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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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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287.06万元,同比增长25.73%;主营业务收入20,182.87万元,同比增长25.27%。汽车类产品保持较快增长,其中汽车精密连接器及组件、配件销售收入12,358.29万元,同比增长24.66%,占主营业务收入的61.23%;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37.30万元,同比减少2.75%。报告期内,按照产品类别划分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1)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规划及轻重缓急程度,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投项目进行调整:取消了精密屏蔽罩及结构件技术改造及投产项目,并适当缩减募投项目的总投资规模。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2,681.80万元,截止至本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8,557.10万元。

  (2)提升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加速产品升级

  在汽车电子领域,公司不断推出高质量的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的产品,从过去的替代性研发(如仪表盘连接器等)转为与主流整车厂、一级供应商同步研发新型电子模块连接器,如车身控制模块连接器、车灯及转向模块连接器、中央配电盒、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连接器等,应用在大众、通用、比亚迪等整车厂的核心平台及新能源汽车。在手机领域,公司适时调整经营发展战略,选择市场前景更为明朗,适用性更广泛,符合未来技术发展前沿的产品进行适度投入。

  (3)实施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公司兼顾自身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3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25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5,043,750.00元(含税),占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4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36,105,000股。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已于2018年8月7日实施完毕。

  (4)加强法人治理,强化内控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有效地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1次监事会。公司保持良好的运营构架,不断完善和强化内控体系,加强内控监督审核,为公司健康、良性、持续经营提供更切实可行的内控管理支持,保障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提质增效,促使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5)依法规范地执行信息披露事务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应披露信息的管理和披露工作,切实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增强信息披露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2个,临时公告19个。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2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8年8月15日以邮件和电话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朱新爱女士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3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8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8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建强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半年度报告所包含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

  3、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4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徕木股份”)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4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09.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75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20,310.7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4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7,910.7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及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1,078.8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831.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2-41号)。

  (二)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877.2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78.29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1,132.9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8年上半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681.80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9.62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557.1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47.91万元,使用募集资金存款利息1.90万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8,520.7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扣除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款利息)。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5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上海九亭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企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成后主要为公司提供精密电子元件领域的研发服务,公司的产品总体研发实力将进一步提升,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生产经营带来新的动力,以上投资项目涉及公司经营总体而并非某一个单独方面,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017年1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精密连接器及组件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的自筹资金229.66万元。

  (五)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缩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体规模的议案》,并于2018年4月28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了《关于缩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体规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

  公司拟不再实施“精密屏蔽罩及结构件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并对精密连接器及组件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精密屏蔽罩及结构件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企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总体投资规模进行缩减至18,208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1-6月

  编制单位: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1)截至2018年6月30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共投入2,105.8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2,103.98万元,募集资金存款利息1.90万元.

  (2)公司2016、2017年度已在“精密屏蔽罩及结构件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投入54.10万元用于购置通用设备,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缩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体规模的议案》,公司拟不在实施“精密屏蔽罩及结构件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将已购置的54.10万元通用设备转入“精密连接器及组件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并进行列示。详见本专项报告第四节“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8年1-6月

  编制单位: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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