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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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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本半年度报告于2018年8月30日由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到董事16名,现场出席董事8名,电话连线出席董事8名,董事长洪崎、副董事长张宏伟、董事史玉柱、吴迪、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和田溯宁通过电话连线参加会议。应列席本次会议的监事8名,实际列席8名。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本公司2018年上半年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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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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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根据财政部于2017 年12 月2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将原计入“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中的相关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比较期数据已进行重述。

  2、本报告期每股收益、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按照2017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的股数计算,比较期数据已进行重述。

  3、新金融工具有关会计准则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形成的收益不再计入利息收入。报告期内,还原口径利息净收入465.55亿元,同比增长13.23%。

  4、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及期末总资产平均余额。

  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等规定计算。

  6、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7、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付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8、净息差=利息净收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9、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余额/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10、拨备覆盖率=贷款减值准备/不良贷款余额。

  11、贷款拨备率=贷款减值准备/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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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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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H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设置的公司股东名册中所列的股份数目统计。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合计数。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境外优先股股东数量为1户。截至本半年度报告披露日上一月末(2018年7月31日),本公司境外优先股股东数量为1户。

  本公司前10名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以下数据来源于2018年6月30日的在册优先股股东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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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是根据本公司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

  2. 由于本次优先股为境外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示的为获配投资者的代持人信息。

  3. 本公司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十大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3.1.1总体经营概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积极应对内外部经营环境的调整和变化,紧密围绕“民营企业银行、科技金融银行和综合化服务银行”三大战略定位,改革转型落地实施初见成效,风险管控和合规经营理念不断强化,资产质量保持基本稳定,盈利水平稳步提升,各项业务经营实现健康、平稳发展。

  (一)盈利水平稳步增长,经营效率持续提升

  净利润实现持续增长,股东回报保持稳定。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6.18亿元,同比增长15.30亿元,增幅5.4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81%,同比下降0.42个百分点;平均总资产收益率1.00%,同比上升0.02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达到0.68元,同比增长0.04元;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达到8.84元,比上年末增长0.41元。

  营业收入平稳增长,运营效率不断提升。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754.17亿元,同比增长47.67亿元,增幅6.75%。同时,本公司持续推进凤凰计划成本效率项目的落地实施,不断提高成本精细化管理水平,降本增效效果明显,报告期内本集团成本收入比23.99%,同比下降0.87个百分点。

  (二)资产负债协调发展,业务结构不断优化

  报告期内,本集团总资产规模保持适度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总资产规模60,611.43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590.57亿元,增幅2.69%,其中各项贷款余额30,526.5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483.51亿元,增幅8.86%;总负债规模56,532.9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410.25亿元,增幅2.56%,其中各项存款余额31,578.8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915.70亿元,增幅6.46%。

  在资产负债协调发展的同时,本集团积极应对监管政策和市场环境的变化,主动调整业务经营策略,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并取得明显成效。

  资产业务方面,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各项贷款余额(含贴现)在总资产规模中占比为50.36%,比上年末提高2.85个百分点;小微贷款4,066.0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33.42亿元,增幅8.93%,本公司小微抵质押类贷款余额占比81.62%,比上年末提高5.98个百分点。

  负债业务方面,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吸收存款余额在总负债规模中占比55.86%,比上年末提高2.05个百分点,其中个人存款占比17.81%,比上年末提高1.22个百分点;同业负债(含同业存单)占比30.46%,比上年末下降1.44个百分点。

  (三)改革转型全面启动,重点业务推进良好

  报告期内,本公司制定并发布了《改革转型暨三年发展规划整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战略定位和发展路径,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全面启动改革转型,着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水平,公司金融、零售金融、金融市场、网络金融、综合化经营等各项业务发展势头良好。

  一是做强公司金融。民企战略稳步落地,客群经营日渐深入,全力打造“场景化的交易银行、定制化的投资银行、便捷化的线上银行、个性化的企业家服务、综合化的财富管理”综合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公司业务从规模增长型向效益增长型发展模式转变。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对公存款余额25,636.5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289.11亿元,增幅5.29%;境内有余额对公存款客户达109.26万户,比上年末增加7.98万户,增幅7.88%;对公贷款余额18,775.1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778.20亿元,增幅10.46%。

  二是做大零售金融。加速推进个人金融财富管理,综合开发成效显著,着力培育“民企生态圈客群、小微客群、私银企业家客群”三大特色零售客群,加快线上化、场景化金融服务建设,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零售非零客户达到3,635.62万户,比上年末增长175.28万户;管理个人客户金融资产15,780.8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417.27亿元,其中零售存款(含小微企业存款)6,314.1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802.58亿元;零售贷款11,591.7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702.54亿元;零售业务营业收入263.90亿元,在本公司营业收入中占比为36.45%;月日均金融资产800万元以上的私人银行达标客户数为18,350户,比上年末增长11.50%;私人银行达标客户的金融资产管理规模余额达到3,322.8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54.08亿元。

  三是做优金融市场。强化同业客群经营,优化同业负债结构,报告期内同业存单发行315期,金额共计5,962.70亿元,同比增长74.18%;积极适应资管新规,有序推进产品和业务模式转型,截至报告期末,理财产品存续规模13,850.81亿元;推广托管综合金融服务,促进托管业务稳步发展,截至报告期末,资产托管规模达到82,237.37亿元;准确研判市场形势,把握交易类业务获利机会,贵金属和外汇交易业务规模不断扩大。

