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公司按照“以供应链集成服务为主体,以金融服务和高端实业为两翼”的发展战略,加快实施“流通4.0”,全面落实“稳增长、促改革、优结构、防风险、提质量”生产经营方针,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主线,扎扎实实苦干实干,生产经营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今年3月,公司荣获2017中欧TOP20 E-LEAPNING最佳企业实践奖;7月,荣列《财富》世界500强企业第270位,比去年提升78位,连续8年跻身世界500强行列。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总收入1310亿元,同比增长5.34%;实现利润总额23.67亿元,同比增长43.70%;净资产收益率6.25%,同比上升1.32个百分点;本期实现归属于上司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9亿元,同比增长32.94%。
工作亮点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
(一)供应链集成服务有新突破
围绕打造“中国供应链集成服务引领者”的目标定位,不断增强转型升级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自身比较优势,通过资源整合和流程优化,深度融入一二产业,促进四流有效联动,构建协同共赢的生态圈,努力推进供应链创新发展。物产金属构建“4+3+1”平台,即赋能提升配供配送、服务贸易、海外贸易、油品贸易4大基础平台,嫁接区块链、期现结合、“互联网+”3个集成服务平台,整合优化1个管理后台,向“区域—链条—平台”优化升级。物产元通着力打造七大平台,车家佳后服务预约继续快速增长,主动预约同比提升124%;零部件平台通过内外上下两端资源的链接,优势资源互补,议价能力提高,平台运行更有空间和效益。物产环能深化物流集成模式,采取年度长协船方式,减少滞期,降低运费成本,目前仅一条船就预计可节约400多万滞期费用。物产化工运用期现结合、虚拟工厂、终端分销,深挖全产业链服务,萧山翔盛、吉林玉米“种植+保险+期货”农业产业化、海宁经编、舟山粮油等一批供应链集成服务项目陆续启动。物产物流深化仓配一体化模式,加大与韵达、杭铁集、传化智联等大客户合作,服务量增幅超50%。物产融租聚焦B端库融业务的大平台建设,与买好车、第一车贷、毛豆新车、人人车建立了合作。
(二)国内外市场有新拓展
今年以来面对多变的市场形势,审时度势,紧抓机遇,强化服务,千方百计积极拓展有效市场和有效客户。上半年销售钢材1326万吨,同比增长6%;汽车8.2万辆,增长12%;橡胶39万吨,增长50%;油品126万吨,增长73%;粮食(玉米)224万吨,增长72%。
一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高细分市场渗透力。物产欧泰采用期现结合等方式提升橡胶全球供应链服务水平, 为国内外优秀轮胎企业实现全球资源配置9万多吨, 同比增长50%。中大实业线缆业务通过扁平化的经销商体系集成离散型的终端需求,累计销售11亿元,同比增长84%;不锈钢业务成功进入太钢原料直接采购渠道,已占其该系列产品40%采购量规模。
二是加速海外网点布局和业务拓展。物产云商开发香港、韩国、印度、越南等地15家新供应商,设立越南代表处,新增5个海外品牌授权,1—6月跨境进口服务同比增长112%。物产国际进口业务增长15.7%,新增客户30%以上。
三是聚焦产业链延伸,挖掘客户潜在需求。浙油中心聚焦聚力国际油品交易中心打造,集聚会员企业超800家,累计实现线上交易额27.18亿元。
(三)改革创新有新成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公司成立了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价值创造组、并购重组组、激励考核组、创新研发组,董事长亲自挂帅,集团领导分组牵头,对外并购投资,对内增强内生,促进公司价值创造最大化。
一是实施混改。物产云商、物产环境已完成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初步方案。物产金属、物产国际、物产化工优化员工持股方案,对员工持股根据职务变化和贡献大小实施动态管理,激发员工的创业热情。
二是落实“凤凰行动”。围绕上市公司融资功能的发挥,价值的提升,积极响应“凤凰行动”,谋划探索物流、汽车、跨境电商等方面的投资项目,培育企业发展后劲。同时推进投资项目落地,物产环能浦江热电上半年投产并网发电,运行良好超预期。中大金石朗和高端养老项目入住率近50%,朗颐7月6日正式开业。物产环境桐乡污水处理项目西片区配套管网正式动工。
三是加强研发创新。公司制定实施《创新研发激励扶持管理办法》,上半年研发支出9094.71万元,同比增长53.94%。物产环能成立了张远航院士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大实业完成代表行业最高端防火性能的产品调试,推出产品寿命70年(普通电线为20年)的双绝缘尼龙家装线。 物产健康与美国新希望生殖医学中心合作,协同发展高端生殖门诊与金华IVF实验室。
(四)精细管理有新提升
深化精细化管理,通过瘦身强体,进一步优化存量,盘活资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一是推进低效资产处置。全面梳理亏损企业和资产收益率低于5%的企业,制订了低效资产处置时间表和任务书。
二是优化资金资源配置。对内通过财务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平台,扩大资金归集规模和内部资金调度规模,挖掘内部资金潜力,减少利息支出;对外财务公司和成员公司在传统贷款的基础上,通过贸易融资、海外直贷、债券发行等融资方式创新,不断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融资成本,集团本级银行融资利率均为基准或基准下浮,整个集团综合融资成本低于社会平均融资成本。
三是强化内部管理协同。1—6月成员公司协同物产物流到货量约100万吨,同比增幅超60%。积极推进期现结合,1—6月实现交易量2769万吨。公车保险代理、办公用品、机票酒店商旅等办公资源集采工作顺利推进。
(五)防范化解风险有新作为
一是排查化解潜在风险。集团各部门牵头组织各类专项检查、审计,防范各类风险,包括开展全面内控自评,加强内控问题的识别与整改,促进内控体系优化完善,防范合规风险;开展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促进费用管理严格规范,防范廉政风险;开展尽职调查和合同管理检查,提高业务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防范经营投资风险。对金融投资项目实行穿透式管理,建立台账,动态跟踪。同时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将法律审核嵌入管理流程,确保重要决策、经济合同法律审核全覆盖。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研究制订了《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升方案》,强化主体责任,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培训。同时系统梳理《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整改清单》,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机制。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8—044
物产中大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5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5日在公司三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挺革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人。公司高管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2018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关于2018年度投资预算中期调整的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关于申请注册发行2019-2021年度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申请注册发行2019-2021年度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关于公司符合优化融资监管标准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及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优化融资监管标准规定的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按照优化融资监管标准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的规模不超过(含)人民币55亿元。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债券品种、发行方案、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按照优化融资监管相关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发行申请文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发行前的备案阶段,公司确定每期的具体发行品种、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用途。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执行优化融资监管标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付息,不计复利,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团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对象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投资者以现金认购。
(6)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7)赎回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每期发行前的备案阶段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8)担保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9)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设立主承销商团,发行阶段再就每期发行指定主承销商。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10)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限
