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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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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8-061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08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08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范志全先生主持,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汪洋、叶远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购买的议案》,董事范志全、晏绪飞、李卫社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购买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同意提名叶嘉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时选举叶嘉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创新与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董事暨聘任高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执行总裁、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议聘任叶嘉铭先生担任公司执行总裁,聘任李卫社先生、常喜哲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前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董事暨聘任高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议于2018年9月17日14:30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8-062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田集团”)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拟与深圳联合保理有限公司及其他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保理业务申请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审议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

  公司作为提供服务方将因向客户提供建筑装饰(含土建工程)服务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深圳联合保理有限公司及其他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该机构根据受让合格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支付保理款。

  2、合作机构

  公司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深圳联合保理有限公司及其他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体合作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其中深圳联合保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联合保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俊武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从事担保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项目,取得相关审批后方可经营)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合作机构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3、业务期限:保理业务申请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4、保理融资金额:预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或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6、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主要责任及说明

  1、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应继续履行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

  2、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三、开展保理业务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本次办理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相关机构、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2、授权公司财务中心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 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快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8-063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2018年全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2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因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调整与关联方深圳市美讯在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讯在线”)、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高科”)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二)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基本情况

  现将需调整的2018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基本情况汇总列表如下(以下数据未经审计):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按市场价定价,任何一方均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除上述关联交易调整外,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变,本次调整后的2018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为30,080万元,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美讯在线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美讯在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元

  注册资本:2,800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网络产品、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不含限制项目);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从事广告业务;经营电子商务;家具、建材、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硬件、 文化办公用品、灯饰、家居用品、服装、箱包、鞋帽的设计、零售与批发;投资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信息服务业务 (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深南东路2098号盛华大厦15楼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美讯在线30%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对其具有重大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美讯在线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广田高科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洋

  注册资本:37,500万元

  经营范围:木制品、铝合金门窗、幕墙、软饰品、高效节能型轻质干粉砂浆、新型建筑装饰材料(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生产、加工、技术研发、设计、施工安装、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木制品、铝合金门窗、幕墙、软饰品、高效节能型轻质干粉砂浆、新型建筑装饰材料的生产、加工、施工安装。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燕川社区向阳路86号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田高科系公司参股企业,公司董事汪洋、叶远东同时担任广田高科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田高科系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田高科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共同协商定价;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美讯在线、广田高科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8-064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购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购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购买,完成购买日期延长至2019年1月31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02月0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8年02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2018年03月0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02月02日、2018年03月01日、2018年03月0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18年03月31日、2018年04月28日、2018年05月30日、2018年06月30日和2018年07月31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2018-042、2018-047、2018-051、2018-055)。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股票购买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六个月。鉴于股票购买期内市场相关融资政策发生变化以及《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规则的出台,以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未成立,因此预计在约定的股票购买期内无法完成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现为达成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完整有效推进和实施,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延长购买期至2019年1月31日。该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股票购买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六个月。鉴于股票购买期内市场相关融资政策发生变化以及《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规则的出台,以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未成立,因此公司预计在约定的股票购买期内无法完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公司进行员工持股计划目的就是让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齐心协力将企业做大做强。公司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有利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持续、有效、顺利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员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关联董事已在表决时履行了回避义务,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拟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至2019年1月31日。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8-065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董事暨聘任高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了公司董事、执行总裁李卫社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卫社先生因工作安排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执行总裁及董事会创新与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李卫社先生辞去董事、执行总裁及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后,仍在公司任职。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卫社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对李卫社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执行总裁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叶嘉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时选举叶嘉铭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创新与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和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叶嘉铭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聘任高管的情况

  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经公司总裁晏绪飞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叶嘉铭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同意聘任李卫社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常喜哲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前述人员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变更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相关简历

  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叶嘉铭先生,中国香港籍,1987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深圳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首席风控官、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工程中心总经理等职,近五年曾分管公司工程管理、供应链管理、合规与风控、企业技术创新及金融投资等方面的工作。

  截止目前,叶嘉铭先生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10,395股(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10,395,398股,叶嘉铭先生持有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1%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叶远西先生之子,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中董事的任职资格。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叶嘉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简历

  叶嘉铭先生,简历详见上述内容。

  李卫社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北方工业大学客座教授,国家一级建造师,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协会(CIOB)会员,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专家,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深圳市施工工艺标准评审专家。历任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裁/常务副总裁等职。李卫社先生,曾荣获“全国杰出中青年室内建筑师”、"鲁班奖工程项目经理"、"创建鲁班奖工程先进个人"、“亚太区室内设计大赛优秀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室内设计大赛优秀奖”、“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科技创新奖”等荣誉。

  截止目前,李卫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00股。除上述情况外,李卫社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中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卫社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常喜哲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沈阳新乐工学院团委书记、教务处干事;沈阳远大集团北京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江河集团泛东北亚大区总经理。2018年6月加入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常喜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中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常喜哲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8-066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9月17日(星期一)14:30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7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16日至2018年9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6日15:00至2018年9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9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9月12日,截止2018年9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98号广田集团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购买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名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二)特别说明

  1、议案披露情况

  议案2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8年8月2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1、议案4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8年8月3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议案1、议案4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议案2需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即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8年9月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00至5: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98号广田集团证券事务部(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518001

  联系电话:0755-2588666-1187

  传真号码:0755-22190528

  联系人:朱凯、李儒谦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朱凯、李儒谦

  联系电话:0755-25886666-1187

  联系传真:0755-22190528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2。

  2、投票简称:广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9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8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8-067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02月0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8年02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8年03月0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02月02日、2018年03月01日、2018年03月0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18年03月31日、2018年04月28日、2018年05月30日、2018年06月30日和2018年07月31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2018-042、2018-047、2018-051、2018-055)。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由于市场相关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截止目前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成立,为了顺利完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2018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购买的议案》,决定延期购买,完成购买日期延长至2019年1月31日,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公司及董事会持续关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设立,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能有因政策变动等因素而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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