  四是做亮网络金融。充分应用新兴金融科技,积极探索互联网金融发展新模式,在业内首推“4朵云+1范式”2.0全新运营模式,升级网金平台,确保产品竞争力,市场份额继续保持行业领先。截至报告期末,直销银行客户数1,511.47万户,管理金融资产1,479.76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420.02万户和432.30亿元;个人电子银行客户数达4,283.75万户,比上年末增加442.56万户,报告期交易笔数12.54亿笔,交易金额8.60万亿元,客户交易活跃度稳居银行业前列。

  五是做好综合化经营。稳步推进海外机构布局,有效发挥境外业务平台作用,加强交叉销售与业务协同,不断增强跨境金融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本公司国际化竞争力和影响力。报告期内,本公司香港分行实现净利润6.77亿元,同比增长26.54%;民银国际实现净利润1.35亿元,同比增长75.32%。

  (四)各类风险有效防控,资产质量基本稳定

  报告期内,本集团分层构建内控合规组织体系,加快风控机制的完善和落地,加大问题资产集中清收处置力度,资产质量保持基本稳定,风险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526.5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47.67亿元,增幅9.95%;不良贷款率1.72%,比上年末上升0.0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62.74%,比上年末提高7.13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2.81%,比上年末提高0.15个百分点。

  3.1.2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96.18亿元,同比增加15.30亿元,增幅5.45%,净利润保持稳步增长。

  本集团主要损益项目及变动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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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团营业收入主要项目的金额、占比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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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利息净收入及净息差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338.74亿元,同比减少72.41亿元,降幅17.61%。主要是由于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形成的收益不再计入利息收入。报告期内,还原口径利息净收入465.55亿元,同比增长13.23%。按照还原口径利息净收入分析,业务规模增长促进利息净收入增加3.23亿元,利率变动促进利息净收入增加51.17亿元。

  报告期内,按照还原口径利息净收入计算,本集团净息差为1.64%,同比上升0.24个百分点,主要是来自于利差水平提升。

  (二)非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非利息净收入415.43亿元,同比增加120.08亿元,增幅4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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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三)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本集团不断加强财务精细化管理,持续实施降本增效举措,不断优化成本结构,业务及管理费为180.89亿元,同比增加5.28亿元,增幅3.01%。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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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本集团资产减值损失195.31亿元,同比增加23.92亿元,增幅13.96%。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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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得税费用为60.33亿元,同比增加1.96亿元,所得税费率为16.81%。

  3.1.3 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一)资产

  报告期内,本集团资产总额保持适度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为60,611.43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590.57亿元,增幅2.69%。

  本集团资产总额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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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交易和银行账户投资净额本期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比较期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类投资。

  1、发放贷款和垫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为30,526.5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483.51亿元,增幅8.86%,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为50.36%,比上年末上升2.85个百分点。

  2、交易和银行账户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交易和银行账户投资净额为20,539.22亿元,比上年末减少819.75亿元,降幅3.84%,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为33.89%,比上年末下降2.30个百分点。

  3、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合计2,697.55亿元,比上年末减少15.19亿元,降幅0.56%;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为4.45%,比上年末下降0.15个百分点。

  (二)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为56,532.9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10.25亿元,增幅2.56%。

  本集团负债总额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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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吸收存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吸收存款总额为31,578.8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915.70亿元,增幅6.46%,占负债总额的55.86%。从客户结构看,公司存款占比81.70%,个人存款占比17.81%,其他存款占比0.49%;从期限结构看,活期存款占比41.69%,定期存款占比57.82%,其他存款占比0.49%。

  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入款项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入款项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13,460.21亿元,比上年末减少774.94亿元,降幅5.44%。

  3、应付债券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应付债券5,494.2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74.93亿元,增幅9.46%,主要是由于本集团同业存单发行规模的增长。

  (三)股东权益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股东权益总额4,078.4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0.32亿元,增幅4.63%,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总额3,970.4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0.72亿元,增幅4.77%。股东权益的增加主要是由于本集团净利润的增长。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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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4 主要业务回顾

  (一)公司与投资银行

  报告期内,本公司积极主动应对市场和监管环境的新变化、新挑战,坚持改革转型和业务发展两手抓,以转型促发展,扎实推进民企战略,强化客群分层经营,坚持优质负债立行,优化资产业务结构,加快产品创新升级,持续做强公司业务。

  1、公司业务客户

  报告期内,本公司切实践行“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完善客户分层分类服务体系,创新客户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综合化、智能化、一站式服务,不断提升客户服务体验,致力成为“客户体验最好的银行”。基础客群方面,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境内有余额对公存款客户达109.26万户,比上年末增加7.98万户,增幅7.88%;境内有余额一般贷款客户11,088户。战略客户方面,按照董事会三年规划要求,强化战略民企客群开发,逐步加大对民营战略客户的支持,通过团队作业模式,融合公司、零售、金融市场三大条线产品和服务,推动中后台的协同支持,逐步形成综合化、差异化、集约化和精准化的战略客群服务体系。

  2、公司存贷款

  报告期内,本公司持续强化客户基础、加强结算业务平台建设、加大机构金融的拓展力度,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消费结构转型升级的新变化、新趋势,大力拓展有前景且有体量的新兴产业和居民消费拉动产业,积极介入国家重大战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重大基建项目,加大对“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的支持力度,同时加大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压降缓释力度,优化信贷格局与行业结构,实现资产业务稳健发展。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对公存款余额25,636.5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289.11亿元,增幅5.29%;对公贷款余额18,775.16亿元,其中,对公一般贷款余额17,806.4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628.33亿元,增幅10.06%;对公贷款不良率1.49%。