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关于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8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债券期限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在每个约定的周期末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于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1个周期,并在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每个约定周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付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由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5)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后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程序。
(6)发行对象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投资者以现金认购。
(7)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8)续期选择权、续期期限、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强制付息事件、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利率调整机制等特殊发行条款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是否设计续期选择权、续期期限、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强制付息事件、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利率调整机制等特殊发行条款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9)担保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11)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2)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和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有效协调关于公司执行优化融资监管标准,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和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事宜,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请各位董事审议。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结合公司需求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执行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每期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置特殊条款及特殊条款具体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比例、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和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
(3)为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和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和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上市及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5)如监管部门对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和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债券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和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7)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和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上述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和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事宜,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签订分管金融板块负责人及高端实业板块负责人年度考核目标责任书的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关于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姚慧亮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董事会提名鄢超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经审查,未发现鄢超先生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业务技能及工作经验;(3)同意选举鄢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副董事长兼任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陈继达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兼任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职务。陈继达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王挺革董事长提名,聘任陈海滨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周冠女总经理提名,聘任王奇颖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2)经审查,陈海滨先生和王奇颖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履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陈海滨先生和王奇颖女士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3)同意聘任陈海滨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奇颖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陈海滨先生已于2017年8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陈海滨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杭州市下城区环城西路56号;
邮政编码:310006;
联系电话:0571-85777029;
传真号码:0571-85778008;
电子邮箱:coast@zjmi.com。
13、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附件:
鄢超先生简历
鄢超,男,1979年9月出生,2004年7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毕业,法学博士,公司律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信息库人选,浙江省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证券与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曾任台州临海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丽水庆元县荷地镇党委副书记,浙江省司法厅法制处副处长、公职律师。
2017年8月起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与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2017年10月起任公司律师事务部主任。
陈海滨先生简历
陈海滨:男,1977年3月出生,1998年6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经济师。
曾任中国轻纺城网络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经理,浙江省五金矿产进出口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助理、董事会秘书,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2016年11月起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2018年6月起代为履行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职责。
王奇颖女士简历
王奇颖,女,1971年11月出生,1992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
曾任浙江省金属材料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杭州国际假日酒店财务副总监,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副总经理。
2017年11月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2018年2月起任财务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8—045
物产中大关于申请注册发行2019-2021年度
