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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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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作为光伏市场一员,公司2018年上半年经营情况可谓喜忧参半。“喜”的主要有三方面:一是东南亚地区,随着国内一带一路的快速发展,公司在东南亚地区的光伏支架产品销售量也迎来了历史新高;二是公司主要海外市场澳洲、日本等成熟光伏市场保持稳定增长;三是欧洲光伏市场的复苏推动了公司在欧洲市场的布局及市场开拓,带来了新机遇。“忧”的主要是国内方面,随着531光伏新政的出台,国内光伏行业快速增长趋势有所回落,公司放缓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步伐,国内光伏支架产品销售也面临一定的挑战。

  (一)光伏支架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支架销售收入为24,801.0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9.53%,占营业收入比重的73.70%。光伏支架业务收入增长主要原因系(1)澳大利亚市场保持快速增长、欧洲市场复苏,公司澳大利亚、欧洲地区的光伏支架销售收入相应地大幅增长,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63.03%及75.37%;(2)公司调整日本市场销售策略、加大销售力度,日本市场光伏支架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71.58%;(3)公司进一步开拓东南亚新兴市场,销售收入大幅增加。(4)国内市场受光伏新政影响,需求有所下调,公司国内光伏支架销售收入较去年减少58.48%。

  (二)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业务

  2018年5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光伏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合理把握发展节奏,优化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二是加快光伏发电补贴退坡,降低补贴强度;三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加大市场化配置项目力度。具体要求包括:暂不安排今年普通光伏电站指标、分布式光伏指标为10GW(1,000万千瓦)、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电价和分布式度电补贴下调等。

  此次光伏新政较大程度影响2018年下半年国内光伏终端电站装机量,从而影响光伏产业链的整体需求,公司的光伏电站开发与建设业务受新政影响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业务营业收入8,887.50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52.76%。主要原因系公司一方面主动收紧了对新增光伏电站的投资,另一方面受光伏新政影响,公司的光伏电站EPC工程服务业务量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发电收入6,043.8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98.83%。主要原因为2017年下半年及2018年上半年公司新增并网福建、安徽等地30多个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新增自持光伏电站超过70MW,发电收入因此大幅增加。

  (三)电力电子产品业务

  报告期内,电力电子产品营业收入324.60万元,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主要为汇流箱、综自系统等光伏电力电子产品的销售增长。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8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Hong Daniel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源易捷”)拟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杏林支行申请总额度最高不超过5,000 万元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三年,公司与清源易捷均可使用该额度,公司对清源易捷申请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清源易捷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厦门分行申请总额度最高不超过8,000万元综合授信,其中公司申请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清源易捷申请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公司及清源易捷为上述授信互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18年9月12日下午14:30在公司2楼墨尔本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股东大会相关通知。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9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志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在公司监事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和证券交易规则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0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证监许可[2016]3052号”文批准,于2016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4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5.57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968.37万元。

  截至2017年1月5日止,募集资金34,968.37万元已全部存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德师报(验)字(17)第0000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报告期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8年上半年,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25.19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9,626.63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5,199.2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2年2月23日经本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实施。2014年5月15日本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对该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的决议。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7年1月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蓄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

  说明:以上存储余额中,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225,821.11元,已扣除手续费488.16元。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及“清源科技园区项目”已结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0)、2018年3月6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及2018年5月4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

  三、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截止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其中“清源科技园区项目”自启建至今,实际累计已经投资金额17,286.80万元,上表中实际募投投资金额9,662.32万元,为自2012年5月2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清源科技园区项目作为IPO募投项目后投入的金额。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17年3月10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截至2017年1月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20,724.21万元,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人民币12,966.87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于2017年3月6日出具了《关于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7)第350ZA0133号)。2017年3月16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同意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3月21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清源科技园区募投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10,176.43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截至2018年3月20日,公司已全部归还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刊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

  四、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1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源易捷”)、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本次共有2项对外担保,担保金额分别如下:

  1. 公司全资子公司清源易捷拟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杏林支行(以下简称“厦门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三年,公司为清源易捷上述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2.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清源易捷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厦门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总额度最高不超过8,000万元综合授信,其中公司申请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清源易捷申请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公司及清源易捷为上述授信互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两年。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资金需要,公司拟为以下事项提供该担保:

  1. 公司全资子公司清源易捷拟向厦门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三年,公司为清源易捷上述授信提供担保;

  2.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清源易捷拟向浦发银行申请总额度最高不超过8,000万元综合授信,其中公司申请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清源易捷申请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公司及清源易捷为上述授信互相提供担保。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上述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07月09日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999号三楼

  法定代表人:王小明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清洁能源发电系统工程总承包、集成设计、施工、维护及相关项目咨询与技术服务;电力工程、电力电控设备销售。

  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706,767,248.80元,净资产为170,084,315.72元,流动负债合计为536,682,933.08元,负债总额为536,682,933.08元,2018年1-6月营业收入为79,742,663.67元,净利润为-8,407,069.39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清源易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08月31日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999-1009号

  法定代表人:Hong Daniel

  注册资本:27,38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清洁能源产品的软件及硬件开发、技术引进、生产制造,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清洁能源产品和节能产品的进出口和批发销售(以上商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520,032,954.21元,净资产为969,626,603.25元,流动负债合计为1,343,088,499.99元,负债总额为1,550,406,350.96元,2018年1-6月营业收入为341,137,188.68元,净利润为12,496,886.88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清源易捷向厦门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

  3、担保期限: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4、保证范围:由公司与授信银行通过合同进行约定

  (二)公司及清源易捷向浦发银行申请授信互相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公司及清源易捷相互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其中公司申请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清源易捷申请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3、担保期限:履行期限届满日及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较晚者为担保起算日,担保期间为两年

  4、保证范围:由公司与授信银行通过合同进行约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同意对该公司进行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2,247.71万元,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8,347.71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3,006.56万元的56.18%、51.98%,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上述数据不包括本次担保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1、被担保人情况说明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2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9月12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楼墨尔本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12日

  至2018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18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二)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9月10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

  (三)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999-1009号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四)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证券办公室登记或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叶顺敏先生  0592-3110089

  会务联系人:王慧兰女士  0592-3110089

  公司传真:0592-5782298

  公司邮箱:ir@clenergy.com.cn

  公司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999-1009号

  邮编:361101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628                                      公司简称:清源股份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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