  3、投资银行

  报告期内,本公司高效推进投行业务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地新型投行业务模式,推进并优化了以资本市场四大重点业务领域、发债和证券化两大重点产品为支柱、以“科创贷”为新增长点的多层次投行业务与产品体系,促进公司业务的投行化转型。

  报告期内,本公司资本市场业务方面,重点行业开发效果逐渐显现,投行基础客户群初步建立,项目分类管理机制得到加强。

  债券承销业务方面,加强经营机构的分层推动与精细化管理,业务储备快速提升;严控风险,项目的整体资质与评级水平得到提升。报告期内,本公司发债业务市场排名提升至第9位。

  资产证券化业务方面,产品创新不断突破,成功发行全国首单“一带一路”供应链金融证券化项目和高校PPP资产证券化项目等。

  4、交易银行

  报告期内,本公司大力推动交易银行业务场景化升级,着力丰富国际业务、结算与现金管理、国内贸易融资及保理业务和公司网络融资等四大系列产品,有效对接客户的多样化金融需求,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的网络化、智能化、便捷化产品服务体验,进一步推动公司服务模式的转型升级。

  一是国际业务创新服务模式,提升国际业务市场竞争力。报告期内,本公司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围绕客户国际化金融需求,强化跨境现金管理、民生环球速汇GPI等创新产品的开发和综合运用,积极开发跨境投资、对外承包工程等领域“走出去”业务机会,提升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定制化的跨境金融服务,不断开拓业务新领域,有效提升外币资产和负债规模,推动国际结算量增长。

  二是结算与现金管理聚焦客户需求演进方向,持续完善产品体系。报告期内,本公司不断优化“通”、“聚”、“盈”三大现金管理产品体系,全方位满足客户金融需求。“通”系列产品立足政务、商务等不同领域客户需求特征,将账户与支付等基础服务嵌入到客户日常运营场景中,为企业和政务等领域客户电子化转型和服务升级提供定制化金融解决方案;“聚”系列产品聚焦集团客户的多层级、境内外资金管理需求,有效提升集团客户服务能力;“盈”系列产品为企业客户提供开放式资金增值服务,为不同客户提供多样化选择,获得市场广泛认可。

  三是国内贸易融资及保理业务加强场景化产品设计和推广,继续巩固市场领先地位。报告期内,本公司开展贸易融资产品多元化场景挖掘拓展,进一步提升贸易融资业务的差异化竞争力。围绕战略、供应链、中小等客群特点,加快推进无追索权保理、“N+1”保理等特色产品,市场拓展能力大幅提升。

  四是数字化服务能力不断升级,有效改善客户体验。报告期内,本公司大力推进交易银行数字化产品的场景化、智能化升级,积极从基础融资品种到表内外多融资品种、从国内到国际、从结算到融资全产品线的线上化转型,有效提升网络融资模式对公司信贷场景覆盖度。

  (二)零售银行

  报告期内,我国经济继续稳定增长,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总体继续保持稳中向好态势。从金融领域看,资管新规落地实施,金融严监管与去杠杆大力推进,广义货币(M2)与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回落,流动性稳中趋紧,资金成本持续上升。零售业务发展面临更加复杂的形势。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改革转型暨三年发展规划整体实施方案,零售银行改革转型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客群经营为中心,承接民企战略,打造民企生态圈、小微、私银企业家三大核心客群;积极应用大数据技术,大规模推广数据化营销,实现资产业务与财富管理双轮驱动,依托先进科技加快线上化、场景化金融服务建设,推进渠道整合与客户体验优化,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加快建立并逐步强化零售标准化、垂直化管理体系。报告期内,零售改革转型落地实施,各项举措稳步推进。

  报告期内,本公司零售业务保持平稳较快发展,零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63.90亿元,在本公司营业收入中占比为36.45%,同比上升0.35个百分点。零售业务实现非利息净收入160.42亿元,在零售营业收入中占比60.79%,同比上升13.16个百分点;在本公司非利息净收入中占比60.18%,同比上升17.66个百分点(以还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形成的收益后计算)。

  1、零售客户

  本公司围绕民企战略,积极打造民企生态圈客群、小微客群、私银企业家客群三大特色零售客群,以及财富客群和千禧一代客群两大核心客群,进一步明确客群定位,聚焦资源投入,提升服务能力,着力培育特色客群金融服务品牌,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本公司持续加强公私联动,提高代发工资单位渗透率和代发规模,加快行业缴费通、ETC等平台落地推广,推进信用卡和借记卡的双卡互持,进一步推进精准、有质获客,夯实客户基石。持续加强针对客户的品牌推广,推出2018年“懂你的银行”系列活动,举办6月6日零售品牌主题日活动,创新活动形式,实现数千万次品牌曝光。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零售非零客户(非零客户指在本公司金融资产月日均大于零的客户)达到3,635.62万户,比上年末增长175.28万户。

  2、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本公司适应资管新规实施要求,加快推进财富管理转型,推出凤凰C7财富管理“234”革新计划,统一革新方向,重点落实包括组建财富顾问(FC)团队、建立管理和作业标准化体系、形成数据营销与管理、实施核心岗位评价、建立财富管理合伙人计划、完善产品体系等六大关键举措,推动财富管理经营能力提升。

