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4 证券简称:东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63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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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8月20日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18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45,794,52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9,158,904.20元。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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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根据财政部等《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按照上述通知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20元(含税);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3)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有关规定,对于香港市场通过“沪股通”持有公司A股股票的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
(4)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取得的现金红利的企业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20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784 1061
传 真:0574-8783 1133
联系人:肖亚军先生、张小青女士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
报备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8-064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址及股权结构变更的公告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变更原因
(一)浙江东睦科达注册地址变更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睦科达”)分别于2015年4月10日、2017年4月27日,竞得德清县宗地编号为2014-200号地块和2015-05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总面积67,626平方米,该地块主要用于浙江东睦科达新厂区建设。目前,新厂区处于设备调试及试生产中,浙江东睦科达主要生产场所已由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曲园北路525号迁至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环城北路882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6、(临)2017-057。
(二)浙江东睦科达股权结构变更
2018年2月26日,公司收到德清科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投资”)出具的《关于德清科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股权的函》,科达投资因自身经营及发展需要,拟向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新金广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浙江东睦科达全部或部分股权,同时请公司放弃行使对前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标的股权拟受让方宁波新金广公司是由公司部分董事和主要管理人员投资设立的持股平台,为公司的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宁波新金广公司受让后,将与公司形成共同投资,由此构成了关联交易,但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此次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事项,不影响公司对浙江东睦科达的持股比例和持股数量,浙江东睦科达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该事项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不良影响,亦不会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3、(临)2018-030。
二、工商登记变更后的情况
近日,浙江东睦科达已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收到德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主要内容
名称: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172276474X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环城北路882号
法定代表人:曹阳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0年09月22日
营业期限:2000年09月22日至2030年09月21日
经营范围:磁性材料、计算机用电感线圈、变压器制造,本公司自产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内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变更后的注册地址
浙江东睦科达的注册地址已由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曲园北路525号变更为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环城北路882号。
(三)变更后的股权结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科达投资已向宁波新金广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浙江东睦科达10.00%股权,变更后的浙江东睦科达股权结构为:公司持有其60.00%的股份,柯昕持有其30.00%的股份,宁波新金广公司持有其10.00%的股份。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27日
报备文件:
1、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