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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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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形势,公司积极调整经营策略,持续促进主营传统业务转型升级,推动证券业务版块健康发展。同时,公司有序推进调整控股架构工作,积极探索管控模式研究,推进公司内控管理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及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经纪业务

  报告期内,华鑫证券经纪业务条线实现营业总收入40,046.39元,同比下降5.79%,实现利润总额8,532.54元,同比下降37%。报告期内,证券市场整体比较低迷,给经纪业务带来经营压力,但华鑫证券全辖营业部股基占有率同比只小幅下滑3.17%;行业排名位列51位,仍保持中位数之上。目前华鑫证券经纪业务具备了对专业投资者的支持服务能力,并且在市场较弱的情形下促进业务转型。后续随着市场风格的转化,专业投资者对于专用信息技术服务的需求会日益增强,华鑫证券新推出的奇点交易系统,结合“五位一体”机构整体服务方案战略的实施,将为后续经纪业务推出专业、定制的高端服务,满足高净值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助力。

  截止报告期末,华鑫证券融资融券余额同比提升21%。随着融资融券业务规模不断增长,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逐渐成熟,转融通业务对多种信用业务也形成持续支持。2018年下半年华鑫证券将着力注重控制信用业务整体风险,加快提升信用业务的服务能力,加强业务宣导,在夯实融资融券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各项信用业务,进一步做好对客户的综合金融服务,推动华鑫证券信用业务服务水平再上台阶。

  2、资产管理业务

  报告期内,华鑫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继续本着“去通道”、向主动管理方向转型的业务原则,在ABS发行与投资两端齐发力,聚焦资产证券化(ABS)业务、FOF业务的开展,在租赁业务、供应链金融、电商平台、企业应收款等多个ABS业务领域全面发力。紧密围绕ABS业务推进主动管理业务的开展,报告期内发行了三单专注于投资ABS夹层份额的资管产品,形成了围绕ABS的承揽发行与投资等一系列的业务发力点,并将ABS业务定位为资产管理部提升主动管理能力的核心突破口。同时,在报告期内,资管业务部门新组建了智能投资部,研发和运用多策略体系结合金融科技的支持,为后续资管业务深度推进和全面升级主动管理的业务能力与产品化建设敦定了厚实基础。

  3、自营业务

  报告期内,华鑫证券以“长期稳健增值”的投资理念开展自营投资业务,同时加强运用股指期货对冲工具对冲市场风险和控制投资风险。在追求绝对收益的同时,以价值投资为核心理念注重投资的稳健性和风险控制,合理配置大类资产,包括股票、委托投资、定向增发等。在投资品种选择上突出重点,从价值投资的角度出发,选择具有良好业绩和安全边际的“白马”蓝筹股进行重点配置,确保自有资金投资的安全性。同时,通过仓位控制、流动性管理和股指期货套保等手段减少系统性风险带来的投资损益。

  4、承销与保荐业务

  报告期内,华鑫证券控股子公司摩根华鑫证券实现营业总收入5,706.65万元,同比下降53.45%。其中,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4,483.64万元,同比下降59.25%。报告期内,摩根华鑫证券共完成股权融资项目1个,债券项目9个,财务顾问项目数7个。

  2018年1月19日,摩根华鑫证券凭借“魔方公寓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被评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2017年度“租赁住房资产支持证券优秀参与机构” ;5月8日,该项目又荣获“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年度杰出交易奖”。 2018年2月2日,摩根华鑫证券凭借独立主承销深交所第一只公募熊猫债“创维数码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期公司债券”(简称“17创维P1”),被评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2017年度“优秀固定收益业务创新机构”。

  5、期货业务

  报告期内,尽管期货市场商品价格总体上升,但交投活跃程度不及去年同期,上半年全国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量约为14.05亿手,累计成交额约为96.10万亿元,同比分别下降4.93%和增长11.86%。华鑫证券期货业务依靠有效的成本控制和出色的经营管理,实现了持续稳定的盈利。报告期内,期货业务实现累计营业收入,234.38万元,同比增长15.32%;累计净利润1,278.81万元,同比增加48.06%。

  报告期内,华鑫证券期货业务在巩固传统经纪业务基础上,继续积极推进了资源型团队的引进,持续扩大业务增量;认真做好了原油期货上市及铁矿石国际化的一系列筹备工作及相关业务的开发工作,在国内首个成功引入日本境外经纪机构参与铁矿石交易,有序推进国际化业务进程。报告期内,期货业务进一步夯实基础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持续加大对信息技术的投入,正式启动场外期权综合管理系统的开发,为未来风险管理子公司业务的开展奠定了技术基础,充分发挥金融科技引领业务的作用。

  6、新三板业务

  报告期内,新三板二级市场持续低迷,流动性不足问题依旧突出,华鑫证券新三板做市业务在此背景下积极控制风险,主动收缩业务规模,上半年新增做市企业1家,退出4家。下半年将继续降低参与做市企业的数量,同时提升做市业务水平,不断坚持以做市企业质量为核心的理念,为挂牌企业提供优质的资本市场服务。报告期内,根据新三板业务的新形势,华鑫证券新三板推荐挂牌业务全面向企业财务顾问业务转型和发力,在纯推荐挂牌业务几乎停滞的整体业态下,形成新的业务收入来源。

