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聚氨酯泡沫行业增速放缓,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行业竞争加剧,随着国家持续推动更加严格的环保督察和整治,安全环保要求日益严格,精细化工行业正面临一次新的洗牌,新的考验。今年是公司的“二次创业年”,面对激烈的竞争态势,公司由市场需求为导向转变成为以市场竞争为导向;由匀泡剂生产商转变为匀泡剂及配套助剂供应服务商,实现企业战略转型。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完成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科技创新,加快新产品开发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市场需求及发展趋势聚焦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新一代聚氨酯泡沫稳定剂生产技术开发”项目建设通过了江苏省科技厅组织的中期验收;公司建立了“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创新平台,成功开发出超低导热系数和良好表面性能的硬泡匀泡剂、阻燃软泡匀泡剂、优异耐候性聚氨酯单组分匀泡剂等新产品,实现了批量销售并获得市场认可。
2、积极布局拓展新业务,完善销售渠道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为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与客户紧密合作,完成了华南区域营销网络的布局与建设,办事处顺利投入运行;公司今年新增了与聚氨酯匀泡剂配套的催化剂等化学品销售业务,方便客户采购,为客户提供打包销售服务;组织参加了在欧洲举办的聚氨酯行业展览会,积极推广公司的新产品。公司加大市场投入,对所有匀泡剂产品均完成欧盟REACH法规的注册,跨越了市场准入门槛,为全面进入欧洲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强化资金管控,提高资金效益
报告期内,尽管公司面临行业需求增速放缓,下游客户资金趋紧等问题,公司通过加强合同与账期管理,加大货款回收力度,提高了资金回笼率,有效降低了公司的经营风险。同时强化资金管控力度,跟踪监管资金计划执行情况,严控资金支付,保证公司现金流的充盈;通过多种形式的现金管理手段,提高资金收益。
4、通过精细化管理,努力实现降本增效
报告期内,聚氨酯泡沫行业需求放缓,市场竞争激烈,公司依然实现了营业收入同比略有增长,但是净利润同比下降27.39%,其主要原因是有机硅等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上涨幅度达71.80%,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公司通过科学采购、节能降耗、优化产品销售结构以及压缩可控管理费用等措施,努力实现降本增效。
5、大力实施人才战略,打造优质高效团队
公司通过外部引进国际化人才、内部筛选培养优秀人才、完善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等途径,为公司国际化战略提供中长期的人才储备。报告期内,公司面向核心骨干推出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为稳定优秀人才提供一个良好的激励平台,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形成“着眼未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进一步激发公司创新活力,为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18-047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0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全体董事和其他列席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08月28日(星期二)上午在公司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黄冠雄先生委托董事高明波先生代为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并表决。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宇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4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修改后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5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18-048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0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和其他列席人员。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08月28日(星期二)上午在公司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琪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截至本意见出具日,未发现参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4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0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18-049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03月03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307号文《关于核准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2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323,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53,526,500.0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69,473,5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03月24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32050001号验资报告。
(二)报告期内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8年上半年度,公司实际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244.80万元。
截至2018年0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23,456.92万元,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490.43万元(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800.00万元)。全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739.31万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经公司于2013年02月0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02月21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7年03月23日,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04月28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思德新材料”)、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以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
截至2018年0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约定的内容存储、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使用及管理方面的问题。
(三)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分别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开设专项账户。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美思德新材料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产1.6万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和“有机硅表面活性剂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项目实施主体,为保证募集资金专项使用,美思德新材料分别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开设专项账户。
截至2018年06月30日止,本公司有五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2018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包含存款利息并扣除手续费后金额。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0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1,936.77万元预先投入了募投项目,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其予以置换。
公司于2017年04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1,936.77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时,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瑞华专函字[2017]32050007号《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编制。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7年07月0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年产1.6万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44.65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时,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年产1.6万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44.65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
2018年04月20日,公司已将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44.65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8年0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
截至2018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产品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05月0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
(五)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8年0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05月17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6万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944.6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时,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认为“年产1.6万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已实施完毕,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所处市场环境和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年产1.6万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44.6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18年06月30日,公司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0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8月3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年产1.6万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本年度投入金额包含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944.65万元。
