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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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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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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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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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公布的报告期内汽车行业产销情况:
(1)乘用车产销同比保持增长
1-6月,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1185.4万辆和1177.5万辆,产销量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3.2%和4.6%。乘用车四类车型产销情况看,轿车产量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3%和5.5%;SUV产销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9.6%和9.7%;MPV产销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17.1%和12.7%;交叉型乘用车产销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23.8%和25.9%。
(2)新能源汽车同比高速增长
1-6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41.3万辆和41.2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94.9%和111.5%。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1.4万辆和31.3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79.0%和96.0%;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0.0万辆和9.9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70.2%和181.6%。
(3)中国品牌乘用车市场份额下降
1-6月,中国品牌乘用车共销售510.9万辆,同比增长3.4%,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43.4%,比上年同期下降0.5个百分点。其中:中国品牌轿车销售119.4万辆,同比增长12.2%,占轿车销售总量的21%;中国品牌SUV销售299.4万辆,同比增长10.9%,占SUV销售总量的60.3%;中国品牌MPV销售68.7万辆,同比下降20.1%,占MPV销售总量的77.9%。
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的面料和气囊袋主要匹配的车型有:2018年轿车乘用车品牌销量前十的朗逸、轩逸、速腾、桑塔纳、捷达、宝来、帝豪;SUV品牌销售量前十的哈弗H6、宝骏510、途观、博越、传祺GS4、荣威RX5、帝豪GS;MPV品牌销售量前十的五菱宏光、宋MAX、别克GL8、宝骏730;新能源销量前十的比亚迪秦、宋DM 1.5T、比亚迪E5、荣威RX5 1.5T EDU,其中帝豪GS、宋MAX为报告期内的新增车型。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9亿元,同比增长14.78%,完成年度销售计划的46.3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9亿元,同比增长19.56%。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生产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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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安全带实现销售收入为3,386万元,同比增长14%;安全气囊布实现销售收入为17,564万元,同比增长6.37%;安全气囊袋实现销售收入为28,071万元,同比增长33.21%,其中报告期内OPW的销售增长较快,实现销售收入5525万元,同比增长64.29%。
报告期内产品结构的变化,高附加值产品销售占比提升带动的盈利,抵消了部分原料价格、人工、折旧等生产成本增长的不利影响。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18-047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初全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其中张初全先生通过电话方式参加会议,其余4名董事现场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18-048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永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18-049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03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269,00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2.23元。截至2017年8月11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269,004股,募集资金总额717,729,998.92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4,354,599.9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03,375,398.94元,已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分别汇入公司开立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账号为129950100100259799的人民币账户493,375,398.94元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账户号为4100020529200025777的人民币账户210,000,000.00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093,847.38元(其中律师费660,377.36元、会计师审计及验资费61,320.75元、登记费21,008.49元、印花税351,140.78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2,281,551.5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82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18年6月30日,扣除存为7天通知存款的募集资金99,500,000.00元及购买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250,000,000.00元,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1,456,116.93元。其中: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账户余额1,026,404.52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账户余额429,712.41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规定的情形。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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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6月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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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募集资金总额为71,773.00万元,扣除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1,544.84万元,可使用募集资金70,228.16万元。
公司代码:603306 公司简称:华懋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