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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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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一)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2018年上半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国内改革发展的艰巨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的总要求,我国经济继续稳定增长,经济结构继续优化升级,新动能持续显著成长,总体继续保持稳中向好的态势。各地继续坚持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继续严格执行各项调控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文化事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文旅产业持续升温。依托宏观经济态势及政策指引,公司进一步贯彻落实“文旅+地产+金融”的战略定位,积极加速战略转型,着力打造文化旅游项目,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全面推动实现战略转型目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6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6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31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8.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8.86%。

  (二)紧跟宏观调控政策,推动主营业务稳健发展

  1、房地产行业分析及公司竞争优势

  2018年上半年,中国房地产政策在“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基调下继续构建长短结合的制度体系。中央层面,注重深化基础性关键制度改革,强化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加快住房租赁体系建设,保障居民合理自住需求;地方层面,深入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优化住房和土地供应结构,完善基本住房制度体系,加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基础性关键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并完善背景下,2018年房地产稳定运行进一步强化。从不同级别城市来看,重点城市新房成交面积继续缩减 ,一二线城市成交继续回落,其中一线城市降幅最为明显;三四线代表城市上半年棚改力度仍然较大,成交规模绝对值处于历史相对高位。

  公司的城市布局主要位于一线城市及其周边热点地区、人口基数大、GDP高速增长的二三线城市以及部分省会城市、热点城市。上述地区完善的城市功能、强劲的经济发展动力及广泛的市场需求为公司的业务发展奠定了稳定的基础。公司拥有住宅、商业、酒店、儿童乐园、城市综合体等丰富的经营业态和完善的配套设施,涵盖消费者全方位生活所需。同时,公司以消费者的满意度为重要目标,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切实强化品质管控意识,全面加大项目质量检查,严格把控项目建设的各个节点,保证一流可靠的产品质量,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为公司拓展了市场。

  2、房地产项目储备情况

  公司土地储备重点围绕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及周边地区、热点二线城市和部分省会城市。公司致力于转型升级,加快文化旅游项目的发展,新增房地产项目的土地储备规划趋于审慎,步伐有所放缓。

  3、房地产项目开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进文化旅游项目及重点房地产项目,加快开复工建设,全面升级工程管理,加强工程量化考核,项目进度和品质进一步提升,上半年实现开复工面积468.23万平方米,竣工交付16.9万平方米,有效保证了上市公司收入和利润的结转。

  4、房地产项目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签约销售面积41.36万平方米,销售金额47.39亿元,结算面积17.82万平方米,结算金额18.31亿元。面对瞬息万变、持续趋严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公司把握时机,结合房地产行业季节性及区域性特点有针对性地推出了一系列营销活动,在传统住宅持续稳定热销的基础上,公司在文旅及商业销售方面取得突破,有效保证了上市公司的现金流。除上海、长沙、芜湖、唐山、内蒙古、西宁等项目持续热销外,公司在文旅转型基础上推出的一号重点工程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古镇项目,带动了自身商业、公寓产品的快速销售,创造新华联品牌发展新高度。

  (三)寻求多元化融资渠道,保障公司平稳转型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稳步开展融资工作,在银行贷款等传统融资方式基础上,大力拓展多元融资方式,积极推进20亿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和16亿元中期票据的申报工作。2018年4月,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申请取得深交所无异议函,公司中期票据注册申请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公司将根据宏观政策、市场环境等综合因素,积极推动上述债券及中期票据的发行工作。

  (四)战略转型全面推进,文旅、金融协同发展

  1、文化旅游方面

  文化旅游产业为公司转型发展战略中的重要支柱。进入2018年,公司各文化旅游项目继续快速推动:全国旅游优选项目、湖南省重点工程——长沙新华联铜官窑景区在报告期内已进入施工收尾阶段,将于2018年8月28日正式开业运营。公司首个文旅项目芜湖鸠兹古镇继东岸全面开街后,海洋秀场于报告期内正式营业,鸠兹古镇西岸业已全面竣工。位于青海省黄金旅游线路上的西宁新华联童梦乐园项目于报告期内加快建设进度,力争年底前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将于2019年试运营,建成后的西宁新华联童梦乐园将成为西北旅游度假新地标,为整个西北五省营造一个无季节的、梦幻级的亲子旅游度假胜地。韩国新华联锦绣山庄项目于报告期内获当地道议会审批通过,正全面开展开工筹备工作。此外,为实现“产城融合”目标,公司旗下各文旅项目积极向教育、体育、文化、会展等产业拓展,以提高公司项目的吸引力与附着力,为实现公司商业地产与文旅地产板块多元联动继续探索新路径。