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结合公司自身具体情况以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拟适时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为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统一申请注册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永续票据。具体每期发行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等要素由管理层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在不同债务融资工具的可发行额度范围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分别不超过经审计净资产的40%),确定具体发行规模。
二、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的情况,确定每次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
三、根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委托各中介机构,并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文件。
四、授权资金运营中心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且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8—046
物产中大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和公开发行
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的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优化融资监管标准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及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对照自查,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符合优化融资监管标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及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的各项规定。
二、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的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的规模不超过(含)人民币55亿元。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三)债券品种、发行方案、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按照优化融资监管相关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发行申请文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发行前的备案阶段,公司确定每期的具体发行品种、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用途。
(四)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付息,不计复利,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团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五)发行对象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投资者以现金认购。
(六)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七)赎回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等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每期发行前的备案阶段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八)担保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九)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设立主承销商团,发行阶段再就每期发行指定主承销商。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限
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三、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8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三)债券期限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在每个约定的周期末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于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1个周期,并在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每个约定周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四)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付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由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五)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后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程序。
(六)发行对象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投资者以现金认购。
(七)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八)续期选择权、续期期限、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强制付息事件、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利率调整机制等特殊发行条款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是否设计续期选择权、续期期限、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强制付息事件、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利率调整机制等特殊发行条款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九)担保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十)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十一)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十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议案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四、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为有效协调关于公司执行优化融资监管标准,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和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事宜,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请各位董事审议。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结合公司需求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每期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置特殊条款及特殊条款具体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比例、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和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
3、为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和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和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上市及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5、如监管部门对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和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债券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和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7、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和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其他有关事项;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和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上述事宜。
