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4日、2018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和2018年5月1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和2018-037)。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近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18年8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购买了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国银行人民币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2、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3、预期收益率:3.00%/年,如果在观察期内每个观察日,挂钩指标始终小于基准值加0.0210,扣除产品费用后,产品保底收益率3.00%(年率),如果在观察期内某个观察日,挂钩指标曾经大于或等于基准值加0.0210,扣除产品费用后,产品预期收益率3.50%(年率)
4、认购金额:1亿元人民币
5、收益起算日:2018年8月29日
6、产品到期日:2018年10月8日
7、期限:40天
8、赎回和提前终止:本产品到期日之前,客户不具有主动赎回本产品的权利。
本产品存续期内,除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出现重大变更,要求本产品终止外,中国银行无权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本产品。
本产品到期日之前,中国银行和客户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产品。
9、投资对象: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债券回购、同业拆借;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范围为上述金融资产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期权、掉期等结构简单的金融衍生产品;以及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的其他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
10、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1、关联关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上述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本金有充分保证,但收益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上述投资产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提前终止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具体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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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1、中国银行人民币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产品说明书、认购委托书。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