  2、金融方面

  公司在银行、金融科技、保险等多个领域均有所布局,将公司的主营业务与金融结合,可分享金融业创新发展的成长果实。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持有长沙银行股份2.894亿股,占其发行前总股本的9.40%,为其第二大股东。对成长性强的城市商业银行进行大力投资,可分享金融行业未来的高成长空间。新丝路文旅于2018年8月1日完成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成功收购深圳市你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100%的经济权益,使公司业务扩张到了金融科技领域。此外,公司参与发起设立的亚太再保险公司正等待保监会审批。多元化的金融业务符合公司战略转型规划,能够极大地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继续强化人才战略,团队建设卓具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强化人才战略。人才引进方面,公司招聘工作向重点文旅项目倾斜,以满足文旅及酒店行业快速扩张带来的大量人才需求;人才培养方面,采取线上与线下结合、培训与发展结合、总分联动等方式,针对不同业态开展了系统培训,提升了人才专业度及团队凝聚力。

  (六)抢占市场先机,创新营销模式

  2018年以来,中央、各省市的房地产调控和限购政策愈发显著。公司根据宏观政策及市场需求的变化,提早对营销工作制定整体策略、进行统筹部署,开展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销售业绩较上年同期增强。公司以业绩为导向,根据各项目的具体情况,创新营销模式和渠道,强化分销,加强文旅商业联动,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销售收入和利润。

  (七)积极维护公共关系,品牌宣传不断深入

  在加速企业战略转型落地的同时,公司全面强化品牌塑造。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品牌宣传力度,与国内外知名媒体保持密切联系与沟通,结合公司重大事件积极开展媒体宣传活动,并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及时发布公司阶段性经营成果,取得较好的社会反响,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增加子公司新华联儿童乐园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公告编号:2018-061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丁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64)。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6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华联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董事会对新华联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华联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于会议召开前对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予以认可,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傅军先生、丁伟先生、冯建军先生、张建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8-062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秀荣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认为: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参与编制报告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64)。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63)。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7日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8-063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或“本公司”)董事会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6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采用网下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8,719,77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03元,共计募集资金2,099,999,990.13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9,899,999.82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060,099,990.31元,已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于2015年3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98,719.7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57,501,270.5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7-25号)。

  2.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6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采用网上面向拥有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拥有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总额为1,300,000,000.00元的公司债券,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19,5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280,5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于2015年4月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7-34号)。

  3.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5〕248号)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不超过200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投资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总额为3,000,000,000.00元的公司债券,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2,5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2,977,5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于2015年7月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2017年6月29日,公司已回售2,355,000,000.00元;2017年7月26日,公司收到西南证券退回的承销费金额5,887,500.00元。

  4.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10 号)核准,由公司主承销商西南证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000,000,000.00 元的公司债券,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15,00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985,00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于 2016 年 6 月 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7-62 号)。

  5.2017年新华联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15日、5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新华联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并于2017年1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西南证券“新华联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23号)。2017年7月4日,此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共募集资金净额557,100,000.00元,存放于西南证券的托管账户(账号:3100021819200055529)。该项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8-27 号)。2017年7月5日,西南证券已将557,100,000.00元汇入公司账户(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账号05060120480000522)。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95,902,139.10元(不含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0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343,514.58元。2018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8,399,723.31元;2018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41,847.46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064,301,862.41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585,362.04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86,760.28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本公司以前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80,500,000.00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01,237.46元,补充流动资金401,046.67元。2018年半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0.29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91.37元。

  3.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本公司以前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980,000,000.00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110,664.16元,补充流动资金1,608,927.88元。2018年半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2.63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736.28元。

  4.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本公司以前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85,831,070.77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31,133.23元。2018年半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0.10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2.46元。

  5. 2017年新华联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本公司2017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57,100,000.00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管理细则》)。根据《管理细则》,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于2015年3月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媒体村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单支行签订了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于2015年4月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媒体村支行签订了关于2015公开发行公司债募集资金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于2015年6月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媒体村支行签订了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西南证券于 2016 年 6 月 1 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媒体村支行签订了关于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募集资金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所签订的《监管协议》履行资金支付手续。

  2017年3月3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变更宁夏银川火车站棚户区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撤销原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分别变更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路支行和06000140900016321。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2017年新华联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资金账户不是专款专户。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

  2. 本期无超额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其他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募投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1-6月,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 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4.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5. 2017年新华联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

  

  附件1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1-6月

  编制单位: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湖南醴陵市马放塘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项目所在地的政府规划调整,导致该项目无法在2017年12月31日完工,公司对该项目的建设期由原定的2017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公告编号:2017-114)。

  注2:本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醴陵市马放塘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项目所在地的政府规划调整,导致该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公告编号:2017-114),由于项目尚处于投入期,故不适用该情况。宁夏银川火车站棚户区改造项目及北京平谷区马坊镇B05-01、B05-02居住及社会停车场库项目已完工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但由于项目销售和结算尚未完毕,因此不适用该情况。

  附件2

  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1-6月

  编制单位: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3

  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1-6月

  编制单位: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4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1-6月

  编制单位: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5

  2017年新华联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1-6月

  编制单位: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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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620                              证券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8-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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