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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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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一、概述

  2018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始终围绕着年初制定的“规范运营、转型发展、管理融合、效益升级”的经营方针,努力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清洁能源,公司围绕经营目标积极开拓市场,强化安全运营管理和维稳安保措施的落实,用心服务用户,保持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未来在顺应国家实体经济发展趋势的前提下,公司将继续秉着开放的战略发展态度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利用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方式积极寻找新的投资机会,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以回报广大投资者,确保公司可持续性健康发展。

  二、主要财务情况

  2018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9695万元,同比减少14.18%,主要系第一季度因季节性原因供应商减少原料气供应,产销量下降所致;营业利润为-2,532.42万元,同比下降163.21%;利润总额为-2582.04万元,同比减少164.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60.70万元,同比减少466.68%,主要系原料气大幅提价造成LNG产品毛利下降,财务费用及管理费用上升所致。

  三、报告期内的重要事项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鉴于近期股票市场出现较大波动,公司股价出现较大幅度下跌,公司控股股东升达集团认为目前公司股价已不能正确反映公司价值,不能合理体现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于2018年6月21日向公司提交《关于提议升达林业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向公司提议: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价格不超过8元/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调动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从而为全体股东带来更多回报。

  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按照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原则确定的股份回购资金安排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改变公司上市公司地位。

  2018年7月17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关于拟对外投资暨与杭州全之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署《增资扩股框架协议》事项

  根据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方针,公司将在继续做好现有清洁能源业务的同时,继续秉持开放的思路,寻找新的投资机会,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鉴于此,公司看好跨境电商的行业发展前景以及杭州全之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之脉”)的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通过各种尽调和分析,认为全之脉符合公司投资战略,经过培育能够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2018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暨与杭州全之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署增资扩股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拟以不超过7.8亿现金增资全之脉以持有其不超过19.5%的股权。

  2018年8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暨与杭州全之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订〈增资扩股协议〉的议案》。因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9.3条“净利润”的理解偏差,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重新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暨与杭州全之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订〈增资扩股协议〉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关于控股股东筹划转让股份的事项

  2017年5月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升达集团的《告知函》,升达集团拟筹划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升达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90,614,1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4%),本次转让可能涉及控股权的变更,公司于2017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筹划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17-035)。

  2017年9月5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升达集团来函,升达集团及其股东与衢州本草精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内容,本次转让可能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017年9月19日,控股股东及其自然人股东江昌政、江山、董静涛、向中华、杨彬与焦作市保和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和堂”)签署了《增资协议》。2017年11月1日,控股股东及其自然人股东江昌政、江山、董静涛、向中华、杨彬与保和堂签署了《增资协议补充协议》,就原《增资协议》进行了完善和部分修改。

  2017年12月29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的通知,在《增资协议》和《增资协议补充协议》履行中,保和堂多次出现违约情形,并构成了协议约定之实质性违约,同时,升达集团亦多次与其协商沟通,并催告保和堂严格按照协议履行相关义务,但保和堂却一直未予以履行和提出解决方案,鉴于此,升达集团及其自然人股东一致认为保和堂缺乏履行《增资协议》和《增资协议补充协议》的能力和契约精神。2017年12月29日,升达集团及自然人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增资协议》和《增资协议补充协议》相关约定,向保和堂及单洋先生发出《关于终止〈增资协议〉和〈增资协议补充协议〉通知》,决定终止本次交易,终止后产生的相关法律后果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2018年1月2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的通知,升达集团及其自然人股东江昌政、江山、董静涛、向中华、杨彬已根据《增资协议》和《增资协议补充协议》的约定,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和堂按照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述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案件条件,决定予以登记立案。

  2018 年5月10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的通知,升达集团及其自然人股东江昌政、江山、董静涛、向中华、杨彬于 2018 年5月9日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四川省高院”)(2017)川民初139号《民事调解书》,各方通过协商方式妥善解决了本次合同纠纷,升达集团和保和堂关于控制权转让事项经双方协商并经法院确认予以终止。本次诉讼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升达集团控制权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昌政先生未发生变更。

  4、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购买事项,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升达林业;证券代码:002259)自2018年1月22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经公司及相关各方论证,公司初步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升达林业;证券代码:002259)自2018年2月5日(星期一)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收购的标的资产为安防信息服务行业,初步确定以现金方式收购河南寓泰兴业智能安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寓泰安防”)51%以上的股权。自本次重组启动以来,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积极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针对重组方案的细节进行深入审慎的研究论证并就交易方案进行了多次协商。在此基础上,公司与交易对方进行了多次沟通与磋商,然各方利益诉求不能达成一致,最终未就交易对价、标的对赌业绩承诺、标的公司发展规划等核心条款达成一致。在综合考虑公司持续经营发展、收购成本及有效风险控制等因素的情况下,从公司发展战略角度和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经慎重考虑,并与相关方沟通确认,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组事项。2018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后的结果,公司仅与交易对方签署了意向协议,交易双方未就具体方案最终达成实质性协议,交易双方对终止本次交易均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到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昌政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8-090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8月28日,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8日以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议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江昌政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半年报全文刊登于2018年8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半年报摘要刊登于2018年8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登于2018年8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8-091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18日以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议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云海先生主持,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但因公司涉及诉讼等相关问题,存在被司法冻结或划转情况,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募集资金余额发生变化导致公司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需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积极处理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冻结和划拨事项,解除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8-092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升达林业”)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了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38号)《关于核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通过主承销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族证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9,008,267股,每股发行价为6.99元/股,募集资金合计761,967,786.33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6,636,353.2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5,331,433.0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5月16日到位,并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川华信验(2016)2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2018年上半年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制定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6年6月3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与本公司、民族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彭山县年产40万吨清洁能源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该三方监管协议与主管部门下发的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均得到严格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6月12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大街支行自行强制从募集资金账户扣划借款及利息100,292,416.67 元; 另因刘立强诉升达林业、江山、薛英、刘东斌、李雷激、眉山市彭山中海能源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白江升达家居制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刘立强胜诉,根据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湘01执457号;【2018】湘01执457号之一;【2018】湘01执458号;【2018】湘01执458号之一,募集资金账户于2018年6月7日被执行划拨53,231,827.00元;共计153,524,243.67 元。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及存放募集资金,但因公司涉及诉讼等相关问题,存在被司法冻结或划转情况,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募集资金余额发生变化导致公司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后期,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积极处理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冻结和划拨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8-094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自查对外担保、资金占用及部分账户被司法冻结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发现存在未经审批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事项。