五、公司的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 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2018年1-6月,公司转让浙江安吉金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注销宁波浙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绍兴市福元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另因本期浙江元通机电经贸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未承诺在重大经营决策事项上与公司保持一致,故本公司对浙江元通机电经贸有限公司不再具有实质控制权,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018年1-6月,公司收购宁波庞大宁盛汽车有限公司、联发(柬埔寨)制衣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新设子公司11家,分别为浙油供应链管理(舟山)有限公司、物产中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物产智慧泊车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宏腾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义乌市云盛贸易有限公司(尚未出资)、义乌市云铎贸易有限公司(尚未出资)、浙江元畅不锈钢科技有限公司(尚未出资)、衢州凤凰医院有限公司、杭州康养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物产中大(杭州)亿元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物产新希望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尚未出资)。
(2)2017年度,公司处置嘉荫森茂口岸有限公司60%的股权、浙江神华海运有限公司51%的股权、浙江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75%的股权、浙江物产民爆器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浙江物产临海民爆器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浙江物产汽车安全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浙江物产长鹏化工实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浙江京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51%的股权、浙江物产京安工程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上海双江沥青有限公司70%的股权、浙江丹特卫顿热泵有限公司51%的股权。公司注销控股子公司11家,分别为天津浙金钢材有限公司宁波中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浙江物产燃料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浙江物产燃料集团大连有限公司、浙江物产环能物通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浙江物产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浙江新东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衢州市金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浙江世贸园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中大亮桥房地产有限公司、嵊州中大剡溪房地产有限公司。
2017年度,公司通过协议约定方式持有杭州环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6.39%的股权。公司通过股权收购方式持有江西海汇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27%的股权、嘉兴市富欣热电有限公司70%的股权、赣州市宝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抚州市宝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连云港中大普惠香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浙江中大圆通晟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51%的股权。公司新设子公司23家,分别为浙江物产中大联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KAMTAI TRADING(M) SDN BHD、浙江物产普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金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景宁物产中大水务有限公司、浙江物产伟天能源有限公司、杭州宏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物产中大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义乌市叠森贸易有限公司、杭州圆通江滨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台州元鸿汽车有限公司、浙江车家佳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上海欧泰实业有限公司、舟山聚能能源有限公司、青岛赛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蓝城小镇(杭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元通(上海)实业有限公司、衢州物产中大亿利健康投资有限公司、物产中大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物产中大(吉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物产中大(桐乡)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物产中大(桐乡)水处理有限公司、物产中大铜业宜兴有限公司。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将公司或子公司作为管理人且可变回报重大的结构化主体纳入了合并报表范围,包括中大海纳1号私募投资基金、中大稳健1号私募投资基金、君悦日新1号私募投资基金、君悦日新4号私募投资基金、君悦日新5号私募投资基金、君悦日新6号私募投资基金、君悦日新7号私募投资基金、君悦日新8号私募投资基金、君悦凯司令1号私募基金、中大永泰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衢州禾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大期货-海纳二号资产管理计划、中大期货-大福星1号资产管理计划、中大期货-艮山1号资产管理计划、中大期货-侯潮1号资产管理计划、中大期货-珺马对冲15号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中大期货涌金1号资管计划、中大期货武林1号资产管理计划、中大期货-海纳三号资产管理计划、物产财擎优选成长1期私募投资基金、物产财擎优选定增策略1期基金、物产财擎优选定增策略2期基金、物产财擎优选量化1期私募投资基金、杭州玖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诺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泊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沫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通资管-民生汇富-中大元通租赁第一期资产支持计划、大福星基石一号资产管理计划。
(3)2016年度,公司处置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50%的股权、浙江中大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98.20%的股权、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85%的股权、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5%的股权、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85%的股权、成都浙中大地产有限公司98.11%的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70%的股权、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93.5%的股权、杭州富阳中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98.20%的股权、江西中地投资有限公司85%的股权、中大房地产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60%的股权、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90%的股权、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杭州富塘假日之星酒店100%的股权、杭州泛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杭州泛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浙江物产万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1%的股权、金华锦湖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公司注销子公司17家,分别为杭州余杭杭北茶叶公司、绍兴浙金钢材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华远经贸有限公司、浙江省煤炭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浙江物产环能冶金物资有限公司、台州浙燃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宁波浙燃钢材贸易有限公司、金华浙燃煤炭有限公司、绍兴浙燃煤炭有限公司、北京中嘉华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锡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杭州兴藤服饰有限公司、HOPESTAR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VIRGOSTAR INTERNATIONAL CO.,LTD、宣城元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物产元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江西和诚汽车有限公司。
