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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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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编号:2018-092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2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公司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廖寄乔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书面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编号:2018-093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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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怡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全体监事书面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编号:2018-094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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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一、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77,821,01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99,999,994.8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0,714,715.27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12月16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3]1774号)。

  二、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向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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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至2018年8月22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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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的账户为长沙鑫航开设的募集资金管理专户,用来管理公司以增资方式进入长沙鑫航的募集资金。

  2、以上募集资金余额包括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其中购买中信银行理财产品3,000万元,购买浦发银行理财产品6,400万元,购买交通银行理财产品870万元。

  在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前,公司已于2018年8月22日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500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2018年8月22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1)。

  三、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期和实施的具体安排,预计公司在未来12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500万元(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支出2000万元;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支出3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保证符合下列条件:

  (一)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四)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没有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5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五、监事会意见

  2018年8月27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已全部归还,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将在募集资金需要投入募投项目时,及时足额归还,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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