我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包括直接租赁服务和售后回租服务。
2、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伍拾亿元,协议有效期限为壹年。协议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
3、融资租赁公司可联合其他租赁公司,采取联合租赁等多种租赁方式,以实现公司或我控股子公司对某一特定融资项目的资金需求。
4、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的综合费率不高于同行业其他融资租赁公司同期所提供可比较融资租赁服务的业务费用水平,亦不高于其同期向粤电集团及其非上市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同类融资租赁服务的业务费用水平。
5、公司或我控股子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开展业务应符合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超过80%、经营情况较为稳定及合适担保方式的要求。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金融防风险、去杠杆的背景下,信贷投放量偏紧,且资金成本不断上升。本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对确保公司资金供给安全、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维护和推进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的顺利进行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双方合作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价格确定方式合理、定价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利益得到了合理保障。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七、本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60,019.47万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对维护和推进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的顺利进行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目录
(一)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签署的《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
(三)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18-45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广东粤电阳江沙扒海上风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2015年4月27日,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广东粤电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风电公司”)在阳江市全资组建广东粤电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江海上风电公司”),作为投资建设阳江沙扒海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沙扒项目”)的主体,首期注册资本金为5,500万元,由公司通过向省风电公司增资的方式解决。相关内容已于2015年4月29日在指定媒体正式对外披露(公告编号:2015-11)。
阳江海上风电公司于2015年8月在阳江市正式组建成立,经前期充分准备,沙扒项目已于2017年10月9日正式获得广东省发改委核准批复,目前已基本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沙扒项目位于阳江市阳西县沙扒镇附近海域,涉海面积约48km2,规划装机容量为300MW,计划安装55台单机容量5.5MW的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预计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2615小时,年上网电量约7.845亿千瓦时。沙扒项目动态总投资为596,327万元,其中工程静态投资571,879万元,建设期利息24,448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19,878元/KW,资本金为119,266万元,占工程动态投资的20%,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为加快公司新能源发电项目规模化开发,提高清洁能源装机占比,优化电源结构,董事会同意由阳江海上风电公司投资建设沙扒项目,动态总投资596,327万元,资本金按20%计算为119,266万元。项目所需资本金由公司根据项目进展和资金需求情况,向省风电公司增资后注入阳江海上风电公司。扣除前期已经注入的5,500万元,公司尚需增资113,766万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及交易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广东粤电阳江沙扒海上风电项目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231129717K
2、法定代表人:罗志恒
3、注册资本:83,651.29万元
4、公司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4号2301、2401房(自编粤电广场南塔27、28层)
5、经营范围:从事风能、太阳能、生物质等新能源的设计、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新能源技术的研发、应用与推广;新能源相关设备的检测与维修;新能源技术培训、咨询服务。
6、本次增资情况:
■
省风电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31,985. 48万元,总负债为39,191.24万元,净资产为92,794.24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468.31万元,净利润1,562.40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省风电公司总资产为130,400.05万元,总负债为36,721.72万元,净资产为93,678.33万元,营业收入5,370.21万元,净利润884.09万元(未经审计)。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省风电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向省风电公司增资113,766万元用于建设沙扒项目。增资前后,省风电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本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二)广东粤电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702351943326G
2、法定代表人:曲晨
3、注册资本:5,500万元
4、公司住所: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12号嘉华财智大厦904房、905房
