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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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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495.2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4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00.1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06%。其中:内销实现营业收入66,998.0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48%,外销实现营业收入5,497.1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7.65%。报告期内,公司内销门店净减少68家,其中直营店净减少62家,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拥有门店1,629家,其中直营店1330家。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3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陈昭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董事陈堃先生出席本次董事会并代为表决。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17日以专人送出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8月27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8名,董事陈昭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董事陈堃先生出席本次董事会并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陈玉珍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业务、财务及管理人员的培训,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避免类似事项发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4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8年8月27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玲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是合理的,通过对差错更正处理,提高了公司会计报告质量,更正后的财务报告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5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8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17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543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9.15元。截至2016年6月23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97,394,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8,178,330.14元,募集资金净额449,215,669.86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6月23日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第00063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2年3月21日第一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2年4月12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14年3月28日第一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2018年4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其进行修改。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花桥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花桥支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务城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6年6月27日分别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花桥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花桥支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务城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上述四家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各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共有四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单位:万元

  ■

  2、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余额61万元

  3、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余额4,700万元

  4、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3,200万元

  三、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2018年4月27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7,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4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9,000万元,到期收回13,400万元、取得投资收益1,462,346.19元。截止报告期末,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余额4,700万元。

  四、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五、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除此变更外,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变。

  除上述变更外,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重大问题。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6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影响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2017年半年报、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现金流量表科目。

  一、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经查核,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2017年半年报、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现金流量表科目中,累计将应计入投资活动现金流量3,644.33万元错误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其中3,643.15万元为参股子公司上海涂酷化妆品有限公司归还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上海钧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借款及利息。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将上述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二、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及影响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2017 年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现金流量表影响如下:

  (一)2017年第一季度现金流量表

  1、2017年第一季度合并报表(单位:人民币元)

  ■

  2、2017年第一季度母公司报表(单位:人民币元)

  ■

  (二)2017年半年度现金流量表

  1、2017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单位:人民币元)

  ■

  2、2017年半年度母公司报表(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17年第三季度现金流量表

  1、2017年第三季度(1-9月)合并报表(单位:人民币元)

  ■

  2、2017年第三季度(1-9月)母公司报表(单位:人民币元)

  ■

  三、 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业务、财务及管理人员的培训,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避免类似事项发生。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是必要、合理的,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追溯调整过程合法合规,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三)、监事会意见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是合理的,通过对差错更正处理,提高了公司会计报告质量,更正后的财务报告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7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二号—服装》的相关规定,现将2018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门店变动情况

  ■

  二、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情况

  (一)、按店铺类型

  单位:万元

  ■

  (二)、按品牌

  单位:万元

  ■

  (三)、按产品

  单位:万元

  ■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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