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8-044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是中国医药行业政策环境变革中的关键一年,政策驱动下医药行业也处于深刻变革进程中。一方面,在医保控费、招标降价、二次议价等带来的药品价格压力仍在,而行业增速在创新产品驱动、消费升级和较低基数基础上同比取得恢复性增长,在人口老龄化加速下行业需求依然稳定,医药行业长期保持稳定增长依然可期;另一方面,新版医保目录、一致性评价、优先审评、创新药加快审评审批等重要改革成果已经陆续进入收获期,医保改革继续强化行业结构性发展的大方向;此外,2018年上半年国家机构改革及其产生的三个新机构——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将对下一步医疗改革的方向产生重大影响。在行业恢复性加速增长,重要改革成果陆续落地,监管机构新格局形成的背景下,行业和企业格局正在发生新的变化,这些变革都将给医药行业带来新的机遇和选择。
在此形势下,公司紧紧围绕董事会制定的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计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公司整体经营继续保持稳健增长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2,249,365.6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88%;营业利润159,402,838.1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52%;利润总额159,435,511.3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1,349,900.1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27%。
报告期内完成的主要工作:
(1)研发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鼓励创新,加快药品上市审评审批、促进药品创新和仿制药发展等政策,积极开展化学药品的内生和外延性开发工作,一方面持续研发投入,推进项目注册申报和产品研发,推动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另一方面借助各方资源积极筛选战略品种进行合作开发、项目权益投资,积极开拓新领域、开发新产品,充实研发管线产品,为后续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2)销售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营销体系,加强营销队伍建设,优化市场布局,加大精细化、专业化的市场推广、学术推广投入力度,深入掌控渠道,强化终端管控能力,梳理和优化产品结构,加强对重点产品的推广力度及销售;同时,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形势变化,积极组织公司产品参与多个省级基药项目、非基药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3)环保及安全生产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GMP要求组织生产,持续改进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完善产品全过程质量追溯和品质控制系统,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控;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及考核,提升员工技术水平,优化生产管理机制,完善绩效考核,保证产品生产和质量的可控性与稳定性。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稳定,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和质量事故。
(4)CRO方面
报告期内,上海新高峰以“重大疾病防治科技行动计划”为核心,借助临床资源以研究课题形式开展国内外医药企业项目,掌握核心大医院资源,委托医院和医生开展以上市再评价为服务内容,包括IV期临床、BE试验、循证医学研究、上市后再评价研究,卫生经济学评价研究、转化医学研究等服务。率先实现研发/临床/转化相结合的“医研企”协同创新服务模式。启动呼吸性疾病、传染性疾病、皮肤病和物联网医学等重大疾病的课题协作组的设立,承办上述领域的全国性专业学术活动,对接国内大型医药企业客户。依托学术论坛,整合国内临床医生,开展“医、研、企”协同创新的循证医学与转化医学研究。在武汉光谷国家级新药创业孵化器、上海张江药谷抗体精准诊疗中心两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引领下,在各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打造产业集群的基础上,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的方式,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孵化和产业化的健康医疗产业链式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政产医研资”的机制体制集成创新,提供健康医疗产品和技术的一站式服务。
(5)项目推进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医疗改革政策,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6,500万元(含96,500万元)资金,用于“亚太药业现代医药制剂一期、二期项目”、“研发平台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建设,分别通过提高生产效率及质量、增强研发实力及研发储备、完善公司营销网络体系的方式提升公司产业核心竞争力。公司按计划积极推进绍兴滨海新城“现代医药制剂一期、二期项目”和“武汉光谷生物城医药园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建设,截止目前,“现代医药制剂一期、二期项目”部分车间正在进行设备调试和试生产。同时,为构建健康产业生态系统,实现公司产业转型升级的目标,2018年2月公司与东方泓泰资本投资(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泓泰”)共同组成收购财团,拟共同合作参与某海外标的资产的竞标,报告期内公司、东方泓泰及相关方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经过与标的方多次沟通与磋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放弃参与该海外标的资产的竞标事项。公司将继续积极寻求并购标的,推进产业整合,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市场价值。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编制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7年1-6月份营业外收入670,042.60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670,042.60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_____陈尧根_____
2018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8-042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8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载于2018年8月2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8-043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8年8月17日以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8年8月2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成华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到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没有违规或违反操作程序的事项发生。公司编制的《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
报告全文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8-045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8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4,247,22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61元,共计募集资金1,324,135,369.08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8,3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05,835,369.08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印花税、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8,700,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97,135,369.0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6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993,123,199.70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828,575.60元;2018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3,314,946.10元,2018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30,060.01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036,438,145.8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458,635.61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69,155,858.8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分别与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2017年8月21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以募投项目“武汉光谷生物城医药园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CRO商务网络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40,376.98万元作为出资,全部投入新设的武汉光谷亚太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亚太药业”),用于“武汉光谷生物城医药园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和建设。同时,该项目实施主体由武汉光谷新药孵化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变更为光谷亚太药业。2017年10月19日,本公司连同光谷亚太药业、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基于对CRO市场环境和发展趋势的了解并结合公司的发展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原 CRO 商务网络进行重新规划,已在浙江乐清、广东佛山等地新建 CRO 基地。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武汉光谷生物城医药园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CRO商务网络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40,376.98万元全部变更至“武汉光谷生物城医药园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武汉光谷新药孵化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变更为新设的武汉光谷亚太药业有限公司。
为更好地推进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及进一步促进其他专项研究成果的落地转化,更充分地利用区域政策等优势资源,加快项目孵化、科技成果转化投资以及产业化的步伐,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武汉光谷生物城医药园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全资子公司经营变更为合资经营方式。公司以增资方式引进财务投资者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湖北省科投公司”)。湖北省科投公司以现金人民币 40,000.00 万元增资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光谷亚太药业后,本公司仍为光谷亚太药业的控股股东,可以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行有效的控制。根据本公司、光谷亚太药业与湖北省科投公司签署的《武汉光谷亚太药业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湖北省科投公司该笔投资的投资期不超过5年,股权溢价收益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到期由公司以收购其持有光谷亚太药业股权的方式实现退出。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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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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