  报告期内,本公司加大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向净值型理财产品转型力度,个人客户净值型理财产品销量接近上年全年的26倍;持续优化个人客户资产配置,创新推出系列个人结构性存款产品,针对存款偏好型客户重点推出“新多利”、“随心定”等特色存款产品;大力推广重大疾病保险、终身寿险、教育年金、养老年金等保障型期缴保险产品,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医疗、教育、养老等保障需求;开展“然情四季”系列营销活动,推动个人客户金融资产快速增长。注重提升小微客群的综合金融服务能力,以保险、基金、理财等重点产品为抓手,加强小微客户交叉销售和综合开发。持续优化私人银行商业模式,推进私人银行中心的标准化建设,丰富私银专属产品货架,积极打造私银企业级客群投融资一体化服务体系。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管理个人客户金融资产15,780.8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417.27亿元。零售存款余额(含小微企业存款)6,314.1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802.58亿元;其中,储蓄存款5,522.5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700.21亿元。

  3、零售贷款

  报告期内,本公司适应经济形势、市场环境与资金成本的变化,优化信贷资源配置,以小微金融、信用卡业务和消费金融为重点,在有效把控风险前提下,加大零售信贷资源投放,着力推进零售贷款结构调整。

  小微金融方面,积极践行国家普惠金融发展导向,实施小微金融新模式,推动小微贷款有力增长,支持小微企业经营发展。信用卡业务方面,持续加大信用卡业务发展力度,推出全新品牌口号,聚焦千禧一代客群,加强产品创新,提升网申发卡规模与线上化经营能力。消费金融方面,加快推进消费金融业务转型,重点拓展汽车金融、房屋租赁、家装家居等场景金融建设,逐步提升消费信贷获客与客户开发等方面的综合经营能力,更好满足个人客户日益增长的消费融资需求。住房贷款方面,严格执行国家和各地房地产调控政策,同时根据推进贷款结构调整、提升贷款整体收益水平的经营导向,精选优质地区优质楼盘,按照监管政策要求合理支持居民自住购房需求。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零售贷款11,591.72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702.54亿元。其中小微贷款3,987.4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95.98亿元,增幅11.03%。小微贷款抵质押占比81.62%,较上年末提升5.98个百分点,进一步提高了风险抵御能力。消费贷款余额4,108.19亿元,比上年末下降249.33亿元。其中,住房贷款余额3,372.52亿元,比上年末下降118.21亿元。

  4、小微金融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积极践行国家普惠金融发展导向,持续按照小微金融改革转型发展部署,深入推进小微金融发展新模式,加大产品与服务创新,夯实客户基础,进一步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实现贷款规模有力新增,推进收入来源多元化,同时,强化金融科技支撑,提升智能化服务及数字化管理能力。

  一是推进贷款规模有力新增,持续优化资产业务结构。报告期内,小微金融着力加大优质客户的拓展,并通过量化决策模型,强化准入客户的风险识别与判断,优质客户占比持续提高。同时加大抵押贷款投放,抵质押贷款占比显著提升,风险缓释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是加大产品与服务创新,打造线上轻型作业模式。报告期内,不断利用移动互联和大数据等新兴技术,上线并推广基于存量优质抵押客户的“增值贷”产品、基于三方可靠数据的“纳税网乐贷”产品,优化基于客户经营流水的“网乐贷1.0”产品,加快探索线上新型发展方式,着力提升客户体验。

  三是持续提升小微客群的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强化客户资产组合配置。报告期内,本公司不断丰富和完善小微金融财富管理产品体系,拓展线上销售渠道,持续加大保险、基金、理财等重点产品的交叉销售力度,中间业务收入能力大幅提升。

  四是创新结算发展方式,提升结算服务能力。本公司小微金融创新结算发展方式,落地推广智慧教育、智慧收租等结算行业应用,并加大小微企业云账户、三方支付结算等重点业务的推广力度,加强客户账户交易粘性。

  五是加快推进数字小微金融建设,强化金融科技支撑。报告期内,本公司成立小微3.0项目组,稳步推进小微数据集市、数据精准营销模型以及“小微之家”在线服务平台、移动客户管理平台、手机银行小微专属服务等系统与平台的开发,通过金融科技赋能,提升小微金融服务水平,打造长期可持续发展基础。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小微客户数达到710.24万户,比上年末增长117.82万户,增幅19.89%。报告期内,本公司累计投放小微贷款2,413.01亿元。

  5、信用卡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信用卡向“千禧一代”核心目标客群进行战略聚焦,从品牌定位、产品设计、权益配置、经营场景等多方面,为目标客群聚焦提供全面支撑。品牌方面,推出了“民生信用卡,信任长在”的全新品牌口号,体现民生信用卡对客户安心用卡、用心服务、相互信任、长久相伴的庄严承诺;产品与权益方面,根据“千禧一代”的思想特征、行为偏好、消费习惯,推出李易峰卡、随身WIFI免费租等更受年轻客群欢迎的特色产品和权益服务;经营场景方面,以大数据为基础,加强“千禧一代”客群的标签画像及应用,充分发挥全民生活APP的经营平台和场景拓展功能,使精准营销与业务场景紧密结合。报告期内,“千禧一代”新增客户234.89万户,其交易额贡献占比、收入贡献占比持续提升,逾期率等风险指标优于总体客户水平。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信用卡累计发卡数达到4,369.54万张,报告期新增发卡495.68万张;实现交易额10,242.57亿元,同比增长41.01%;应收账款余额3,496.0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8.91%;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26.32亿元,同比增长28.33%。

