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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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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939                                公司简称:益丰药房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医药分开”逐步推进,药品零售行业在医改、资本和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下,行业发展和经营模式不断发生新的变化。

  公司管理层围绕行业发展变化,在“区域聚焦、稳健扩张”的总体战略规划下,按照董事会年初制定的经营规划,紧紧抓住“拓展、专业、精品、系统、电商”几大工作主题,创新经营管理,提高投资风险管控意识,强化运营数据分析和精细化系统化管理,大力推进“专业服务蓝海战略”、“商品精品战略”、“营运系统优化”以及“人才与文化建设”四项基本功的打造,推进“承接医院处方外流”、“医药电商模式”和“大健康药房”三大经营模式的创新,通过“新开+并购”并重的拓展模式,继续加速公司规模拓展,经营指标较上年同期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净增门店440家,其中,新开门店251家(含新增加盟店36家),收购门店209家,关闭20家,至报告期末,公司门店总数2,499家(含加盟店116家)。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502,982.10万元,比上年末478,255.95万元增加5.17%;负债为171,563.55万元,比上年末160,290.93万元增加7.03%;股东权益为328,222.49万元,比上年末316,720.32万元增加3.63%。

  报告期内,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经营业绩稳步提升,实现营业总收入299,333.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520.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48%。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18-075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物流园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毅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按照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要求,公司编制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在江苏无锡设立孙公司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战略发展,拓展公司经营业务,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无锡九州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在江苏无锡共同设立公司。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在江苏无锡设立孙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18-076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物流园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斌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按照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要求,公司编制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018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18-077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5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694,65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1.73元,共计募集资金135,470.1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438.4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3,031.6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92.1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2,539.5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2-28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36,138.55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154.45万元; 2018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5,351.97万元,2018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865.44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1,490.5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019.89万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78,240.4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7,019.89万元以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71.60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制定的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8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生物医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常德支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韶山路支行、长沙银行鼎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常德鼎城支行和平安银行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本公司连同平安银行长沙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上海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江西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韶关市乡亲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荆州市广生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上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18年06月30日,本公司有1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募集资金余额包括了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期末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中“O2O健康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推广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目的为:将以公司会员客户为核心,通过建立健全会员的健康档案管理,满足会员的在线健康咨询、轻问诊、慢病管理、病友交流等方面的需求。同时,通过对会员交易全过程的相关数据分析建立大数据体系,对会员进行精准服务,指导其从用药、养生、生活习惯等多方面进行健康管理,提高会员的在线体验。随着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将在同行业竞争中形成独特优势,增强顾客的信赖度,获得更多的忠诚会员,进一步增加会员的消费频次,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截至2018年6月30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836.96万元。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区域的议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连锁药店建设项目”在原实施主体及实施区域不变的前提下,增加以下实施主体和实施区域:公司控股子公司荆州市广生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生堂”)在湖北省荆州地区投资建设门店,资金来源为公司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借款给广生堂,再由广生堂负责实施;公司控股子公司韶关市乡亲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乡亲药房”)在广东省投资建设门店,资金来源为公司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借款给乡亲药房,再由乡亲药房负责实施。

  本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涉及实施主体及实施区域的变更,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2)、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连锁药店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实施方式进行调整的议案》,对公司2015 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连锁药店建设项目”的部分建设内容的实施方式进行调整。为加快该项目建设推进,使得公司在区域网络布局中取得先发优势,将该项目剩余投资额中的24,350.00万元投资额由新建连锁药店实施方式调整为收购连锁药店方式,相应的将剩余的药店建设计划中的244家药店由新建方式调整为收购方式。同时,拟使用募集资金收购的三家连锁药店资产(以下简称“三家标的资产”)的投资额为24,350.00万元,占本项目总额投资额的21.54%,标的资产的门店数量为244家,占本项目门店建设总数量的24.40%。因本次调整仅对实施方式进行调整,调整后,项目名称、总投资额、门店总数量保持不变。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详见2018年1月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2-432号),截至2016年8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8,933.62万元,公司决定用本次募集资金8,933.62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详见三3.之说明。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表:《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附表

