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18-055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完成司法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收到公司股东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股权司法过户的通知》,获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18年8月24日将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563,500股ST联油(股票代码“000691”,现更名为“亚太实业”)股份过户至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18年8月24日办理完毕。
本次办理司法过户登记的563,500股为首发前限售股,系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10日通过司法程序竞拍所得公司原第二大股东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原ST联油(股票代码“000691”,现更名为“亚太实业”)的22,563,5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的部分股权(详见2009年5月6日、5月13日、5月18日、6月4日、7月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2009 年9 月14 日已办理完成了22,000,000股过户登记手续(详见2009年9月1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09-077)。
本次股权过户登记后,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仍为公司第三大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22,56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798%。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54,740,7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335%。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