  6、私人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私人银行业务基于对客户的深层理解,扎实推进私人银行商业模式优化项目深入落地。私人银行财富管理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分行私人银行中心建设有序开展,实现客户分层经营与标准管理流程导入,产能逐步显现。专业化经营加强,私银产品货架不断丰富,资产配置进程加快,客群结构持续优化,客户保有率显著提升。进一步发挥企业家特色客群的价值枢纽作用,聚焦超高端客户,以私带公、板块联动,为企业级客群提供一站式的综合金融服务,拉动全行综合效益提升,打造企业家首选的私人银行。在资产管理、家族信托、高端保险、代销私募、海外业务等方面积极推出新产品,加大私银专属产品供应力度,不断丰富产品货架,以持续满足客户财富管理需求,推动客群规模、产品销量创历史新高。代销私募产品取得新突破,家族信托业务全面爆发,家族客户资产管理规模增长迅速。通过与海外专业机构持续合作,海外基金、海外保险等海外资产配置平台逐步完善。持续优化销售渠道建设和客户体验提升,以金融科技服务不断提升客户体验。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月日均金融资产800万以上私人银行达标客户数为18,350户,比上年末增长11.50%;私人银行达标客户的金融资产管理规模余额达到3,322.8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54.08亿元,增幅8.28%。

  7、社区金融业务

  本公司深入贯彻“普惠金融”国家战略,全面推进社区金融商业模式升级,搭建了社区金融业务发展管理体系,推动社区网点持续健康经营,提升社区客户的服务体验。报告期内,本公司社区金融产能快速提升。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牌照的社区支行1,523家,比上年末减少99家;小微支行160家,比上年末增加6家。社区(小微)网点金融资产余额达2,489.0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08.47亿元,网均金融资产达到1.48亿元;储蓄余额达775.6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76.23亿元,储蓄贡献价值逐渐凸显;客户数达612.89万户,比上年末新增34.01万户,其中有效级以上(含)客户76.05万户,比上年末增长5.66万户,客群基础进一步夯实。

  (三)资金业务

  1、投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投入力度,优化大类资产结构,在控制投资占比的前提下,提升投资业务效率。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交易和银行账户投资净额20,403.74亿元,比上年末下降847.42亿元,降幅3.99%;交易和银行账户投资净额在总资产中占比较上年末下降2.56个百分点。

  2、同业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按计划推进改革转型举措落地,同业业务坚持从产品导向向客户导向转变,强化同业客群经营,优化同业业务结构,实现同业业务稳定、健康发展,风险质量管控水平良好。

  客群经营方面,开展同业客户分层管理,按照客户价值搭建差异化营销管理体系,制定分类同业客户营销指引和重点同业客户营销规划方案,有效强化客户综合营销。

  业务发展方面,积极落实监管政策要求,强化稳定负债管理,持续优化同业业务结构。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加大同业存单发行力度,发行同业存单315期,累计发行5,962.70亿元,同比增加74.18%。截至报告期末,同业负债规模(含同业存单)17,279.10亿元,比上年末下降2.22%;同业资产规模2,689.87亿元,比上年末上升10.37%。

  3、托管业务情况

  资产托管业务方面,本公司积极面对强监管、控风险、降杠杆的市场环境,克服市场带来的不利影响,对内大力整合行内资源,深度培养菁英队伍,搭建总分支行一体化营销体系,深入推进“一行一策”和“一户一策”精准营销;对外搭建客户合作平台,组织客户营销活动,积极把握资管新规正式颁布实施带来的结构性市场机会,大力拓展主动管理型证券投资基金、净值型银行理财、资产证券化等托管业务机会,实现资产托管业务稳步发展。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资产托管规模(含各类资金监管业务)余额为82,237.37亿元,实现托管业务综合创利22.68亿元。

  养老金业务方面,本公司高度关注中国养老金多支柱体系的发展进程,积极把握职业年金、第三支柱市场机遇,立足对公和个人客户养老需求,以养老金托管和账户管理为基础,整合行内金融产品与服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养老金融服务。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养老金业务托管规模(含企业年金和养老保障业务)余额为1,828.11亿元,管理企业年金账户17.55万户。

  4、理财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理财业务面对的市场环境错综复杂:宏观经济持续去杠杆,理财资金成本居高不下,资本市场大幅波动,委贷新规、银信合作新规和资管新规等一系列监管规定陆续出台。上半年,在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加剧,以及收益空间不断压缩的情况下,本公司主动适应资管新规要求,全面启动净值化产品转型,完成符合新规的产品体系设计;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大力推进服务国计民生的产品服务,通过多种工具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在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资产管理业务保持健康发展。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理财产品存续规模13,850.81亿元。

  5、贵金属及外汇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贵金属业务场内(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交易量(含代理法人及个人)2,944.28吨,白银交易量(含代理法人及个人)8,400.59吨,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8,201.39亿元。以场内交易金额计算,本公司为上海黄金交易所第三大交易商,也是上海期货交易所最为活跃的自营交易商之一,亦是国内重要的大额黄金进口商之一,并在报告期内取得上海黄金交易所白银询价资格。