5、经营范围:新能源、分布式能源、储能项目、海上风电项目的设计、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新能源的技术研发、应用、推广及相关技术合作;风力发电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新能源相关设备的检测与检修;风力发电。
6、本次增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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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海上风电公司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9,327.68万元,总负债为3,810.82万元,净资产为5,516.86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1.51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阳江海上风电公司总资产为14,094.96万元,总负债为8,598.20万元,净资产为5,496.76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0.10万元(未经审计)。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阳江海上风电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省风电公司向阳江海上风电公司增资113,766万元用于建设沙扒项目。增资前后,阳江风电公司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省风电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沙扒项目风能资源较丰富,风电场100m轮毂高度处年平均风速为7.80m/s,风功率密度为431.89W/m2,具有较好的开发前景。项目投资开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广东省政府打造海上风电产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部署和指示精神,同时对提高公司清洁能源比例以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等有积极意义。
2、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沙扒项目在后续的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也可能面临一定的相关建设及投资风险,主要包括易受台风风暴潮、海流、潮汐等海洋极端气候影响、设备腐蚀、设备质量不稳、造价超标、发电利用小时不如预期、电价政策调整、项目建设过程风险等,需要通过在项目全过程中从设计、施工、设备选型、运行方式等各个环节设计布置针对性措施,以及通过购买保险等方式,尽可能将有关风险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发电,符合国家和广东省政府的要求,也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沙扒项目作为公司第一批取得核准并动工建设的海上风电项目,对打造广东省海上风电投资主体形象,提升公司海上风电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的能力,积累经验,推动公司未来在广东省及东南沿海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加快后续海上风电资源获取等均具有战略意义。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公告编号:2018-46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增资用于海湾石风电场“拆旧建新”技术
改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海湾石风电场位于广东省惠来县靖海镇,风场总装机规模为14MW,于2000年4月并网发电,由惠来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来风电公司”)投资运营。惠来风电公司由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风电公司”)和揭阳惠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能风电公司”)按照70%:30%股权比例于1998年3月11日共同出资成立,其中省风电公司为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海湾石风电场已连续运行18年,在运N43-600型机组发电效率较低且故障率较高,大部件维修更换率居高不下且维修时间较长、成本较高,风电场经济效益不显著。同时,场内机电设备运行可靠性降低,对安全生产的隐患较大。
基于以上因素,惠来风电公司拟对海湾石风电场进行“拆旧建新”技术改造:停运并拆除22台N43-600机组,在原址改装单机容量为2000kW以上,总容量约为1.4万kW的大容量变桨变速风电机组。项目动态总投资约13,119万元,单位造价约9,371元/千瓦,资本金按30%考虑约3,935万元,通过股东方增资解决。鉴于小股东惠能风电公司明确表示不对本次技改项目增资,省风电公司拟全额增资3,900万元用于海湾石风电场“拆旧建新”技术改造项目,并按照国资监管要求对惠来风电公司进行清产核资审计和资产评估,以合理确定惠来风电公司股权调整比例。
省风电公司作为本公司风电整合投资平台,近年来大力挖掘项目投资机遇,实现多点布局,规模化发展。目前,省风电公司投资开发的项目大多处于前期开发或基建工程阶段,资金需求量大,省风电公司本部缺乏用于海湾石风电场“拆旧建新”技术改造,需本公司给予资本金支持。为满足项目技改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向省风电公司增资3,900万元用于海湾石风电场“拆旧建新”技术改造项目。
2、董事会审议情况及交易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231129717K
2、法定代表人:罗志恒
3、注册资本:83,651.29万元
4、公司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4号2301、2401房(自编粤电广场南塔27、28层)
5、经营范围:从事风能、太阳能、生物质等新能源的设计、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新能源技术的研发、应用与推广;新能源相关设备的检测与维修;新能源技术培训、咨询服务。
6、本次增资情况:
■
省风电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31,985. 48万元,总负债为39,191.24万元,净资产为92,794.24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468.31万元,净利润1,562.40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省风电公司总资产为130,400.05万元,总负债为36,721.72万元,净资产为93,678.33万元,营业收入5,370.21万元,净利润884.09万元(未经审计)。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省风电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向省风电公司增资3,900万元用于海湾石风电场“拆旧建新”技改项目。增资前后,省风电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本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二)惠来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224707621839D
