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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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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局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上半年,面对日益加剧的行业竞争压力,以及原材料、人工成本等不断上涨的经营压力,本集团整体收入、利润仍保持平稳增长。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总收入436,433.64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47.56%;营业成本278,565.17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45.34%;销售费用41,757.72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53.12%;管理费用51,690.19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31.99%;财务费用21,988.45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20.99%;实现营业利润34,207.41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39.6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490.98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43.49%。

  (一)高新技术产业

  作为集团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23.37亿元,同比增长46.11%;实现利润总额1.92亿元,同比增长3.17%。在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退坡的影响下,动力电池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本集团控股的贝特瑞产品综合毛利率有所下降,经营业绩不及预期,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5.34亿元,同比增长20.98%;实现净利润1.21亿元,同比下降22.04%;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产品获日韩大客户认可;硅基负极材料原料收率进一步提升,原料成本大幅降低;贝特瑞江苏常州金坛项目NCA正极材料产线及石墨负极材料产线目前均已进入试生产阶段。本集团控股的国际精密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0,409.49万元;实现净利润3,769.65万元,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这主要是其固定成本费用增加以及股权激励摊销成本增加所致;国际精密江苏常熟工厂获全球著名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厂商和全球著名汽车线束系统制造厂商认证,已进入正式生产阶段。本集团控股的大地和主营业务从商用车向乘用车、物流车转型工作已显初步成效,销售收入实现较大增长,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3,863.23万元,同比增长103.59%;但由于新产品毛利率较低,销售利润率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3,460.71万元。本集团控股的友诚科技加强技术研发和市场拓展工作,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实现较大增长,但受产品销售毛利率下降影响,其净利润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本集团召开的第十三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本集团将持有的永力科技52%的股权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新雷能,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6,000万元。目前该事项已获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交易双方正在办理永力科技的股份交割手续。

  近年来本集团培育的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在产品研发、市场拓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报告期内大部分企业仍处于培育阶段,规模小,对本集团业绩贡献尚未体现,对高新技术产业整体盈利水平造成一定影响。

  (二)生物医药产业

  本集团生物医药产业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12.01亿元,同比增长41.54%;实现利润总额1.27亿元,同比下降39.17%。本集团控股的马应龙持续推进医药工业板块、诊疗板块、医药商业板块、大健康板块,深化战略转型,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0.72亿元,同比增长37.10%;实现净利润1.03亿元,同比下降41.1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84亿元,同比增长14.59%。本集团控股的大佛药业进一步加大市场推广力度,目标市场拓展工作进展明显,加之两票制的全面落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实现大幅增长,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8,830.14万元,同比增长143.12%;实现净利润596.17万元,同比增长386.91%;其中,核心产品达芬科闯、希诺宁和达芬盖销量同比实现了较大增长。本集团控股的绿金高新稳步推进政府采购和基地销售工作,同时积极布局渠道市场,成功开拓安徽、四川、云南等渠道市场,有效提升产品市场覆盖率,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014.44万元,同比增长32.26%;实现净利润379.49万元,同比增长21.62%。

  (三)房地产及其他产业

  本集团房地产业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6.47亿元,同比增长93.47%;实现利润总额1.27亿元,同比增长592.71%。报告期内,本集团子公司万宁宝安地产公司去库存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实现资金回笼;本集团控股的丹晟恒丰公司的深圳市白石龙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新彩苑已开盘销售,目前销售情况良好;本集团控股的华信达公司的深圳龙岗区横岗街道茂盛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仍处于前期拆迁谈判阶段。

  报告期内,本集团召开的第十三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威海宝顺、威海恒运、威海港宝的全部股权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新海园,威海三家公司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及新海园代威海三家公司偿还对本集团(含山东地产公司)的负债合计人民币68,930.51万元。8月初,本集团已收讫新海园支付的全部款项,威海三家公司100%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也已办理完成。

  本集团其他产业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1.79亿元,同比增长2.36%;实现利润总额0.48亿元,同比增长180.55%。本集团控股的运通公司、恒安公司与中信置业、桦盈实业共同合作推进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运通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目前运通公司、恒安公司已收到桦盈实业支付的第一笔保证金2亿元和第二笔保证金4亿元,并已完成被拆迁物业的移交工作。本集团控股的古马岭金矿选矿工艺技术实现突破,一次性浮选回收率获得较大提升。在风险投资方面,本集团参股的中国风投及其旗下基金共计完成了对6个项目的投资,并完成了2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设立工作。在投融资方面,本集团控股的资产管理公司完成了对1个项目的投资,并完成了2个项目股份部分减持工作,收回投资本金及部分投资收益。

  在品牌建设方面,在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的2018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榜单中,本集团以591.52亿的品牌价值名列第68位;此外,本集团还荣获“2017年度科技创新杰出贡献奖”、“2018广东上市公司改革开放四十年·十大卓越企业”、“2018广东上市公司十佳创优品牌建设示范单位”等称号。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通过新设、收购子公司共5家,通过转让股权处置的子公司共6家,注销子公司1家。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8-06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

  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第二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话、书面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9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期限不超过7年且金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4亿元额度内的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杨璐董事对该议案投弃权票,理由为:未提供充分资料供论证本次贷款事项的可行性。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8-06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话、书面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对〈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局编制和审议《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8-06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瑞”)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期限不超过7年且金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4亿元额度内的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董事局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9人。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0年8月7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西田社区高新技术工业园第1、2、3、4、5、6栋、7栋A、7栋B、8栋

  4、法定代表人:贺雪琴

  5、注册资本:人民币42,899.49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经营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和负极材料;普通货运。

  7、贝特瑞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贝特瑞77.3479%的股份,岳敏、贺雪琴等其他少数股东合计持有贝特瑞22.6521%的股份。经自查,未发现贝特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确保贝特瑞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期限不超过7年且金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4亿元额度内的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相关合同的履行,公司愿意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局意见

  贝特瑞上述申请的贷款是用于“贝特瑞新材料科技园”项目建设,属于项目建设的正常资金需求。贝特瑞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管理情况、控制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贝特瑞的偿债能力较强,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且符合公司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为贝特瑞提供担保。

  贝特瑞股东岳敏、贺雪琴、山西晋沪碳素有限责任公司、曾广胜、贺德华、黄映芳、杨红强、孔东亮、王培初、黄友元同意对贝特瑞在贷款银行办理的贷款本金4亿元、贷款利息、滞纳金、贷款人为实现债权发生的费用以及公司为实现对债务人的债权产生的费用等全部款项的9.149%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各反担保人按约定的反担保金额范围内向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另外,贝特瑞承诺向本集团出具无条件不可撤销反担保函,承担反担保的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15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111,100万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2.2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对公司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8-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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