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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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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报告期末和上年末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品牌服饰运营、供应链管理、品牌管理、商业保理等业务,着力构建一个服务时尚生活产业上下游企业的综合服务体系,将公司打造成为中国具备领先优势的时尚生活产业综合服务提供商。

  在品牌服饰运营方面,主要从事“潮流前线”及系列子品牌的设计与销售业务,通过集合10个潮流子品牌在“潮流前线”专卖店销售,打造大型休闲服饰集合店。公司服饰品牌的消费者定位为16-35周岁的年轻人,价格定位为平价的时尚,市场定位为国内三、四线市场。公司通过直营与特许加盟相结合的模式在全国建立销售渠道,在国内三、四线市场建立了领先的竞争优势。

  在供应链管理方面,以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管理公司”)作为运作平台,在全国各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地区分别与各合作伙伴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汇聚本区域的供应链资源和市场资源,利用公司多年来在集中采购、设计研发、生产管理以及仓储配送等方面的经验和优势,为时尚产业品牌商、制造商等客户提供高效、低成本的供应链服务,在全国构建一个覆盖范围广、供应能力强的时尚产业供应链服务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在广东东莞、增城、佛山,湖北荆门、荆州,江苏吴江、南通,浙江绍兴,福建厦门等地共有12家供应链管理子公司从事相关业务。

  在品牌管理方面,以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运作平台,在全国服饰消费市场发达地区投资设立多家控股型项目子公司,汇聚本区域具有丰富市场资源和营销能力的合作伙伴,利用公司多年来在店铺管理、商品陈列、品牌推广、人员培训以及O2O营销等品牌管理方面的经验和优势,为时尚生活产业的品牌企业开展品牌代理经销业务,在全国构建一个高效、完善的时尚产业品牌运营管理服务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在江西南昌、广东东莞、湖北武汉共有3家品牌管理控股子公司开展相关业务。

  在商业保理方面,以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搜银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作为运作平台,围绕时尚生活产业开展商业保理业务,为时尚生活产业的上下游企业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信用风险控制等综合服务,进一步强化公司与产业链上众多企业的联系,构建合作共赢的产融关系,推动公司实现战略转型,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2)核心竞争力分析

  ①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主抓设计研发、品牌推广和渠道建设等服装产业高端环节,通过原材料集中采购、生产跟单管理、物流配送,打造出高性价比的潮流服饰品牌,在国内三、四线市场建立了领先的竞争优势。公司在设计研发、品牌推广、渠道建设、原材料集中采购、供应链管理等产业环节形成了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②公司利用自身优势通过与全国各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地有丰富产业资源和运营经验的合作伙伴合作设立供应链管理公司,为客户商家提供集中采购、设计研发、采购规划等高效、低成本的供应链管理服务,在全国构建一个覆盖范围广、供应能力强的时尚产业供应链服务体系,业务发展迅速,成长空间巨大,已在行业内建立了领先的竞争优势。

  (3)报告期内经营情况概述

  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营业收入为1,087,984.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5.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997.9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09%,主要原因如下:

  ①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供应链管理业务的发展,使其得到较快增长。截至目前已在广东东莞、增城、佛山,湖北荆门、荆州,江苏吴江、南通,浙江绍兴,福建厦门等地共设立了12家供应链管理子公司从事相关业务。2018年上半年度供应链管理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907,837.70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83.44%,较上年同期占比73.51%得到进一步提升,实现净利润23,420.86万元,成为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和利润来源。

  ②报告期内品牌服饰业务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比下降2.19%,主要是去年以来为夯实服装品牌运营基础,关停部分差劣店铺及实施店铺去库存等措施,造成报告期内品牌服饰业务小幅下滑。

  ③报告期内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8,677.84万元,增长幅度为194.34%,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广州伊烁服饰有限公司产生投资收益8,705.09万元。

  ④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财政补助2,229.5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017.01万元,增长幅度为948.91%,主要是供应链管理业务获得的各项政府财政补助增加。

  ⑤报告期内在营业收入大幅度增加的同时,公司加强了内部管理与费用控制,使得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增长幅度均低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