  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1-6月

  编制单位: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区域的议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连锁药店建设项目”在原实施主体及实施区域不变的前提下,增加以下实施主体和实施区域:公司控股子公司荆州市广生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生堂”)在湖北省荆州地区投资建设门店,资金来源为公司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借款给广生堂,再由广生堂负责实施;公司控股子公司韶关市乡亲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乡亲药房”)在广东省投资建设门店,资金来源为公司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借款给乡亲药房,再由乡亲药房负责实施。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连锁药店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实施方式进行调整的议案》,对公司2015 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连锁药店建设项目”的部分建设内容的实施方式进行调整。为加快该项目建设推进,使得公司在区域网络布局中取得先发优势,将该项目剩余投资额中的24,350.00万元投资额由新建连锁药店实施方式调整为收购连锁药店方式,相应的将剩余的药店建设计划中的244家药店由新建方式调整为收购方式。同时,拟使用募集资金收购的三家连锁药店资产(以下简称“三家标的资产”)的投资额为24,350.00万元,占本项目总额投资额的21.54%,标的资产的门店数量为244家,占本项目门店建设总数量的24.40%。因本次调整仅对实施方式进行调整,调整后,项目名称、总投资额、门店总数量保持不变。

  [注2]:根据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O2O健康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推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期为3年,项目总投资为15,000.0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O2O 健康云服务平台内容建设和O2O 健康云服务系统建设。《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O2O健康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推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未明确各期承诺投入金额。

  [注3]: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连锁药店门店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披露:假定项目计算期为11年(含3年建设期),连锁药店建设项目第二年预计实现销售收入65,940.84万元,实现净利润-5,939.61元;连锁药店建设项目2018年1-6月实现销售收入29,766.58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2,191.84万元,因新店建设是逐月实施的,所以本年新开门店的经营时间不是完整年度,与预计数存在时间差异。根据公司历史开店数据显示,新开业的门店市场培育期一般为一至两年。在培育期,一方面由于筹办期间开办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一般会出现亏损情况;另一方面,由于促销费等费用投入较大,也减少了新开门店开办期间的利润。新开门店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市场培育后,亏损额逐渐减少,并最终实现盈利,进入业务成长期后,盈利能力不断增强。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18-078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数据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

  2018年1-6月,公司净增门店440家,其中,新开门店251家(含新增加盟店36家),收购门店209家,关闭20家,报告期末,公司门店总数2,499家(含加盟店116家)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中南地区包括:湖南省、湖北省、广东省。华东地区包括:上海、江苏省、江西省、浙江省。上述20家门店关闭主要原因系老城区改造、策略性调整等。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18-079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江苏无锡设立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设立公司的概述

  1、为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战略布局,提升公司综合实力。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益丰”)拟与江苏益丰控股子公司无锡九州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九州”)共同设立无锡益之丰管理有限公司(暂定,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无锡益之丰”)。

  2、2018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江苏无锡设立孙公司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1、 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住所:南京市秦淮区汉中路159号金泽大厦三楼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高毅

  成立日期:2006年03月17日

  主营业务:药品(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商品类别限保健食品审批表核定范围)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诊疗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保健用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化妆品、消毒用品、健身器材、计生用品销售;药房管理;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柜台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

  公司持有江苏益丰100%股份,江苏益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 无锡九州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路蓝庭公寓6号门601、70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高佑成

  成立日期:2007年08月28日

  主营业务:药品零售(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医疗器械、健身器材、体育用品、食品、眼镜的销售;百货的零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小件寄存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营养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性质);市民卡代缴费服务;医院(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验光配镜服务;保健按摩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无锡九州51%股份,无锡九州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贾振斌和吕萍合计持有无锡九州49%股份。

  三、 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无锡益之丰管理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2、 注册资本:13,250万元(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3、 住所:江苏无锡市(具体地址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4、 法定代表人:高佑成

  5、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6、 经营范围:健康及医药的咨询与管理服务(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7、 出资方式与股权比例:江苏益丰以自有资金出资7,950万元,占无锡益之丰60%股权;无锡九州以自有资金出资5,300万元,占无锡益之丰40%股权。

  以上信息均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定的信息为准。

  四、 设立孙公司公司的目的、对本公司的影响及风险分析

  本次设立孙公司,主要是为了推动公司战略发展,拓展公司经营业务,做大做强江苏市场,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长期来看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本次设立孙公司系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将审慎投资、务实经营,尽可能减少经营风险。但未来仍不排除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以及市场环境变化,对本次投资造成经营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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