2016年度,公司收购浙江秀舟热电有限公司51%的股权。公司新设子公司21家,分别为浙江中大元通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浙江物产长乐创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长乐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江阴瑞鸿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杭州宏佑贸易有限公司、舟山浙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物产中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物产汇银(杭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宿迁中大元通风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陕西中大粮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大(香港)期货有限公司、浙江中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物产中大欧泰有限公司、物产中大欧泰新加坡有限公司、浙江物产中大长乐投资有限公司、金华物产中大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中大元通国际贸易(天津)有限公司、物产企事通科技有限公司、义乌市博飞贸易有限公司、杭州元通之宝二手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元通美腾汽车有限公司、衢州君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2015年度,公司处置浙江物产光华民爆器材有限公司100%股权、浙江物产光华器材厂100%的股权、浙江假日之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宁波甬鑫大宗商品交易股份有限公司36%的股权。公司注销子公司3家,分别为武汉永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物产(迁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台州浙金钢材有限公司。公司丧失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
2015年度,公司收购嘉兴锦江热电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上海双江沥青有限公司70%的股权、浙江中大元通特种电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湖北金杭钢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浙江和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公司新设子公司13家,分别为桐乡泰爱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浙江物产环能浦江热电有限公司、中大富可池(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物产中大电机铁芯制作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化工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浙江物产万信投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物产跨境电商服务有限公司、香港物产物通有限公司、杭州财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杭州元通家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元通云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1、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财务报表
(1)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3)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2、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母公司财务报表
(1)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3)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三)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物产集团深化改革整体上市总体方案的批复》(浙政函[2014]131号)文件,公司拟向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2014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吸收合并对象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为1,048,943.29万元,按照本次发行股票价格8.71元/股测算,本公司拟向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发行合计1,204,297,688股股份,其中向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发行746,664,567股股份,向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457,633,121股股份。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和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其合计持有的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认购本公司发行的股份。
2015年9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向煌迅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25号)。
2015年10月27日,公司完成上述新增股份的登记及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09,997,543股股份(包含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协议收购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所本公司的500万股股份)的注销工作。
(四)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平均余额,其中2018年1-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12/6*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其中2018年1-6月存货周转率=(12/6*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EBIT(息税前利润)=利润总额+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7、利息费用=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8、利息保障倍数=EBIT(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
(五)公司管理层简明财务分析
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财务报表,对资产及负债结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进行了如下分析:
1、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
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6月末,公司合并资产总额分别为7,296,928.47万元、7,657,117.72万元、8,594,380.75万元及9,415,660.69万元,呈逐步增长趋势。行业特点决定了本公司资产总额中主要系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流动资产,资产结构仍以流动资产为主。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6月末,本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74.10%、62.21%、59.36%和64.30%,公司在资产规模扩张的同时,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在总资产中的占比仍保持基本稳定,反应了公司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及稳健的业务扩张风格。
(2)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
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6月末,本公司负债合计分别为5,088,190.85万元、5,282,428.09万元、5,958,052.46万元和6,792,341.36万元。报告期内,负债规模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有所提高,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93.89%、91.67%、88.73%和88.03%,负债结构以流动负债为主。
报告期内,公司利用多渠道融资,通过银行借款、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撑业务发展的需求,缓解资金压力,总体来讲,公司负债结构较为合理,不存在重大非经营性负债。