  (4)主营业务分析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单位:元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营业收入为1,087,984.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1,966.50万元,增幅为65.85%。主要是截至目前已在广东东莞、增城、佛山,湖北荆门、荆州,江苏吴江、南通,浙江绍兴,福建厦门等地共设立了12家供应链管理子公司从事相关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供应链管理业务的发展,2018年上半年度供应链管理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907,837.70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83.44%,较上年同期占比73.51%得到进一步提升,实现净利润23,420.86万元,成为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和利润来源。

  ①营业收入增长的原因

  从分行业看,主要是批发零售业的增长所致,批发零售业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99.80%,其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了65.59%。

  从分产品看,主要是材料及其他产品营业收入增长所致,其中材料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85.82%,其他产品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6.47%,材料及其他产品营业收入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了80.63%、27.38%。

  以上分行业增长与分产品增长,均是由材料和其他产品收入的快速增长带动的,是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因。材料主要包括棉纱、布料、辅料等,其他产品主要为时尚电子产品及家纺用品。材料业务收入主要由供应链管理业务产生,其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公司持续推进供应链管理业务的发展,目前在全国各地设立了12家供应链管理子公司从事相关业务,2018年上半年度供应链管理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907,837.70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83.44%,较上年同期占比73.51%得到进一步提升,实现净利润23,420.86万元,成为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和利润来源。

  ②毛利率下降的原因

  批发零售业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4.83%,主要是由于材料及其他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材料毛利率为5.45%,较上年同期下降3.85%,其他产品毛利率为5.34%,较上年同期下降1.88%。主要是由于环保监管力度加大等因素报告期内材料价格有所上涨,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市场占有率,提升客户粘度,提高市场影响力,以较优惠的价格销售给客户,使得供应链管理业务一季度的毛利率只有4.35%。随着市场的进一步扩展与稳固,供应链管理业务得到了稳步的发展,毛利率水平也稳步提升,二季度毛利率达到5.85%。随着供应链管理业务的较快增长,其营业收入得到进一步的提升,成为公司的主要业务收入及利润来源。

  (5)非主营业务分析

  单位:元

  ■

  (6)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①处置子公司

  2018年6月16日,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君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洪仲海签订《广州伊烁服饰有限公司出资转让协议书》,决定以5,800万元人民币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伊烁服饰有限公司100%股权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广州伊烁服饰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伊烁服饰股权。

  2018年6月20日伊烁服饰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8年6月28日公司已分别收到君农投资和洪仲海股权首期转让款2,970万、30万。公司将伊烁服饰2018年1-6月利润表纳入合并利润表。

  ②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合并范围增加

  ■

  合并范围的减少

  ■

  注:以上出资比例系公司实际出资金额占总出资金额的比例。实际持股比例详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一)1之说明。

  湖北佳纺壹号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系由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供应链管理公司和珠海泰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7年8月24日设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由供应链管理公司认缴出资51%,珠海泰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49%;湖北佳纺壹号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引进新股东及增资于2017年12月26日发生股权变化,供应链管理公司股份由51%减少至35%。截至2017年12月31日,供应链管理公司实缴出资占比100%,承担公司的所有经营风险,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故2017度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2018年6月30日,珠海泰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200万,供应链管理公司实缴出资占比50%,按实际出资比例承担公司的经营风险,虽然公司实际出资比例达到50%,但2018年4月2日将财务控制权交出后对其失去实际控制,将财务控制权交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由成本法变更为权益法。故只将其2018年1-3月利润表纳入合并范围。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8-084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18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鸿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审议以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085: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同意注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086: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三、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落实时尚产业供应链基地项目的建设工作,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6,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美易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时尚产业供应链基地项目的建设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087: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四、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了在国际市场上开展国际贸易、对外投资、设计研发及供应链管理等相关业务,开拓国际市场发展新空间,促进公司不断发展壮大,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6,000万元港币在香港投资设立搜于特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088:关于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公告编号:2018-086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及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8月29日,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同意公司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436号)核准,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75元,募集资金总额1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686.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44,313.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3-86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于2010年12月2日、2011年1月10日、2012年8月15日、2014年7月7日分别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道滘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水围支行(原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水围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因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聘请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担任保荐机构,并与长城证券签订了相关保荐协议。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与原保荐机构终止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终止,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长城证券完成。2016年2月1日公司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道滘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水围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有5个,具体明细如下:

  ■

  三、本次募集资金账户拟销户情况

  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拟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截至2018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61.3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收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及后续利息收入等(以实际销户日余额为准)将全部转入公司账户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道滘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水围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公告编号:2018-087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落实时尚产业供应链基地项目的建设工作,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6,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美易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时尚产业供应链基地项目的建设主体。

  2、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美易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美易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已取得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2、注册资本(拟):16,000万元人民币

  3、出资比例(拟):公司持股比例100%

  4、注册地址(拟):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

  5、经营范围(拟):供应链管理;商务信息咨询;销售、网络销售:服装、帽子、针纺织品、羽绒制品、纺织布料、棉纱、初级农产品、箱包、玩具、装饰品、工艺品、电子设备、日用品、钟表、眼镜、化妆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文具、体育用品、衣架、陈列架、模特儿道具、灯具、音响设备;贸易经纪和品牌代理(不含拍卖);产品开发、设计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2017年12月27日,公司与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签署了《项目投资协议》,拟投资10.5亿元人民币在东莞市道滘镇闸口村掌洲投资建设时尚产业供应链基地项目,目前该项目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为落实时尚产业供应链基地项目的建设工作,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美易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时尚产业供应链基地项目的建设工作,推进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

  2、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是落实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但同时也存在市场变化、子公司经营管理的风险,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公告编号:2018-088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战略转型升级以来,各项业务发展迅速。为了在国际市场上开展国际贸易、对外投资、设计研发及供应链管理等相关业务,开拓国际市场发展新空间,促进公司不断发展壮大,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管理公司”)拟以自有资金6,000万元港币在香港投资设立搜于特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当地主管部门注册核准为准),进行时尚生活产业相关的经营和投资活动。

  2、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供应链管理公司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搜于特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外汇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等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拟):搜于特国际(香港)有限公司(SouYuTe International (Hong Kong) Limited)

  2、注册资本(拟):6,000万元港币

  3、出资比例(拟):供应链管理公司持股比例100%

  4、注册地址(拟):香港

  5、经营范围(拟):国际贸易,供应链管理,股权投资,投资管理,研发设计、销售。

  三、投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供应链管理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运用香港的营商环境优势,在国际市场上开展国际贸易、对外投资、设计研发及供应链管理等相关业务,开拓国际市场发展新空间,促进公司不断发展壮大。

  2、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供应链管理公司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但同时也存在市场变化、子公司经营管理的风险,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此外,在香港设立子公司尚需外汇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等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因此,本次对外投资存在不能通过审批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公告编号:2018-089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等的规定,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436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上定价发行,网下询价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5元,共计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3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44,65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1月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36.1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4,313.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3-86号)。

  2.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47号文核准,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8,412,69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60元,共计募集资金25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6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6,4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5.26万元,加上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08.0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6,432.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144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52,727.47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712.32万元, 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为2,103.90万元。 2018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43.04万元,2018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45万元,2018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为1.27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52,970.5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712.77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为2,105.17万元。

  截至 2018年 06 月 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61.3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收益)。

  2.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08,236.83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93.28万元, 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为5,076.01万元。2018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815.00万元,2018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5.16万元,2018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为1,107.9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9,051.8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28.4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为6,183.97万元。

  2017年11月15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18年0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8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4,360.5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收益和可抵扣进项税)。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2月2日、2011年1月10日、2012年8月15日、2014年7月7日分别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道滘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水围支行(原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水围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

  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聘请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担任保荐机构,并与长城证券签订了相关保荐协议。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与原保荐机构终止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终止,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长城证券完成。

  2016年2月1日公司及长城证券分别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道滘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水围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针对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于2016年11月10日连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9日连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滘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道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06月30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06月30日,公司有10个募集资金专户、4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和2个理财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1)活期存款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 结构性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3) 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进一步提高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增强公司的市场反应速度,提升公司运营管理能力。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仓储物流基地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提升公司的仓储和物流配送效率,为公司未来营销网络的扩张,以及面向时尚产业的供应链管理和品牌管理服务提供仓储物流保障。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详见附件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3: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附件1

  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大于募集资金总额,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注2:募集资金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与超募资金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均在以前年度实施完成,未单独核算效益;募集资金信息化建设项目尚在实施中,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件2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3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8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公告编号:201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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