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8-093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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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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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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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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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报告期末和上年末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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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8,948.7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6.24%;产品综合毛利率为72.54%,较上年同期增加3.9个百分点;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939.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1.71%。主要原因系:
(1)营业毛利额增加72,874.6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锂精矿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3.32%,毛利率提高3.29个百分点;锂化合物及其衍生物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44.40%,毛利率提高4.62个百分点。
(2)其他非主营业务的影响因素包括:①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565.16万元,主要系购买SQM股权及拟发行H股项目中介费用增加;②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2,459.75万元,主要系借款增加利息支出及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度相比:本年度新设而增加本集团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遂宁天齐、天齐智利、SPV1、SPV2。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卫平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8-091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8年8月29日在北京市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卫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8月17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潘鹰先生因工作安排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魏向辉先生代为投票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93)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安排,为增强天齐鑫隆科技(成都)有限公司资本实力,公司拟以21亿元人民币对其进行增资。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4)。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8-092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8月29日在北京市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和电话相结合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严锦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四、 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93)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 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8-094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2018年5月30日,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购买Nutrien Ltd.间接持有的Sociedad Quimica y Minera de Chile S.A.公司已发行的A类股62,556,568股,总交易价款约为40.66亿美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5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文件;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发布了《〈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修订稿)》及相关公告。
2018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安排,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鑫隆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鑫隆”)作为本次交易的实施主体,为增强其资本实力,推动本次交易的完成,公司拟以21亿元人民币对其进行增资。
(1)本次增资前后,天齐鑫隆的注册资本及股东出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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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增资前后上述公司的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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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前后天齐鑫隆公司股权结构不会发生任何变动,仍由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为推动本次交易,天齐鑫隆将根据交易需要对下属子公司逐级增资。
2、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介绍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其他交易对手方。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现金(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天齐鑫隆
公司名称:天齐鑫隆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薇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锂材料研发与销售;废旧电池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开发;销售: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危险化学品。
3、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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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财务数据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8年6月30日(2018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天齐鑫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此次增资是为了满足本次交易的资金需要。
2、本次增资顺利完成后,公司仍将持有天齐鑫隆100%股权,不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当期财务及经营无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