  7、其他证券业务

  报告期内,受到国内市场股市整体低迷的影响,海外投资者交易活跃度有所下降。国际业务在保持原有业务种类同时,积极开拓新跨境业务新种类和拓展交易服务业务。报告期内,华鑫证券已完成一项Pre-IPO股权投资,并储备了多个拟投资项目。其中华鑫证券所投资项目-华云数据在科技部火炬中心权威发布的《2017年中国独角兽企业榜单及趋势研究报告》中被评为“独角兽”企业。后续,华鑫证券将继续深耕Pre-IPO股权投资业务。在直投业务方面,在受资管新规影响的报告期内,完成了“华鑫宽众双创3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品的备案,并且已立项基金/项目数量达8个。同时,秉承严格风控、稳步开拓的业务准则,积极与优质上市公司及同类型基金管理公司开展合作,努力增大基金管理规模,奠定良好的管理费收入以及后端收益基础。报告期内,去年新建立的金融市场部专注场内量化投资交易及场外衍生品业务,以稳健收益及风险控制为核心,实现多策略分散化投资。并协同华鑫证券各分支机构为客户提供策略支持与交易服务,形成了较好的业务收入。

  8、部分持有型物业经营业务

  报告期内,地处上海市中心福州路666号的上海华鑫海欣大厦(公司持有该大厦产权人上海金欣联合发展有限公司50%股权)平均出租率为97.96%,经营情况较为良好。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 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18-034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上午在上海市宛平南路8号2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小庆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公司关于修改《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五、公司风险隔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风险隔离管理制度》。

  六、公司关于签署托管经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实施公司战略转型、聚焦金融业务,同时也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金陵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择励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管理水平,提高标的公司的经营效益,实现标的公司稳步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委托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实施整体经营管理, 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法律文件。2018年8月24日,公司与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托管经营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董事蔡小庆先生、李军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签署托管经营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18-035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上午在上海市宛平南路8号2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孝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审核、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18-036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2018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鑫股份”)编制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4月16日《关于核准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30号)核准,公司向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71,637,170股、向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34,012,096股、向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1,167,675股购买置入资产与置出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同时非公开发行120,000,00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72,000,000.00元,扣除非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各项费用11,166,037.74元及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669,962.26元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60,164,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9日到账,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众会字(2017)第4589号)。

  本报告期,本公司及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如下表所示: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业经2016年11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7年5月19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华山路支行共同签署了《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披露的《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该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华鑫证券资本金,包括发展扩大信用交易类创新业务、证券投资业务、财富与资产管理业务。2017年5月26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募集资金使用主体华鑫证券签订了《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日披露的《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28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上表所列金额未包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续期间发生的银行手续费支出及利息收入。

  注3: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调整后投资总额差异体现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各项费用。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18-037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托管经营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8月24日,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托管经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了实施公司战略转型、聚焦金融业务,董事会同意委托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置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金陵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择励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实施整体经营管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018年8月24日,公司与华鑫置业签订了《托管经营协议》。

  因华鑫置业持有公司13.15%股份,且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托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华鑫置业持有公司13.15%股份,且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华鑫置业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签署托管经营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9月5日

  住所:上海市四平路419号5楼-6楼

  法定代表人:陈靖

  注册资本: 人民币202,1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工程项目管理,商务咨询,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物业管理,销售建筑材料,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鑫置业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金陵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择励实业有限公司。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上海金陵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27日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士路17号277室

  法定代表人:陶力

  注册资本: 人民币3,520万元

  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室内装潢建筑材料,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收费,民用水电安装,制冷设备的安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金陵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520万元,占100%。

  上海金陵投资有限公司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上海择励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3日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富民支路58号D1-1766室(上海横泰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陶力

  注册资本: 人民币1,000万元

  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送变电工程,水电安装,电力设备安装(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制冷设备安装、维修,物业管理,资产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房地产经纪,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择励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100%。

  上海择励实业有限公司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2018年8月24日,公司与华鑫置业签订《托管经营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托管期限

  托管经营期限为自2018年9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二)托管事项

  1、公司保留对标的公司股权的处分权(含转让、赠与、质押等)、收益分配权、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审批权。

  2、公司将除前述之外的对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事项和部分股东权利委托给华鑫置业管理和行使,全面管理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党群、安全、稳定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保持现有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期内经营场地不变。

  3、华鑫置业对标的公司托管中的重大事项、重要的人事任免须事前告知公司,并获公司同意。

  (三)托管费用

  1、双方确认,托管费用按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年营业收入的1%支付。

  2、托管费用每年支付一次,于每年的4月30日前支付上一年度托管费用。

  (四)托管事项的交接

  1、协议生效后十五日内,公司负责拟订标的公司的托管移交清单,并按照托管移交清单的内容向华鑫置业移交标的公司经营管理资料。

  2、标的公司移交工作完成后七日内,双方共同对标的公司托管移交清单进行签章确认,华鑫置业实际接管标的公司。双方共同对标的公司托管移交清单进行签章确认视为华鑫置业整体接管标的公司。

  3、托管经营期限届满之日起五日内,双方共同签署《托管经营终结确认书》,华鑫置业结束并退出对标的公司的托管经营。

  (五)违约责任

  1、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给对方和/或标的公司造成损失的,当事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实施公司战略转型、聚焦金融业务,同时也为了进一步提升标的公司的管理水平,提高标的公司的经营效益,实现标的公司稳步发展。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委托华鑫置业经营管理标的公司,是为了实施公司战略转型、聚焦金融业务,同时也为了进一步提升标的公司的管理水平,提高标的公司的经营效益,实现标的公司稳步发展;

  2、托管经营期限与托管费用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018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签署托管经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委托华鑫置业对标的公司实施整体经营管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关联董事蔡小庆先生、李军先生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否决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公司关于签署托管经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我们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2、公司委托华鑫置业经营管理标的公司,是为了实施公司战略转型、聚焦金融业务,同时也为了进一步提升标的公司的管理水平,提高标的公司的经营效益,实现标的公司稳步发展;

  3、托管经营期限与托管费用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关于签署托管经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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