2、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75,889.29万元、-54,395.58万元、-835,900.20万元和-252,404.78万元。2015年度,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为375,889.29万元,主要系随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完成,以及通过优化业务模式、加快业务结算、加速资金回笼等业务资金占用,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大幅增长。2016年,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为-54,395.58万元,主要是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以及存货增加所致;2017年,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为-835,900.20万元,净流出额大幅增加,主要系钢材等大宗商品市场量价双升,公司开展前瞻性采购,导致存货、预付账款大幅增加,以及子公司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扩大融资租赁业务规模,长期应收款增加所致。2018年1-6月,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为-252,404.78万元,净流出同比大幅减少,主要系账款回收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1,533.42万元、-472,431.54万元、524,566.82万元和-29,204.77万元,投资活动均为现金净流出,原因在于随着公司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近年来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等方面大量投入。2015年度,公司投资性净现金流为-41,533.42万元,净流出规模同比略有增加,主要是投资支出增加较多,及合并物产集团后,公司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等方面投入加大所致。2016年度,公司投资性净现金流为-472,431.54万元,净流出额大幅增加,主要是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增加以及投资产品收回减少所致;2017年,投资净现金流为524,566.82万元,由净流出转为净流入,主要是公司收回了上期地产股权转让包含的债权资金所致。2018年1-6月,公司投资净现金流为-29,204.77万元,主要系公司出售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6,319.08万元、446,347.81万元、470,911.29万元和72,118.08万元,筹资活动均为现金净流入。主要原因系公司处于业务扩张期,为满足持续增加的资金需求,公司通过金融机构借款、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工具等方式加大了外部融资力度,以保持公司现金流平衡。
3、偿债能力分析
■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资产负债率基本维持稳定,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6月末,流动比率分别为1.13、0.98、0.96和1.01,速动比率分别为0.65、0.73、0.66和0.70。报告期内的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覆盖水平一般,总体较稳定。速动比率低于1,主要是由于公司主要从事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及一定规模的地产业务,期末存货金额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系公司目前处于业务发展期,资本运作、控股子公司各板块业务快速扩张导致公司资本和运营支出增长较快,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增加银行借款、发行中期票据、发行定向工具等方式缓解公司的流动资金压力,从而使得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
报告期内,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0.98倍、3.35倍、4.25倍和3.90倍,盈利对利息的覆盖程度稳步增长,达到较高覆盖水平。
整体上看,公司整体偿债能力较好,财务风险较低。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资产负债率基本维持稳定。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保持了较高的余额,金额约1,166,857.72万元,可用货币资金规模较为充裕,能为流动性偿债来源形成一定补充;公司流动性偿债来源中,债务收入占比较高,公司拥有股权、债券和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方式,融资渠道较为多元,保障了公司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
4、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营业毛利=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2)毛利率=营业毛利/营业收入
(3)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4)期间费率=期间费用/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发展态势稳定,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84,475.11万元、253,790.46万元、293,830.43万元和179,452.60万元,净利润主要来自于经营性业务利润与投资收益。三费合计分别为403,448.57万元、452,598.05万元、519,364.82万元和295,857.39万元,三费占收入的比例较小,表明公司对费用的控制能力较强。整体上看,随着流通4.0的逐步完善以及医疗板块的不断拓展,公司贸易规模进一步提升。预计随着公司经营业务的稳步发展,收入规模将平稳增长,整体业务盈利能力仍有提升空间。
5、未来业务目标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公司是中国供应链集成服务领导者,世界500强企业,浙江省最大的企业集团之一。公司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贯彻新时代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中心,推动“一体两翼”战略有效实施;持续推进精细化管理;持续推进内控体系建设;持续推进现代化治理能力建设;持续推进价值创造水平提升;加快推进流通4.0供应链集成服务商业模式创新;加快推进资管、健康、公用等培育板块的专业化管理能力;切实加大改革创新投入。重点做好以下六方面:
(1)聚焦模式变革,增强转型牵引力
1)创新供应链服务模式。在大宗商品平台化服务模式上,以区域产业集群为基础,植入“互联网+”,嵌入金融服务与物流服务。在汽车全产业链平台服务模式上,建设各大专业子平台,线上线下互动、金融服务结合。搭建物流配载平台和跨境电商平台,开拓新媒体新零售渠道,大力开拓海外市场。
2)创新金融服务模式。积极探索商用车延伸客户的租赁服务,加快推进租赁资产证券化。进一步提升期货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新业务拓展能力,规范发展资管业务,提升新业务拓展能力,加强低成本资金的筹集以及资金头寸的统筹调度,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3)创新交易服务模式。温金中心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服务实体经济,严选优质项目,打造有特色、社会信赖的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浙油中心要积极开展油品和化工品现货线下贸易和线上挂牌交易,探索开展场外(OTC)、掉期、场外期权等衍生品交易。
4)探索医疗健康经营模式。在盘活现有医院存量资源的基础上,建立自身的办医特色,形成与传统办医的明显区别,逐步走出去吸引社会资金,轻重结合,建立产业基金等多元化投资方式,培养自身竞争优势。
(2)聚焦质量变革,增强发展源动力
1)持续聚焦主业,提升运营质量。聚焦主业、深耕主业,严格禁止非核定的财务性投资。流通板块进一步把控市场风险,科学组合融资品种,提高销售利润率;金融板块进一步提升自身金融综合服务能力和项目投资能力,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实业板块要强化研发创新,严控成本,提高质量,增强盈利能力。
2)优化投入产出,提升投资质量。要加强投资负面清单管理和投向研究。加强投资管理尤其是投后管理,建立客观、科学、量化的投入产出效益模型,针对投资主体责任人和项目负责人建立有效问责机制。
3)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产质量。加快推进集团本级宁波怡西路项目、物产金属打铁关、物产元通乔司项目和中大国际仓库项目等的拆迁和盘活工作。
(3)聚焦结构变革,增强核心竞争力
1)优化业务结构。优化品种结构,培育2-3个专业细分品种行业龙头;优化业态结构,严控贸易型企业代理服务比重;优化客户结构,实现终端客户比重60%以上;优化区域结构,拓展华北、华南、中西部等省外区域市场布局以及“一带一路”等海外市场布局。
2)优化投资结构。积极对接“凤凰行动”计划,以获取关键模式/技术、核心资源、市场渠道等为重点,积极寻找优质并购标的,谋划产业链上下游纵向的并购重组,统筹安排产业项目投资结构,真正形成对集团本体的“归巢”效应和“反哺”体系。
3)优化资产结构。落实“国企降杠杆”要求,合理控制负债率;加强资金安全边际风险管理,合理配置融资期限;权衡筹资与投资的成本和收益,促进现金流入与流出在时间、数量和速度上更加协调。
(4)聚焦动力变革,增强改革推动力
1)深化企业治理体制改革,积极推动有条件的成员公司以及相关子公司混改,完成物产公用、物产云商的员工持股试点工作。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将外部主体的要素资源与集团现有产业“嫁接+重组”,以平台化思维和包容性心态吸引产业合作伙伴“集聚+融合”。
2)实施创新专项激励政策,研究制定鼓励创新的专项政策,制定“1+X”研发方案。探索设立创新专项资金,鼓励模式创新、金融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对创新取得重大突破且效果明显的项目,进行专项支持和奖励。
(5)聚焦技术变革,增强创新驱动力
1)大力推进技术创新。把技术创新作为实业板块做大做强的核心战略,加强产学研联盟,组织重大科技专项攻关,要真正成为中国防火电缆行业品种规格最为齐全的专家型企业,并在电机铁芯产品的复杂模具研发、冲压工艺等方面形成技术壁垒;要启动新嘉爱斯省级博士后工作站建设,进一步提升研究水平和创新水平。
2)大力推进信息技术融合。在供应链集成服务领域,推动大数据服务和经营管理等环节创新应用,探索搭建资源整合、要素协同、系统集成、客户认可的集成式互联网服务平台;在医疗领域,建立数据中心,为精准医疗、循证医疗的发展打下数据基础,推动医药、医疗、医保三医联动;在水务领域,积极推进智慧水务信息化建设,实现数据、客户、资源统一平台管理;在制造领域,推广应用数字化技术、系统集成技术,推动“机器换人、减员增效”。