  报告期内,本公司对公客户黄金租借44.23吨;零售客户自有品牌实物黄金销售539.87公斤,产品多样,有效满足了客户需求,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报告期内,本公司境内即期结售汇交易量2,750.91亿美元,同比下降4.84%;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量7,161.88亿美元,同比增长111.02%。本公司积极参与期权及其组合的创新产品业务,人民币外汇期权交易量648.15亿美元,同比增长202.61%。

  (四)网络金融

  报告期内,本公司抢抓市场机遇,紧紧围绕客户需求痛点,充分应用新兴金融科技,积极试水网络金融新型模式,持续创新直销银行、零售网络金融、公司网络金融、网络支付等平台、产品和服务,客户体验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稳居商业银行第一梯队。

  1、直销银行

  报告期内,本公司探索实践开放式金融云平台新模式以及直销银行产品服务创新,致力保持行业第一直销银行市场地位。本公司进一步升华“简单的银行”理念,让“简单的银行不止于简单”,业内首推“4朵云+1范式”2.0全新运营模式,构建财富云、网贷云、支付云、数据云与共享自金融平台等服务体系,打造基于“电子账户+N”标准模式的“生态圈式自金融范式”,开展金融科技,风控、征信、运营能力,支付、账户、结算能力以及资金输出等,有效满足全产业链的财富、资管、经营、营销等金融服务需求。首家应用分布式核心系统,提供存、贷、汇综合性服务。

  截至报告期末,直销银行客户数达1,511.47万户,管理金融资产1,479.76亿元;报告期内,直销银行累计交易笔数6,312.40万笔,交易总金额达9,418.42亿元。

  2、零售网络金融

  报告期内,本公司秉承“从心出发、智享未来”新理念,充分借助金融科技持续升级线上个人金融服务能力,推出新版手机银行,由自助交易渠道逐步转型为数字化移动金融与生活生态圈平台。全新版手机银行首家统一入口,通过一个APP即可满足小微、个人、信用卡、直销银行等多种核心客群的个性化需求;推出民生通行证,实现电子渠道客户身份认证及数据的统一和互联互通,客户只需一套账户和密码,就能畅享手机银行、网银等多平台服务;不断加强新技术应用,推出人脸识别转账、统一安全工具等,客户交易体验持续提升,手机银行安全体系更加完善。报告期内,本公司推出客户、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等信息维护以及天天增利型理财、净值类封闭型理财、创新型存款产品等,个人网银产品流程和用户体验提升显著。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个人电子银行客户数(包括个人手机银行客户数及个人网上银行客户数)达4,283.75万户,比上年末增加442.56万户;报告期交易笔数12.54亿笔,交易金额8.60万亿元,客户交易活跃度稳居银行业前列。

  3、公司网络金融

  报告期内,本公司发力公司网络金融行业应用和平台合作。聚焦重点行业,以互联网思维拓展场景金融模式,打造特色服务,树立行业领先的公司网络金融品牌形象。围绕细分客群,深耕差异化服务。对于大型企业、核心企业,持续优化企业网银+银企直联组合服务,重点开展流量、数据合作,拓展服务广度和深度;面向中小企业客户,推出移动特色微服务,满足客户快速、便捷的金融服务需求。携手互联网平台企业,搭建对公线上银行平台,共建Fintech金融科技新生态。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企业网银签约客户107.85万户;报告期内交易笔数5,532.21万笔,交易金额29.07万亿元;银企直联客户数1,410户,银企直联客户日均金融资产3,047.18亿元。

  4、网络支付

  报告期内,本公司聚焦“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两大体系,不断丰富支付产品,继续提升服务能力,强化“民生付?”品牌影响力打造。推进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升级移动支付产品功能,构建便民支付场景,助推普惠金融发展;加大行业支付应用创新,结合II/III类户推出行业解决方案;创新资金代收付服务,更好地解决商户特定场景下资金收付需求;完善网关支付,推出跨行网关支付功能;根据支付清算监管要求,接入网联、银联无卡快捷支付等清算平台,确保业务合规稳健发展。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跨行通客户数382.21万户,报告期累计归集资金1,640.12亿元;报告期内,个人网上支付累计交易规模7,150.44亿元。公私募基金销售监督业务年累计监督交易量达1.12万亿元。目前本公司已合作上线公募销售监督102家,私募销售监督38家。

  (五)海外业务

  报告期内,香港分行积极贯彻本公司“做强公司、做大零售、做优金融市场”的发展战略,落实改革转型及三年规划实施方案,不断完善公司、金融市场、私人银行及财富管理三大业务,充分发挥本公司海外业务平台作用,业务发展稳健,效益持续提升。

  香港分行凭借与总行跨境联动的优势,重点聚焦“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等战略机遇,针对符合国家对外投资政策的优质“走出去”客户,为其提供专业的跨境金融解决方案。香港分行通过深耕特色业务领域,实现了小米、搜狗、京东、趣头条等一系列业内有影响力的项目落地,强化了香港分行在上市公司私有化、跨境并购业务,以及医疗健康、教育、新经济等特色领域的专业品牌;加强银团业务牵头能力,承接百丽国际、新高教、龙光地产等多笔具有市场知名度及代表性的银团贷款,进一步提升本公司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香港分行依托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稳步拓展金融市场业务。报告期内,香港分行积极布局发展债券投资及交易业务、结构性票据投资业务,银行账户投资规模保持稳定增长,收益率水平进一步提升,利率风险对冲效果良好,截至报告期末,香港分行债券投资余额489.04亿港元。债券发行方面,报告期内香港分行成功发行中期票据10亿美元,同时香港分行中资美元债承销规模国际排名进一步提升,债券承销业务笔数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130%,体现了本公司在境外债券市场的影响力和市场地位。

