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上半年,公司管理层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持续加大新材料领域的投入,大力推进新材料业务的开展,同时继续巩固和做优做强差异化传统薄膜产品,提升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传统塑料薄膜和新材料光学膜业务都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经营业绩有所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896.51万元,同比增长48.21%;实现营业利润-464.69万元,营业亏损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6.9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38.78万元,同比增长188.38%。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年产50,000吨光学膜新材料建设项目”第二条线正式投产,产品性能已通过全球最大供货商宁波激智的认证,产销量正逐步提升。为公司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市场占有率奠定了基础。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在稳定和巩固现有客户和市场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新的客户群体,为公司未来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利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紧跟行业技术发展方向,积极适应客户需求变化,根据市场变化趋势对公司的产品技术进行提升创新,努力通过技术领先战略实现先发优势。另外,为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长期发展潜力,提升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目前该事项各方正在努力推进中。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飞刚
二0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ST东南 公告编号:2018-090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8月18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8月28日(星期二)在浙江省诸暨市千禧路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黄飞刚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书面表决后,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8-092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45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黄飞刚先生、黄剑鹏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8-093号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ST东南 公告编号:2018-091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东南”)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8月18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8月2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职工代表监事史武军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8-089号公告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投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8-092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450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8-093号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ST东南 公告编号:2018-092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53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7,795,96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88,392,282.10元,扣除承销佣金及保荐费25,000,000.00元后,主承销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9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2,137,796.00元后,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261,254,486.1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1年9月8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11]2296号《验资报告》。
(2)2015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向姜仲杨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4号文)核准,向姜仲杨等3名交易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2,500,000股以购买上海游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由主承销商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782,50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7,499,999.69元,扣除承销费用7,000,000.00元后,主承销商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3,961,626.82元后,本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176,538,372.87元。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5年4月17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15]1354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1.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8年1-6月,公司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该期募集资金0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说明。
截至2018年6月30日,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投入项目102,012.73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4,743.05万元,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683.11万元,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实际余额52.78万元。
2.2015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8年1-6月,本公司无直接投入该期募集资金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说明。
截至2018年6月30日,2015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际投入金额17,625.00万元,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8.52万元,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实际余额37.3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已经本公司2007年1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07年2月4日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2015年8月3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5年9月17日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完善。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1.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其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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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其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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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1.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1年9月19日,本公司与保荐人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9月19日,本公司与保荐人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以及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本公司原子公司宁波绿海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由于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变更,本公司2011年9月19日与保荐人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安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2012年6月7日,本公司与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本公司原子公司杭州大东南绿海包装有限公司、保荐人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由于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11069480403)销户,并重新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金山支行开立了账号为19-532701040006009的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2012年6月7日与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本公司原子公司杭州大东南绿海包装有限公司、保荐人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终止。2017年7月13日,本公司与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所规定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2.2015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5年4月16日,本公司与保荐人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金山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8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详见本报告附件1。
2018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详见本报告附件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26,125.45万元,用于年产5万吨光学膜新材料、年产8000吨耐高温超薄电容膜、年产6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隔离膜三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中年产6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隔离膜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36,643万元,建设的两条生产线已于2015年6月投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投入资金13,957.8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22,685.13万元,经研判该项目产品的市场形势和前景,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公司决定终止该募投项目继续实施。年产8000吨耐高温超薄电容膜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8,923.58万元,该项目拥有两条生产线,其中一条生产线于2014年5月投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另一条生产线于2015年7月投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投入资金27,876.61万元,结余资金1,046.97万元。
鉴于该两项目上述进展及预后情况,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实施锂电池隔离膜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已完工耐高温超薄电容膜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终止实施锂电池隔离膜募投项目、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22,685.13万元及利息收入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将已完工耐高温超薄电容膜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046.97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议案也已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述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司在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划转过程中,对前期已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之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将视同直接划转,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2018年6月19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余383.75万元(年产50000吨光学膜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该期募集资金年产50000吨光学膜募投项目共两条生产线,其中第一条生产线于2017年6月底正式投产(详见公司2017-048号公告)、第二条生产线于2018年4月底正式投产(详见公司2018-029号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募集资金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
2018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
2018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股票代码:002263 股票简称:*ST东南 公告编号:2018-093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概述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预计本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300万元。详见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度日常关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450万元。2018年8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黄飞刚先生、黄剑鹏先生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的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名称:浙江大东南进出口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诸暨市璜山镇建新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黄祖英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包括: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制造销售:农用膜、包装胶带、文具及家用胶带、不干胶、纸、瓦楞纸箱、白板纸、纸盒、绝缘材料(电容膜)、电子产品、五金建材。
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51,815.1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6,712.24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7,563.7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397.38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为该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情形。
(二)公司名称:诸暨大东南纸包装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诸暨市璜山镇建新路
法定代表人:童培根
注册资本:2031.00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纸箱、纸盒、纸袋及其它纸质包装制品(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
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65,635.8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5,027.44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6,861.7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234.70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集团公司为该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情形。
(三)公司名称:诸暨万能包装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诸暨市璜山镇建新路88号
法定代表人:童培根
注册资本:1707.75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功能性农用膜及包装制品;批发零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2,948.5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717.77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987.8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26.71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集团公司为该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为参考市场价格,即公司、关联方对非关联方同类业务的价格来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数额较小且价格公允,对公司降低成本及业务开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法人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采购原材料和提供商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定价依据为参考市场价格或公司对非关联方同类业务的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审议认为,该关联交易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和议案审议表决的程序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同意上述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ST东南 公告编号:2018-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