注2:美思德新材料扩产项目包括“年产1.6万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有机硅表面活性剂研究中心建设项目”。2015年03月,美思德新材料扩产项目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为固定资产。其中“年产1.6万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因化工行业建设项目需要完成“三同时”验收才能正式投产。2015年12月,该项目完成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以及环境保护的“三同时”验收,并于2016年01月正式投产。
注3:报告期内,“年产1.6万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实现产量5,569.70吨,净利润2,286万元,实际达产率为69.62%(按全年测算)。该项目实际达产率为69.62%的主要原因是下游行业市场需求有所下降,具体表现为:1、下游使用化工助剂的企业随着国家推行日益严格的安全和环保政策,由于安全环保不达标,部分企业被迫减产甚至停产;2、由于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持续高位,下游客户持观望态度,市场需求不旺。
注4:“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本年度投入金额未包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800万元。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18-050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18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均不含税):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 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 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吨
■
(二)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吨
■
三、 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18-051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名称: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拟终止募投项目的投资情况:项目拟投资2,061.65万元,截至2018年08月28日,实际已完成投资196.99万元,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864.66万元。
●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后的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864.66万元及利息收入所形成的全部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8年08月28日,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864.66万元及利息收入所形成的全部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03月03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307号文《关于核准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2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323,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53,526,500.0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69,473,5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03月24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3205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如下:
■
截至2018年08月28日,公司上述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
二、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一)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2,061.65万元。截至2018年08月28日,公司已完成顺德办事处的建设,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96.99万元。顺德办事处的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
注:根据《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四、(三)、4、项目投资情况”,项目将采用租赁方式进行办事处建设。在实际筹建顺德办事处过程中,由于在顺德当地购房成本相对较低,且所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占比较小,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顺德办事处的场地安排方式由租赁变更为购置。
(二)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1、物流业发展迅速,仓储和运输不再是影响经营的主要因素
公司营销与服务网点建设计划是在公司申请上市前根据当时的国内外市场状况做出的。由于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晚于预期,原先制定的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方案据以决策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态势等发生了较大变化。尤其是,近年来,随着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营销与服务网点所要解决的运输与服务的及时性问题已不再是影响公司经营的主要因素。同时,随着“一带一路”相关政策的稳步推进,沿线能够直接覆盖东亚、西亚、南亚、中亚、中东欧等国家和地区。通过“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可以向周边国家境内发展,形成内外相通的基础设施网络和联通国际国内的物流大通道,进出口货物的集散能力大大提高。此外,国家交通运输部2017年2月发布的《“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中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部分地区和领域率先基本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随着设施等级提升,结构优化,覆盖面与通达度的提高,公路快运行业的快速发展为公司产品运输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条件。
公司总部所在地南京位于长三角,地处华南区域的顺德办事处业已完成建设,基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政策的支撑和国内物流行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逐步完善,公司大力开拓境内外市场,延伸公司基础物流供应链,基本能够覆盖境内外重要销售区域,有效解决公司客户分布的较强区域性问题。
2、商业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原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按原计划的实施不具备可行性
近年来,公司销售终端所处的商业环境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随着城市的发展,新的产业圈不断涌现,部分产业圈的中心城市发生了转移和变迁,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中办事处及化工产品仓储的选址已不能适应新的商业环境。同时,随着国家对安全环保管理要求的日趋严格,原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计划的实施不具备可行性。
综合以上原因,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将该募投项目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864.66万元及利息收入所形成的全部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最大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864.66万元及利息收入所形成的全部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承诺在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募集资金账户中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864.66万元及利息收入所形成的全部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一次性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在募集资金账户资金清零后办理账户注销等相关事宜。
四、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基于外部经营环境变化所做出的慎重决定。公司终止实施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对现有资源的整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0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相关规定;
2、公司已承诺在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3、本次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做出的,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关于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备查文件
1、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18-052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05月02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备案等。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向3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9.8万股限制性股票。2018年06月2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对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审核与登记,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上述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0,000,000股变更为100,898,000股。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及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8年0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修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条款的修改已获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18-053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9月14日15 点 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普桥路18号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14日
至2018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由非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加盖法定代表人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法人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务必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美思德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5、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6、登记时间:2018年09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7、登记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建路18号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为期半天,现场参会人员需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入会场。
2、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一切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4、会议咨询:联系电话:025-85562929;邮箱:zqsw@maysta.com;传真:025-85570505;联系人:付佳慧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041 公司简称:美思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