  报告期内,香港分行个人业务发展保持快速增长趋势。香港分行个人财富管理业务定位为以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为载体的互联网轻型银行,以跨境财富管理业务为支点,在海量的跨境中高端客群中抢占市场,把香港分行打造成本公司中高端客户的获客平台及经营平台,不断提升跨境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截至报告期末,个人财富管理客户开户数已突破3万户,吸引了境内众多优质的境外上市公司集团雇员客户,并与在港多家传统及互联网券商开展银证转账业务。私人银行业务方面,高端零售“民生保”系列产品销售理想,报告期内“民生保”系列产品总计销售83单,已生效总保费合计港币8.69亿元,有效带动了高端私银客户的增长,达标客户数达461户,较上年末增加19%。

  报告期内,本公司香港分行实现净收入15.45亿港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06%,其中利息净收入7.41亿港元,非利息净收入8.04亿港元。

  (六)渠道管理和运营服务

  1、物理分销渠道

  本公司在境内建立高效的分销网络,实现了对中国内地所有省份的布局,主要分布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经济区等区域。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销售网络覆盖中国内地的125个城市,包括132家分行级机构(含一级分行41家、二级分行82家、异地支行9家)、1,148家支行营业网点(含营业部)、1,523家社区支行、160家小微支行、4,178家自助银行(含在行式和离行式)。

  本公司坚持以客户体验为中心,深入推动渠道服务模式创新,在原客户化运营基础上升级推广客户化厅堂模式,加速网点厅堂向以客户为中心的咨询、销售和服务一体化的分销渠道转型。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完成客户化厅堂模式转型网点累计341家,网点覆盖率达29.73%,远程服务设备827台。

  2、自助银行渠道

  本公司积极推广新一代自助银行,充分发挥自助渠道效用,提升投入产出效率。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自助银行4,178家,比上年末减少307家,自助设备数量8,016台。

  3、渠道服务

  本公司基于客户体验,实施多渠道服务质量监测,不断优化监测标准,提高客户服务水平。报告期内,对1,127家支行网点、678家社区网点、106家离行自助网点实施了服务质量监测,推动各类服务渠道持续保持优质服务品质,保证客户体验的一致性。

  报告期内,本公司创新引入NPS(客户净推荐值)监测,高度重视客户真实体验反馈,首次监测值为69.44%。在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的同时,积极推动“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千佳示范单位”创建,对标中银协文明规范服务标准,打造良好的市场口碑。

  4、运营管理

  本公司依托民生特色的集中运营体系,着力提高运营服务的专业化、集约化水平,稳步提升客户服务体验。响应国家“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的号召,持续优化“云账户”产品,面向小微企业提供“扫码开户、一站交付、云端服务”的优质开户服务体验,创新结算服务手段,推出移动化运营服务,全面支持广大小微企业创业发展。持续完善远程营销服务模式,为普惠客群提供数据化、定制化的线上财富管理与咨询服务。实施主动的运营风险管控举措,对存在风险的账户主动控制境外交易功能,大力推动“账户安全锁”签约,不断强化对客户账户资金的安全保护。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财政部先后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五项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已执行上述准则。会计政策变更的有关情况及影响参见本公司2018年4月27日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证券代码:600016                      编号: 2018-05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8月30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洪崎董事长召集并委托梁玉堂副董事长现场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6名,现场出席董事8名,电话连线出席董事8名,董事长洪崎、副董事长张宏伟、董事史玉柱、吴迪、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和田溯宁通过电话连线参加会议。应列席本次会议的监事8名,实际列席8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18年上半年资本管理报告》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披露公司2018年上半年资本构成信息及杠杆率的决议

  详见本公司网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本公司未来三年在境内外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本公司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议案。本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民生美术机构2018年度费用预算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本公司捐赠北京民生现代美术馆筹建“民生文化生态园”项目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授信的决议

  详见本公司网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董事卢志强先生回避表决。

  9、关于本公司与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的决议

  详见本公司网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办法》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证券代码:600016                     编号:2018-05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授信的议案》,同意给予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想控股”)集团授信额度人民币70亿元(含原有授信),授信期限2年。业务品种包括:风险度不高于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的全部对公授信业务品种(以本公司的产品手册为准)。各项产品利率、费率执行本公司定价政策且不低于同期同业平均定价标准。

  ●  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回避事宜

  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卢志强先生回避表决。

  ●  关联交易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银行授信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笔集团授信额度人民币70亿元,合并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年度集团授信额度 116亿元,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在本公司的授信审批额占本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3.677%,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97%,由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2018年5月28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8年8月30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

  《关于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授信的议案》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董事卢志强先生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本公司副董事长卢志强先生为联想控股董事,卢志强先生实际控制的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联想控股持股比例为16.97%,因此,联想控股及其下属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于1984年成立的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新技术发展公司,1991年4月公司更名为北京联想计算机新技术发展公司,2014年2月变更为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23.56亿元,法定代表人柳传志。

