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5月3日,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不超过10亿元长期含权中票(可续期)的议案》,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中市协注[2018]MTN410号《接受注册通知书》核准,公司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 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18-064号《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于2018年8月21日-8月22日发行,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8月23日全部到账,发行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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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文件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刊登。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