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8月28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2018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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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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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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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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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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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月结转份额。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兴全货币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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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全货币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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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税后6个月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业绩比较基准的选取上主要基于如下考虑:本业绩比较基准是投资者最熟知、最容易获得的低风险收益率。同时本基金将采用兴全基金绩效评价系统对投资组合的投资绩效进行评价。
2、本基金于2017年3月31日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通过了《关于修改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费率、增设B类份额等有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管理人决定自2017年3月31日起对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分类,划分为A 类(代码:340005)、B类(代码:004417)两类基金份额,B类份额自2017年4月5日起始运作。详情请见管理人网站公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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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净值表现所取数据截至到2018年6月30日。
2、按照《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2006年4月27日至2006年10月26日。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限制及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
3、本基金于2017年3月31日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通过了《关于修改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费率、增设B类份额等有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管理人决定自2017年3月31日起对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分类,划分为A 类(代码:340005)、B类(代码:004417)两类基金份额,B类份额自2017年4月5日起始运作。详情请见管理人网站公告。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时名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证监基金字[2003]100号文批准于2003年9月30日成立。2008年1月,中国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08]6号),同意全球人寿保险国际公司(AEGON International B.V)受让公司股权并成为公司股东。2008年4月9日,公司完成股权转让、变更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后,公司注册资本由98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2亿元,其中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1%,全球人寿保险国际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49%。2008年7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许可[2008]888号),公司于2008年8月25日完成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后,公司名称变更为“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1.5亿元人民币,其中两股东出资比例不变。2016年12月28日,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名称变更为“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旗下管理着二十二只基金,分别为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绿色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轻资产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稳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兴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合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祥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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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职务指截止报告期末的职务(报告期末仍在任的)或离任前的职务(报告期内离任的)。
2、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基金成立时即担任基金经理)或公司作出聘任决定之日(基金成立后担任基金经理);离任日期指公司作出解聘决定之日。
3、“证券从业年限”按其从事证券投资、研究等业务的年限计算。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从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各投资组合之间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进行统计,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差异的来源、考察是否存在非公平的因素。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基金严格遵守公司的公平交易制度,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不存在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未发现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上半年债券收益率先上后下,整体来看是走出了一个大牛市,年初在多方利空因素推动下债券收益率达到2016年底转熊以来最高点,春节后开始此前利空因素均出现转向或边际改善,促使债市收益率震荡中大幅下行,截止半年末已回到去年年初的水平。去年以来经济结构逐渐改善,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逐渐降低,经济韧性增强。但在去杠杆、防风险等重大任务驱使下,金融监管在年初进一步升级,对影子银行各环节的严厉打击使得融资渠道萎缩,社融增速频现低位,信用违约事件增加,资金来源受阻最终对实体经济产生影响。此外,贸易摩擦逐渐升温,贸易摩擦、逆全球化对出口的影响给国内经济带来较大压力和不确定性。面临上述内忧外患,政策层面均先后出现边际改善,首先货币政策由健中性转为稳健,保持流动性合理稳定转为合理充裕,上半年实施了三次定向降准,MLF超量续作,银行超储率在二季度出现明显回升,整个上半年资金面较去年明显宽松。监管政策方面,资管新规正式稿出台后,相关细则受贸易战升级影响,推出时间延后,且对于过渡期内的投资操作较之前出现明显放松。宽货币到宽信用的传导疏通上,央行也频频出招,包括窗口指导放松信贷额度,MLF增加低评级信用债抵押,表外非标投资放松,低评级主体信贷投放可获得MLF超量支持,MPA考核指标放松,地方政府及城投平台融资出现松绑等。随着上述经济基本面及政策面的变化,债市收益率先上后下,曲线先陡峭化,后期限利差收缩,受信用风险事件的爆发,二季度信用债表现两级分化明显,部分领域以及低评级的信用利差大幅扩大,随着安抚政策的出台,信用利差止升并收缩。报告期内,本基金规模变化不大,投资操作上以资产到期续做为主。在信用违约事件频发以及期限利差较窄的情况下,主要选择高评级、流动性较好的短久期资产。在资金面维持宽松的情况下,杠杆增强效果较明显,保持适当杠杆水平。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兴全货币A类的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2.2159%,本报告期兴全货币B类的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2.337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44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经济下行压力较大,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贸易战的不确定性对出口的影响,宽货币到款信用的疏通是否顺利,决定了下半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能否企稳回升。美国经济表现强劲,将保持加息趋势,近期受贸易摩擦的影响,人民币汇率出现大幅贬值且波动幅度加大,如果下半年国内经济承压货币政策延续宽松,中美利差进一步收窄,汇率压力降进一步加大,由于外汇管制措施,短期外汇流出压力不大,但长期压力难解,最终可能会对国内货币政策和利率走势形成掣肘。在稳增长的诉求下,宽松的货币政策似乎是必要条件,下半年流动性应无忧,资金面降延续宽松。由于基础利率的调整信号意义过强,下调的概率较小,若受制于此,短端收益率在当前水平上继续下行的空间非常有限,且部分期限利差已经压缩到极致,后面利差恢复的上行风险较大。下半年宽货币宽信用及积极财政政策的推动下,目前中高评级信用利差已经压缩到极致的情况下,性价比已经较低,中低评级行业龙头将受益于风险偏好缓慢回升,信用利差得到压缩。此外,长端已率先反应经济下行压力的利好,短端则在资金面极度宽松的推动下大幅下行至极低位置,中长端的性价比凸显。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最新的估值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具体估值流程为:1、估值委员会制定旗下基金的估值政策和流程,选取适当的估值方法、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采用的基金估值方法、政策和程序应经估值委员会审议,并报管理层批准后方可实施。2、估值方法确立后,由IT人员或IT人员协助估值系统开发商及时对系统中的参数或模型作相应的调整或对系统进行升级,以适应新的估值方法的需要。3、基金会计具体负责执行估值委员会确定的估值策略,并通过与托管行核对等方法确保估值准确无误;4、投资人员(包括基金经理)积极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及证券发行机构有关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等可能对给估值造成影响的因素,并就可能带来的影响提出建议和意见;5、监察稽核人员参与估值方案的制定,确保估值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定期对估值流程、系统估值模型及估值结果进行检查,确保估值委员会决议的有效执行,负责基金估值业务的定期和临时信息披露。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备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法》、《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日将基金份额实现的基金净收益分配给份额持有人,并按月结转到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向本基金A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180,057,983.81元,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向本基金B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391,477,033.06元,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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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兴全货币A类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8,784,794,560.34份;兴全货币B类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15,609,324,298.57份。