3)大力推进研发投入。加大产品、技术、工艺、标准、专利、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研发投入;加大商业模式、盈利模式、管理模式和重要行业、重点项目的研究投入;加大人才投入,大力支持企业引进掌握核心关键技术的高端专业技术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
4)大力推进品牌建设。抓好品牌战略规划设计成果的实施和落地,增进母品牌与子品牌之间的联动,加强成员公司子品牌之间的协同。强化品牌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品牌营销,打造专业化的品牌经营管理团队。
(6)聚焦管理变革,增强发展保障力
1)加强战略管理,聚焦产业转型、投资策略、并购重组等重大问题,进行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大事项研究,把集团战略目标逐层分解转化为成员公司经营目标,确保战略规划有效推进。
2)加强风险管理,加强风险辨识能力,强化防控力度,严控金融投资规模,严禁“融资性贸易”。强化执行监督、审计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3)深化精细化管理,深入对标、查找短板,强化价值输出,提升总部专业化管理水平。推广建设财务共享中心,进一步推进产业板块资源及业务协同和大宗商品期现协同,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全面和完整。
4)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化建设“全覆盖、真应用”,建立集团范围的财务、投资、项目、资金、人才等基础信息数据库,构建统一高效、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数据资源体系。
5)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把新并购重组企业作为安全管理重点,做到底数要清、情况要明、不留盲区。
6)实行重点工作清单化管理,明确“任务单+时间表+责任书”,实现年初有清单、年中有督查、年末有考核、全年有台账的闭环管理,确保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通过上述公司发展战略的调整和实施,预计未来几年,公司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有望迎来新一轮的快速发展。
五、本次执行优化融资监管标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和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执行优化融资监管标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和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并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中的一种或多种。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负债结构,优化公司负债期限结构,短期偿债能力将有所增强,并有利于公司中长期资金的统筹安排和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
六、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2018年6月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35亿元,担保比率为1.28%,被担保企业为浙江中大国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参股企业。
截至2018年6月末,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8—047
物产中大关于董事辞职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董事姚慧亮先生的辞职报告,由于工作调整原因,姚慧亮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姚慧亮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姚慧亮先生就任上述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姚慧亮先生在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18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提名鄢超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提名鄢超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经审查,未发现鄢超先生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业务技能及工作经验;3、同意选举鄢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附件:
鄢超先生简历
鄢超,男,1979年9月出生,2004年7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毕业,法学博士,公司律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信息库人选,浙江省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证券与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曾任台州临海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丽水庆元县荷地镇党委副书记,浙江省司法厅法制处副处长、公职律师。
2017年8月起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与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2017年10月起任公司律师事务部主任。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8—048
物产中大关于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辞职及
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副董事长兼任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陈继达先生的辞职报告,由于工作调整原因,陈继达先生申请辞去兼任的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继达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陈继达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陈继达先生兼任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陈继达先生在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18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会议聘任陈海滨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王奇颖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2、经审查,陈海滨先生和王奇颖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履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陈海滨先生和王奇颖女士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3、同意聘任陈海滨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奇颖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附件:
陈海滨先生简历
陈海滨:男,1977年3月出生,1998年6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经济师。
曾任中国轻纺城网络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经理,浙江省五金矿产进出口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助理、董事会秘书,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2016年11月起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2018年6月起代为履行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职责。
王奇颖女士简历
王奇颖,女,1971年11月出生,1992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
曾任浙江省金属材料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杭州国际假日酒店财务副总监,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副总经理。
2017年11月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2018年2月起任财务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18-049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9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环城西路56号 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13日
至2018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应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详见附件 1)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
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会议
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和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2018年9月7日9:00—17:00。
4、登记地点:杭州市环城西路56号6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
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