  2、公司将督促相关资金占用方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有关债务,解除担保、归还公司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3、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集团”)承诺将于2018年9月29日前解决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如在2018年9月29日前不能解决,上述对外担保、资金占用事项将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3.1条、第13.3.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可能会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事项

  近日,经自查,公司存在未履行审批程序向控股股东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

  根据向公司控股股东升达集团、实际控制人江昌政先生及升达集团财务负责人的问询及核查统计,公司控股股东升达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昌政先生未经公司正常审批程序,以公司名义为公司控股股东借款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为升达集团提供对外担保金额约18,7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24%)。具体情况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履行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的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

  2.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3202757853K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东路12号

  成立日期:2003年01月27日

  法定代表人:董静涛

  注册资本:6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木竹质人造板、地板、木竹质装饰板、线、家具、厨柜、门窗、木竹制构件、集成材、软木制品、木塑制品、木橡制品(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5月15日止);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辅建材、五金交电;竹木机械技术服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业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商品进出口业务(不含限制类)(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升达集团资产总额77.83 亿元、负债总额48.94亿元、净资产14.15亿元,资产负债率62.88%、2017年度营业收入18.53亿元、利润总额10236.19元、净利润为7488.88万元。 (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系: 升达集团持有公司25.34%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属于公司关联方。

  上述对外担保未经公司正常审批流程,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公司名义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上述违规行为是由于公司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未能按照《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对外担保履行审议程序,相关经办人员未告知公司,以致于未能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升达集团承诺在2018年9月29日前解决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如在2018年9月29日前不能解决,上述对外担保、资金占用事项将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3.1条、第13.3.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可能会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公司自查,公司存在被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支付公司资产剥离款项,承接公司债务,因其业务环境恶化导致其自有资金不足而对外大量借款。后因多次重组失败,其无法在短期内归还公司资金。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被控股股东占用资金约12,91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74%)。

  2018年7月17日和7月18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贵州中弘达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厦门国际银行禾祥支行的账户, ,由于升达集团未及时偿还借款,分别被划出304,009,894.57元、202,693,129.39元用于归还升达集团及其子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禾祥支行的银行借款本息。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升达集团占用公司资金余额约63,588.30239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09%)。

  升达集团承诺在2018年9月29日前归还上述占用款项。如在2018年9月29日前不能解决,上述对外担保、资金占用事项将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3.1条、第13.3.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可能会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

  根据公司核查,截至目前,公司共有个5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目前公司仍能够通过其他银行账户进行经营结算,尚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收支造成影响。公司被冻结银行账号涉及的事项可能引起与公司有借贷关系的金融机构的重点关注。如公司未能在一个月内解决公司债务问题,以致公司主账户被冻结,将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13.3.1条、第13.3.2条规定的情形,可能会被深交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正积极协调妥善处置该事项,并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四、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的解决措施方案

  1、升达集团承诺在一个月内解决其对公司的资金占用以及违规担保问题。

  2、升达集团将积极与各方债权人沟通协调,解除上市公司担保,解除相关银行账户的冻结问题。

  3、升达集团将积极筹措资金归还对上市公司的占款,包括但不限于出售升达集团资产,合法贷款,通过工商、司法程序对集团资产进行查封等。

  4、目前,升达集团正积极与战略投资者协商,升达集团拟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升达集团债务结构,逐步解决升达集团债务,并优先解决上市公司对升达集团的担保和升达集团的资金占用问题。

  5、公司将立即采取法律措施对升达集团的资产进行诉讼保全。

  五、董事会意见

  1、公司将继续采取自查自纠自改,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被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相关事项进行梳理整改。

  2、加强印章和银行密钥的管理,为加强监管增加独立董事审批环节。

  3、保护公司权益,要求控股股东归还占款,解除担保,积极采取法律措施对控股股东的资产进行查封、冻结。

  4、督促控股股东尽快进行重组,控股股东已同意在重组中有限安排资金优先解决其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和担保问题。

  六、风险提示

  上述事项公司中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未履行审批程序及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进一步梳理同类事项及具体情况,并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正积极协调妥善处置该事项,并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8-093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基本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有关规定,对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基本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统计,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被起诉类案24起,合计涉案金额人民币133694.7万元(含原告诉求赔偿金额、违约金、律师费)。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被起诉类案件中,因较大部分案件尚未审理裁决,涉案金额无法准确判断,因而无法准确判断本次公告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是否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及时披露诉讼事项及其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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