兴全货币基金份额总额合计为24,394,118,858.91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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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至 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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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兰荣______ ______庄园芳______ ____詹鸿飞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原名“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6]49号文)的核准,由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06年4月27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729,582,293.12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于2011年1月1日起更名为“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范围是以下金融工具:现金,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税后6个月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根据财税 [2004] 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8] 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 36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税 [2016] 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 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5] 125号文《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 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b)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以下称营改增) 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2018年1月1日 (含) 以后,资管产品管理人 (以下称管理人) 运营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基金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香港市场投资者 (包括单位和个人) 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免征增值税。
(c)关于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的所得税问题:
对香港市场投资者 (包括企业和个人) 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
对香港市场投资者 (包括企业和个人) 通过基金互认从内地基金分配取得的收益,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向该内地基金分配利息时, 对香港市场投资者按照7%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由内地发行债券的企业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该内地基金向投资者分配收益时,不再扣缴所得税。
内地基金管理人应当向相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内地基金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的相关信息。
(d)对投资者 (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 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股票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6.4.8.1.2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6.4.8.1.3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6.4.8.1.4 权证交易
权证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2017年1月1日-2017年3月30日,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3%的年费率计提;2017年3月31日起,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8%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2017年1月1日-2017年3月30日,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2017年3月31日起,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服务等各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支配使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A类份额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本基金的B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1%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每日应支付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
注:1、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资、转换转入份额,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含转换转出份额。
2、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确定,符合公允性要求。
3、根据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3月31日起对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分类,划分为A 类(原来的基金份额,代码:340005)、B类(代码:004417)两类基金份额。若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时,本基金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A 类基金份额升级为B 类基金份额,若B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500 万份时,本基金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B 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 类基金份额。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兴全货币A类
份额单位:份
■
兴全货币B类
份额单位:份
■
注:1、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确定,符合公允性要求。
2、根据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3月31日起对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分类,划分为A 类(原来的基金份额,代码:340005)、B类(代码:004417)两类基金份额。兴业银行下属两家分支机构分别持有本基金A类份额和B类份额。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管理人持有的关联方兴业银行发行的同业存单面额700,000,000.00元,估值总额 694,637,640.83 元。
注:管理人持有的关联方发行的同业存单估值总额按照摊余成本法计算。
6.4.9 期末( 2018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股票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2672546623.71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
7.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发生超过120天的情况。
7.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7.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发生超过240天的情况。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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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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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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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实际利率每日计提应收利息,2007 年7 月1 日前按直线法,2007 年7 月1 日起按实际利率法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
7.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并且未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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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4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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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数)。
8.2期末货币市场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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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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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数)。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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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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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资、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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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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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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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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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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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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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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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司在综合考量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能力、客户服务质量的基础上,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席位。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未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10.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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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申购金额”指分红再投资导致投资者持有份额增加的情形。
2、 “赎回份额”包含份额赎回、转换转出等导致投资者持有份额减少的情形。
1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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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