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8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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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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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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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中国广告市场整体延续了2017年触底后的反弹趋势。根据“CTR媒介智讯”的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全媒体广告同比增长9.3%,其中传统广告市场同比增长7.2%,电视广告刊例收入同比增加9.4%,互联网广告刊例收入同比增加5.4%。其中,电视广告增长较大与前两年基数较低存在一定关系,而互联网广告则在流量红利下降的背景下增速明显放缓,进入平稳发展期。与此同时,2018年上半年,中国整体经济虽然平稳增长,但消费增速明显回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和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均出现下滑,对广告主营销预算形成一定压力。报告期内,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并呈现以下特征:
(一)、广告营销形式保持多元化、碎片化、创新化。互联网媒体技术和信息传播方式的快速发展与融合催生了愈加丰富的营销形式,搜索、社交、视频、电商、短视频以及垂直领域的广告形式不断衍生、升级,受众的注意力被前所未有的瓜分,用户触点碎片化严重。
(二)、营销与内容的关系愈加密切。随着新的媒介形式层出不穷,注意力成为稀缺资源。品牌营销在经历了传统营销、数字化营销之后,已进入以综艺栏目、影视剧、短视频、微博、微信、资讯以及相关信息流广告等为主要载体的内容营销阶段,“内容即营销”成为品牌营销的新关键词。
(三)、广告主有了更丰富的营销选择,客户预算在不同类别的媒体形式和营销公司之间进一步细化分布,广告主对投放效果的关注度日益提高。在大数据精准营销日益进步和内容生产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广告主对营销公司提出了更高的服务要求,既希望营销公司结合最新的技术进步和热点关注,为广告主匹配最优质的内容资源,又希望全方面整合行业资源,获得最好的投放效果,要求在市场投入方面保持优质的性价比的同时,对媒体的形象和影响力也愈加关注。
(四)、营销公司竞争加剧,在整个行业快速发展与变革的背景下,压力与机遇并存。一方面,内容与渠道的逐渐融合,掌握内容与流量的媒体平台愈加强势;广告市场价格体系不断成熟和稳定,留给营销公司的利润空间越来越低;新的行业竞争者不断加入,营销公司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另一方面,广泛的竞争中蕴含融合的趋势,随着营销技术的发展和营销媒介的日益丰富,掌握优质内容资源的营销公司得以实践更多的创意营销方式,从而获得更好的客户粘性和更高的业务毛利率;同时,依托优质内容资源,诸多行业客户原有的广告商服务体系有望被打破,广告营销业机遇与挑战并存。
上述背景下,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调整发展战略和经营策略,谨慎防范经营风险,并努力寻求投资机会,重点推进了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提升主营业务持续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将电视广告独家代理业务全部调整为常规代理模式,以减少媒体市场变化带来的经营风险;进一步优化常规代理业务和全案服务的业务占比,以更丰富、多元的服务内容增强客户粘性和谋求未来更广泛的合作空间。报告期内,公司全案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已超过70%。根据客户需求和媒介、市场发展趋势,公司不断优化媒介策略和投放组合,报告期内,新媒体广告业务占主营业务的比重已超过50%。
(二)、不断丰富全案服务内容、提高全案业务的服务质量。在公司“大文娱”发展战略的指导下,在原有全案营销基础上,逐步拓展和渗透内容营销服务,稳步探索“全媒体(传统媒体+新媒体)资源覆盖+内容营销”的全方位营销模式,依托全面的媒介渠道资源和优质的内容资源,实现全案业务再次升级。
(三)、加强人才培养。重点加强内容营销相关的策划、执行和业务人才的培养,为公司大力开展内容营销业务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四)、加强内容营销资源整合。报告期内,公司与优质的内容资源提供方愚恒影业及其股东签署增资意向协议,公司拟对愚恒影业增资。未来通过本次增资,公司将深入内容生产端,整合产业链资源,深入发挥公司和内容生产方的业务协同效应,加强内容营销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同时,公司也积极进行内容营销领域的客户培养、业务引导与渗透,与客户共同探索符合市场发展前景和品牌规划的合作模式,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五)、稳步推进2017年度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推进。2017年公司实施了对长影置业60%股权和长影娱乐40%股权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该项目线上、线下业务的落地实施(长影置业和长影娱乐为长影海南“环球100”主题乐园中“荷兰村”区域的开发、管理和经营主体)。
在前述背景和公司各项举措的努力下,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均有所上升。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及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公司执行上述政策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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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74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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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将2018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0号)核准,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韵股份”)2015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由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6.61元。
截至2015年3月24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3,588,7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1,025,500.00元,已由华林证券于2015年3月19日汇入公司开立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陆家嘴支行、账号为216180100100102832的人民币账户150,000,000.00元,汇入公司开立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账号为11014740716006的人民币账户97,223,300.00元,汇入公司开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陆家嘴支行、账号为98060154800000587的人民币账户153,802,2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5]101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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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销户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陆家嘴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陆家嘴支行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均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制定,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亦严格遵照协议规定,履行相关的责任及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进行集中管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122,409.29元已经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元。
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5月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中的109,756,336.9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临2015-015号”的公告)。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出具了《关于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上述置换事项已于2015年5月份实施完毕。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5月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87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笔募集资金已于到期之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公告(公告号:临2015-014、临2016-030)。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6月1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创意制作基地建设项目”终止后的结余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330,000.00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笔募集资金已于到期之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公告。(公告号:临2016-042、2016-043)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创意制作基地建设项目终止后的节余募集资金45,330,000元(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还回募集资金账户后,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公告。(公告号:临2017-013、临2017-014、临2017-016)
截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5,33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公告。(公告号:临2017-024)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理财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7年6月5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7年4月2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公告(公告号:临2017-013、临2017-014、临2017-016、临2017-02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龙韵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可以豁免履行使用审批程序。为进一步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报告期内,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122,409.29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4月13日,公司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告号:临2018-036)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媒体资源建设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新疆逸海电广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西藏龙韵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鸿图大洋广告有限公司、四川竟成龙韵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石河子盛世飞扬新媒体有限公司五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媒体资源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15年8月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5-032”号公告。)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原因:公司根据广告传播环境及市场发生的深刻变化,结合公司实际业务经营状况,预计通过建设创意制作基地来提升公司全案业务投资回报率的预期难以实现,为避免继续推进项目带来的投资风险,决定终止实施“创意制作基地建设项目”。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于2016年2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6年3月3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创意制作基地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97,223,300.00元,截至终止之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2,078,000.00元。对于创意制作基地建设项目先期投入并形成的资产,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及规定进行妥善处置,处置后若产生投资收益,将全部用于公司发展经营。公司已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公告(公告号:临2016-005、临2016-006、临2016-008、临2016-014)。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及使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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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创意制作基地建设项目:结合广告市场发展趋势及公司业务经营现状,预计通过建设创意制作基地来提升公司全案业务投资回报率的预期难以实现,为避免继续实施项目带来的投资风险,公司已于2016年终止实施该项目。
媒体资源建设项目:项目内容为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效益难以量化。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75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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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9日10:00在公司(上海浦东民生路118号滨江万科中心15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会议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8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8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8-074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8-077”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76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9日13:00-15:00在公司(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18号滨江万科中心1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主席李建华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18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2、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77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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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应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1年。按公司与银行所签订授信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计算。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确定,且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授信事宜。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03729 公司简称:龙韵股份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