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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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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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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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上半年,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经营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聚焦核心业务,以盈利为导向,降本增效,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但受到国内流动性趋紧、融资环境突变的影响,公司的经营面临着较大的压力和挑战。报告期内,金融去杠杆,融资难,公司融资成本不断提升,财务费用增加较大;受营运资金紧张影响,公司部分业务受到影响,营业收入下降较为明显;以上直接影响了公司上半年的经营业绩,以致公司上市以来首次半年度净利润为负。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实现营业收入355,243,537.43元,与去年同比下降21.4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亏损16,193,285.67元,与去年同比下降208.04%。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1户,减少1户,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
(2)本期减少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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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8-077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8月17日以书面和电话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柴国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2人,董事冼树忠、陈建顺、丁海芳、彭晓伟、朱闽翀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以4票同意、0票反对、3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丁海芳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其原因如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要资产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扣押,公司已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进驻子公司,正在进行全面核查,在核查结果未出来之前,无法判断公司第二大股东、董事、副总裁陈建顺是否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披露了《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目前无法判断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是否足额计提。鉴于上述情况,投弃权票。
公司独立董事彭晓伟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其原因如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要资产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扣押,公司已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进驻子公司,正在进行全面核查,在核查结果未出来之前,无法判断公司第二大股东、董事、副总裁陈建顺是否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披露了《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目前无法判断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是否足额计提。鉴于上述情况,投弃权票。
公司独立董事朱闽翀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其原因如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要资产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扣押,公司已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进驻子公司,正在进行全面核查,在核查结果未出来之前,无法判断公司第二大股东、董事、副总裁陈建顺是否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披露了《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目前无法判断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是否足额计提。鉴于上述情况,投弃权票。
在公司审计委员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时,独立董事丁海芳、朱闽翀对该议案投弃权票,弃权原因同上,故审计委员会无法就该议案形成有效决议,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8-078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8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由材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监事2人,监事程杨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了如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8-080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为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并掌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经认真核查,现对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何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7800万元。截至2018年4月4日,公司向广东福迪汽车有限公司、屈赛平、龚贤杰非公开发行股份15,694,163股,发行价格4.9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999,990.11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909,736.8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090,253.2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4月4日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18]000209号《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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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18年4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在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支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项审计监督,并出具审计报告。募集资金的实际支付使用,公司均与保荐机构保持沟通,接受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三方监管协议各方均能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协议条款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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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上半年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
附件:《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附件: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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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77,999,990.11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7,909,736.8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090,253.27元。募集资金净额70,090,253.27元全部用于支付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本次募集资金不足以支付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全部现金对价,不足部分由公司与本次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按照协议约定,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来支付解决。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8-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