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发表异议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注:此处列示的数字为2018年年初余额,而非2017年年末余额。本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采用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的经修订的金融工具和收入准则。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本期期初总资产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数字已经过调整。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和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分别为人民币39,613,922千元和人民币18,778,013千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销售收入。销售收入同比增长得益于销售量的稳健增长。美洲、中国、印度、中东及非洲地区的业绩尤为强劲;在第一季度农业季节启动延缓之后,欧洲在第二季度呈现复苏态势,上半年销售收入同比略有增长。除销售量增长外,市场需求改善推动定价环境走强,将供应短缺及采购成本上升的部分影响转移至销售端。
毛利。毛利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产品组合完善、销售量同比增加、以及销售价格提升,而原材料及中间体的采购成本上升部分抵消了上述效果。
营业费用。销售及营销费用同比上升,主要原因是增长型市场地区的销售、市场营销及产品开发部门人员增加,以及与销售量增长挂钩的其他可变费用增加。研发及管理费用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战略性研发项目支出增加。除上述因素外,营业费用总额增加亦受多数货币对美元走强的部分影响(主要为第一季度)。
财务费用及投资收益。上半年财务费用及投资收益净额同比上升主要是因为应用新的会计准则,客户赊销的一部分利息收益归类为销售收入,而资产负债表敞口带来的相关汇兑收益部分抵消了上述影响。
税项费用。税项费用同比上升的主要原因是集团位于世界各地的销售实体记入的利润增加,以及巴西雷亚尔贬值产生的非现金影响,导致以本地货币计价的税项资产贬值。需要说明的是,去年上半年列报的税项费用较低亦是因为2017年第一季度使用了可抵扣税项亏损。
营运资金。为支持销售额进一步高速增长,营运资金同比上升。由于集团针对南半球销售季节提前储备大量产品、以及采购成本上升,导致库存金额同比增加。受销售额强劲增长的影响,应收账款同比增加,而应付账款增加部分抵消了上述影响。
现金流。虽然为了保持强劲的增长势头,需要在销售季节到来前提高库存水平,得益于供应链效率的不断提高,集团库存天数保持在历史最低水平;此外,由于集团一贯严格控制信用风险,应收账款天数创年中历史最佳水平。对营运资金的严格控制使得集团在销售额显著增长的同时,保持强劲的营业现金流创造水平。
新增资产包括针对产品登记、其他无形资产及固定资产的投资,以及第一季度在欧洲从先正达转移的一系列产品。处置资产收到的现金包括第一季度在欧洲剥离的部分产品(与欧盟委员会批准中国化工集团收购先正达事宜相关);而2017年处置资产收到的现金亦包括出售非核心业务资产所获得的一次性现金。
财务杠杆。六月末资产负债表净负债水平显著减少,集团净负债/EBITDA比率为0.7(去年同期为1.2倍)。
更多重点信息及详细内容请参见附件。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B) 公告编号:2018-39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所有董事,并于2018年8月27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2.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3. 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对其业务、经营资质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杨兴强、安礼如回避了表决。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4. 关于采用与Adama Agricultural Solutions Ltd.相一致的《行为准则》的议案
为与Adama Agricultural Solutions Ltd.保持一致,公司采用了其《行为准则》,以便为全体员工提供职业行为道德标准指南。《行为准则》规定了集团所有员工作为集团代表与政府机构、供应商、客户、竞争对手及所在社区交往时所需遵守的标准,并概括了集团的经营、社会及环保责任,以及集团所希望的员工及合作伙伴满足的标准。
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5.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8年9月12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特此公告。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B) 公告编号:2018-40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所有监事,并于2018年8月27日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了如下议案:
1. 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B) 公告编号:2018-41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信息
1. 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董事会。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5. 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18年9月12日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下午3:00至2018年9月12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5日
B股股东应在2018年8月31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召集人邀请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0号院7号楼6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对上述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提案编码
表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股权证明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9月11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或传真登记发送后请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18年9月10日至9月11日,工作日期间8:30-16:30。
3.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湖北省荆州市北京东路93号公司办公楼四楼),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忠禧,梁吉勤
联系电话:(0716)8208232;传真:(0716)8321099
通讯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北京东路93号,邮政编码:434001
5.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
附件1
网络投票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553”;投票简称为“隆达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
1. 投票时间:2018年9月12日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9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8年9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8年9月12日召开的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说明: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票中选择“同意”、 “反对”、“弃权”中的一项,在相应栏中划“√”,否则,视为无效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持股种类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委托日至本次会议闭幕时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