  联想控股作为多元化投资控股公司,主要从事战略投资和财务投资两类业务,其中:(1)战略投资业务涉及IT、金融服务、创新消费与服务、农业与食品及化工与能源材料等五大领域,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品牌背书、管理提升和其他增值服务;(2)财务投资主要包括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及私募股权投资,投资覆盖企业成长的各个阶段。截至2017年末,经审计的集团资产总额为3,357亿元,负债总额为2,561亿元,资产负债率76.29%;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3,163亿元,净利润48.57亿元。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主要内容:给予联想控股集团授信额度人民币70亿元(含原有授信),授信期限2年。业务品种包括:风险度不高于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的全部对公授信业务品种(以本公司的产品手册为准)。

  定价政策:各项产品利率、费率执行本公司定价政策且不低于同期同业平均定价标准。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对联想控股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银行授信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以上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业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业条款以及监管部门相关法规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制度规定,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证券代码:600016             编号:2018-05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保险集团”)签署《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为安邦保险集团(包括安邦保险及其附属公司)提供金融产品代理销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销售资产管理类产品、代理销售基金产品、代理销售证券类产品,并收取相关销售服务费用。《框架协议》项下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的服务费用拟定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一年服务费用总额上限人民币20亿元。

  ●  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回避事宜:

  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关联交易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  关联交易的理由:

  为了积极适应零售市场变化,拓宽个人客户产品供应范围,同时与安邦保险集团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从而进一步提升本公司零售业务中间业务收入规模。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安邦保险集团(包括安邦保险及其附属公司)提供金融产品代理销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销售资产管理类产品、代理销售基金产品、代理销售证券类产品,并收取相关销售服务费用。《框架协议》项下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的服务费用拟定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一年服务费用总额上限人民币20亿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代销安邦保险集团保险产品手续费收入超过本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的0.1%,但小于5%,构成本公司的非豁免持续关联交易;合并此前安邦保险集团及其关联方在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审批额21.58亿元,安邦保险集团及其关联方在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审批额占本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0.82%,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权益的1.13%,本笔业务须由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8年7月11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

  2018年8月30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

  《关于本公司与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联方介绍

  截至2017年末,安邦保险集团及其子公司合并持有本公司总股本17.84%股份,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因此,上述交易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

  安邦保险集团成立于2004年,法人代表人为何肖锋,注册资本619亿元。主要经营业务:投资设立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安邦保险集团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总资产为29,885.65亿元,总负债为28,174.17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711.4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94.27%。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4,039.13亿元。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预计签署日期:本公司将适时与安邦保险集团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生效日期:2018年1月1日

  订约方:本公司及安邦保险集团

  期限: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首尾两天包括在内),为期1年。《框架协议》于双方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并追溯至2018年1月1日,有效期截至2018年12月31日。若《框架协议》双方同意并得到本公司上市地交易所及有权监管部门的同意及/或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视本公司上市地交易所及有权监管部门的要求而定),《框架协议》之有效期可以延长。

  服务范围:

  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要求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前提下,本公司为安邦保险集团(包括安邦保险及其附属公司)提供金融产品代理销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销售资产管理类产品、代理销售基金产品、代理销售证券类产品,并收取相关销售服务费用。本公司与安邦保险集团按需求于《框架协议》项下订立个别的业务协议。

  定价原则:

  本公司提供给安邦保险集团的代理销售服务,不优于适用于一个可比较的独立第三方的条款。

  服务费用将按公平基准磋商及按一般商业条款计算,并按以下原则厘定:

  (1)  依照中国政府的指定价;或

  (2)  倘并无中国政府指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依照政府指导价;或

  (3)  倘并无中国政府指定价及政府指导价的,依照各方按公平磋商基准议定的市场价。服务费率将不逊于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向独立第三方提供者。

  《框架协议》项下进行的交易将按非独家基准进行。支付条款基本按照上述定价原则进行,尽管如此,本公司将向其他同类型产品提供商寻求报价,或参考与独立第三方就同类型的产品及服务进行的若干其他同期交易条款,以确定安邦保险集团提供的价格及条款是否属公平合理及与该等由独立第三方所提供者相近。

  费用支付:

  服务费用将以现金转账方式于期末支付,或由双方议定的其他方式及按照本公司与安邦保险集团不时订立的实施协议所订明的协定时间及方式支付。

  《框架协议》项下的交易一律依法订立实施协议,规范运作,并使其符合本公司上市地的有关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

  交易总额: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一年服务费用总额上限为:人民币20亿元。

  另外,本公司接受安邦保险集团提供的安邦保险产品需经本公司零售财富管理业务评审委员会讨论、评估,最终以投票方式(需全票通过)确定。此外,核定代销产品销售额度时需经本公司零售财富管理业务评审委员会讨论、评估确定,同时需要参考安邦保险的评级及在全国保险公司内排名以及保险产品预计发售规模等要素。

  以往交易金额及预计的交易限额:

  ■

  设定《框架协议》项下交易的年度限额上限时,本公司已考虑多个因素,包括本公司与安邦保险集团的持续关联交易的现时及预期营运状况,并考虑到双方计划在合作基础上进一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将进一步提升零售业务中间业务收入。同时,在确认年度上限时,本公司亦考虑到本公司未来代理销售保险、金融产品在传统银行保险、其他财务保险一切险、意外保险、创新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基金代销业务及证券类产品等其他产品代销的预测规模及费率等,销售金融产品的服务费用增长属市场主导性质。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对安邦保险集团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银行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以上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业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业条款以及监管部门相关法规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制度规定,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00016                                             公司简称:民生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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