2、法定代表人:张尤君
3、注册资本:2,000万元
4、公司住所:靖海镇海湾石
5、经营范围:风力发电,物资供应,风力发电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研究开发。
6、本次增资情况:
■
惠来风电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059.02万元,总负债为1,032.13万元,净资产为2,026.90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4.18万元,净利润-46.03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惠来风电公司总资产为4,700.66万元,总负债为2,659.07万元,净资产为2,041.59万元,营业收入69.71万元,净利润14.70万元(未经审计)。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惠来风电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海湾石风电场“拆旧建新”的目的
海湾石风电场的风能资源丰富,但在运N43-600型机组发电效率较低,风能资源未能充分利用,风电场经济效益不显著。技改项目完成后,能较好的提升惠来风电公司整体盈利指标。
2、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海湾石风电场“拆旧建新”技术改造项目的风险主要包括技改完成后上网电价尚存在不确定性、技改资金筹措和保障风险、项目投资成本风险等。
针对上述风险,惠来风电公司将充分利用风资源丰富的良好条件,提高上网电量并积极跟进国家拆旧建新上网电价政策。省风电公司将积极与银行进行协商,尽早取得银行的贷款承诺,确保项目资金的落实及争取优惠利率。严格控制投资成本,对风电场主要设备的采购及施工等项目进行招标。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海湾石风电场风资源条件良好,具有一定的开发前景,对省风电公司进一步巩固广东省内资源,拉动地区经济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技改完成后,风电场经济效益将显著提升,并可直接为惠来当地电网供电,对改善当地的能源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将产生积极的作用,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公告编号:2018-47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102号)(以下简称“移交工作实施意见”)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国资函〔2017〕953号)(以下简称“分离移交指导意见”)的文件要求,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将沙角A电厂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控股子公司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海湾公司”)白沙湖连岛公路进行分离移交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沙角A电厂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概况
沙角A电厂职工家属区位于东莞市虎门镇太沙路77号,土地使用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总占地面积104,69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6,357平方米。其中家属住宅楼37栋为房改房已出售给职工,并办理独立房产证。另有权属电厂物业单身公寓6栋作为职工公寓,均未办理房产证,另招待所、职工体育馆、幼儿园、子弟学校、医务所、变电站、露天球场等建筑物也未办理房产证,由电厂使用。
1、物业管理移交
物业管理移交只移交物业管理职能,不存在移交资产。物业采取业主自治现状移交,不进行维修改造。经联系地方政府和房屋管理部门,由小区业主委员会通过社会化、市场化运作向社会招聘合格物业管理企业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新物业公司接管后,物业公司直接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沙角A电厂的公共物业(单身公寓、招待所、职工体育馆、幼儿园、子弟学校、医务所、变电站、露天球场等)以大业主的身份缴纳物业管理费,购买物业管理服务。
2、供电移交
向南方电网东莞供电局无偿移交由沙角A电厂投资建设或管理的低压客户计量装置电源侧的相关供配电设施,不移交公共用电的配电设施及供配电房的房屋产权。相关移交资产的净值为3.71万元。
3、供水移交
采用“先移交,后整改”的方式,由东莞虎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接收。供水设施(含地下管网、水表及相关图纸)因严重超期使用,供水管网深埋地下,老化严重,失去维修价值,须重新设计、开挖、铺设新的供水管网,施工改造费用为573.49万元(沙角A电厂实际支付20%,约114.7万元),由东莞虎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实施。因采用全新供水管网整改方案,新旧管网可以实现短时间转换工作。转换后地下的旧供水管网直接废弃,不清理,故供水移交不存在资产移交。
二、红海湾公司白沙湖连岛公路移交概况
由于红海湾公司属下汕尾电厂的建设,原通往施工寮岛的交通砂堤因进港航道工程建设需要开挖而被切断。为了解决岛上居民的交通需要,由红海湾公司投资在白沙湖还建了一条连岛公路,该连岛公路为施工寮岛通往外部的唯一陆上交通道路,面向社会开放,对沿线居民出行起到十分重要作用。公路主体工程3719.32m,南端与汕遮公路的连接段698.30m,配套建设有路灯设施(包括:路灯151套、户外电缆4.936KM、50KVA户外型油浸变压器1台、50KVA美式组合变压器1台的采购及施工安装),相关移交资产净值为4,068.77万元,由红海湾公司无偿移交给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分离移交资产情况及费用
1、沙角A电厂只移交沙角A电厂投资建设或管理的低压客户计量装置电源侧的相关供配电设施,不移交公共用电的配电设施及供配电房的房屋产权,相关移交资产的净值为3.71万元。
2、红海湾公司白沙湖连岛公路主体工程3719.32m,南端与汕遮公路的连接段698.30m,配套建设有路灯设施(包括:路灯151套、户外电缆4.936KM、50KVA户外型油浸变压器1台、50KVA美式组合变压器1台的采购及施工安装),相关移交资产的净值为4,068.77万元。
3、本次资产分离移交费用共计573.49万元,均为沙角A电厂职工家属区供水职能移交涉及的施工改造费用(沙角A电厂实际承担20%),红海湾公司白沙湖连岛公路移交无移交费用。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资产分离移交有利于减轻公司负担、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更好的开展经营管理工作。
2、本次资产分离移交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62号)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核销资产卡片,冲减移交资产账面净值及留存收益4072.48万元(该金额为截至6月底账面净值,具体金额按资产移交日账面净值确定)。
3、根据移交工作实施意见的规定,沙角A电厂职工家属区供水职能移交涉及的施工改造费用的20%由沙角A电厂承担,约114.70万元。红海湾公司白沙湖连岛公路移交无移交费用对公司2018年当期损益不造成影响,故以上2家公司资产分离移交影响公司2018年归母净利润减少约114.7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18-43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