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说明: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泓景1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持股票已锁定,锁定期为12个月。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一、主要业务、产品及用途
从2018年开始,公司进入了物联网发展的快车道:一方面加快物联网产业布局,围绕“云+端”的战略布局优势,促进云端融合,推动公司向智慧综合解决方案的物联网公司转型;一方面以核心物联网业务推进传统通信基础业务向智能制造、智能工程服务等领域加快转型。结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化,公司在今年6月份更名为“日海智能”。
报告期内,公司形成物联网、综合通信服务以及通信设备的“三架马车”业务收入结构,公司在持续为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电信运营商及各垂直行业客户提供物联网无线通讯模组、物联网云平台及智能物联网端到端解决方案服务的同时,为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电信运营商与中国铁塔公司提供原有有线宽带/光纤宽带网络建设解决方案及产品、移动宽带/无线站点建设解决方案及产品、通信网络的勘察、设计、施工及代维服务,并积极推动传统业务的创新转型,赋能传统产品,实现传统产品智能化。
二、经营模式
基于改善管理、提高经营效率的目标,公司从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方面入手,协同集团各子分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协同融合,有效推动业务收入和净利润的快速稳步增长。
在销售方面,公司在全国主要省份均开设销售代表处,并在海外180多个国家/地区设立了销售网点。针对物联网业务涉及的行业应用广泛的特点,物联网业务采用代理商经销和面对大客户的直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综合通信服务和通信设备的主要客户为电信运营商、电信主设备商以及行业大客户,采用通过参加电信运营商招投标的直销模式以及面对电信主设备商、行业大客户的直销的销售模式。本报告期,公司加大了代理商数量的拓展、销售合作模式的创新等,广泛对外合作,促进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
在研发方面,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重视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各业务板块均拥有研发团队,核心技术均由公司自主开发。同时,通过协同研发模式,将原各子分公司研发团队进行整合协同,不断降低研发成本,提升研发效率。通过对美国艾拉、日海智能深圳云研发中心、物联网智能终端和物联网智能解决方案事业部等有效整合,充分发挥原团队各自优势,推进技术优势共享,提高研发产出率,有效缩短开发周期、降低开发成本,不断提升产品与解决方案的综合竞争力,确保产品的高质量交付和客户的高满意度。
在采购方面,公司推进供应链整合创新,对各子分公司的供应链进行有效整合,统筹供需,通过集中采购提高了对供应链原材料的议价能力,有效降低产品的成本,不断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
在生产方面,为了专注于产品研发与市场开拓,并基于降低产品成本的需求,公司物联网相关产品全部采用委外加工的方式。通讯设备制造则采用自产和外协相结合的生产方式,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产品与解决方案的交付质量严格把控。
三、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在夯实通信设备和综合通信服务业务的基础上,加快物联网板块的整合、协同与发展,并通过改善管理,驱动业绩稳定增长。
物联网业务,公司不仅完成了芯讯通的收购,并且持续实施艾拉云在中国的本地化,充分发挥物联网软硬件技术优势的高效协同,并通过整合供应链,降本增效,稳步推进物联网业务稳定发展。
综合通信服务业务和通信设备业务,受电信运营商的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和建设节奏的影响较大。公司通过精细化管理产品和服务的成本,精简产品线,优化人员结构,有效降低产品和服务成本,并通过传统通讯设备的智能化升级,提高通信设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同时,公司不断推进管理改善,通过IT集中、财务集中、管理流程优化等方式,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同时加强机制创新,建立广泛的合作伙伴合作机制与生态,赋能产业合作伙伴,实现互惠共赢,促进业绩增长。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相比,本年因新设增加合并报表日海艾拉、重庆芯讯通、日海智能网络投资3家公司,本年因收购增加并表芯讯通、芯通电子2家公司。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18-049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8月27日,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智能”)第四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17层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分别于2018年8月17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季翔先生、曾庆生先生、耿利航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刘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曾庆生先生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拟补选宋德亮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18-054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8月27日,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智能”)第四届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17层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分别于2018年8月17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孟祥云女士、王欣欣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孟祥云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孟祥云女士申请辞去股东代表监事及监事主席职务,拟补选刘明先生担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18-051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曾庆生先生的辞职报告。曾庆生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请辞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其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曾庆生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曾庆生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未达到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曾庆生先生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曾庆生先生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相关职责。
曾庆生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正独立,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保护广大股东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曾庆生先生在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18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宋德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宋德亮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提名宋德亮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
附件:
宋德亮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学博士。宋德亮先生曾任安永(中国)会计师事务所金融部项目经理,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兼任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宋德亮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宋德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宋德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宋德亮先生于2009年4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18-055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孟祥云女士的辞职报告。孟祥云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监事会提请辞去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孟祥云女士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南》、《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孟祥云女士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孟祥云女士的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填补其缺额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孟祥云女士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的相关职责。
孟祥云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正独立,为监事会科学决策和保护广大股东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监事会对孟祥云女士在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18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提名刘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刘明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如刘明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8月27日
附件:
刘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11月出生,硕士学历。2010年1月至2014年6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业务部副总经理、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大客户业务部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8年5月,任平安银行济南分行副行长;2018年7月至今,任上海聚量岩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务总监。
刘明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刘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18-052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委托理财概述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智能”)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含公司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委托理财,购买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委托理财无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时,将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生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公司将另行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二)交易对手方: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二)投资产品及标的:委托理财资金用于投资我国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投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的投资理财产品以及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一节风险投资中列示的投资品种。
(三)投资主体: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四)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标的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是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实际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维护股东利益。
四、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编号:2018-053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9月1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9月1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下午15:00至2018年9月13日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6日。
(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9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17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 审议《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2、 审议《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内容详见2018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议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8年9月7日9:30-11:3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17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玮、方玲玲。
联系部门: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7521988、0755-26415816。
电子邮箱: fanglingling@sunseaaiot.com。
传真号码:0755-26030222-3218。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17层。
邮编:518000。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网络投票程序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313;投票简称:日海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8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附注:
1、 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项下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项下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项下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