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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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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8-098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以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公司证券部已于2018年8月17日以通讯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佛山市飞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参股公司佛山市飞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拟以售后回租方式与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800万元整的融资租赁业务,公司拟为该项融资租赁业务主合同约定债务的36.20%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担保限额为人民币1,737.6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同日披露的《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8-09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8-099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协议签署日期:2018年8月27日

  2、签署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3、被担保人:佛山市飞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参股公司佛山市飞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驰汽车”)拟以售后回租方式与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800万元整的融资租赁业务,公司拟为该项融资租赁业务主合同约定债务的36.20%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担保限额为人民币1,737.60万元。

  公司第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佛山市飞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担保额合计占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1%,上述担保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佛山市飞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02月27日;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新岗路39号;

  法定代表人:钟锡常;

  注册资本:5575.86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制造、销售(含新能源汽车);汽车零部件加工、销售等。

  股权结构:广东鸿运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8.80%;佛山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6.20%;广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

  其中,广东鸿运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是佛山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元:人民币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飞驰汽车拟以售后回租方式与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开展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800万元整的融资租赁业务,为确保业务的顺利开展,由公司及相关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债务人在主合同约定债务的36.20%向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担保限额为人民币           1,737.60万元;

  (2)广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按照债务人在主合同约定债务的 10 %向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担保限额为人民币480万元;

  (3)佛山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债务人在主合同约定债务的53.80%向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担保限额为人民币2,582.4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佛山飞驰汽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有助于缓解其资金压力,保证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鉴于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重要参股公司,且被担保方飞驰汽车的其他股东也将同时按其持有飞驰汽车的比例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飞驰汽车为公司提供了反担保,担保公平、对等。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主体财务结构健康,偿债能力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到2018年8月27日,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9,987.6万元,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9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六、其他

  1、第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担保协议。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8-097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美锦能源,股票代码:000723)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3月27日开市起停牌。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7月31日开市起复牌。

  因相关重组工作涉及标的较为复杂,交易方案的具体细节仍需与交易对方及相关各方进行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尚无法披露重组预案。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计划用发行股份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等方式收购陆合集团下属煤焦行业相关的7家子公司股权,具体重组方案仍在商谈中,尚未最终确定。

  本次重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5)。

  二、复牌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鉴于重组工作涉及标的较为复杂,工作量较大,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继续深入商讨、论证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事项。目前,相关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三、重大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与陆合集团尚未签署关于本次交易的正式协议,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可能还将涉及其他主管部门的审批。陆合集团的规模较大,审批程序复杂,交易双方就估值对价等仍在进一步磋商中。因此,公司股票复牌后虽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

  1、公司承诺将在股票复牌后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继续筹划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2、公司如果最终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导致最终决定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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