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联集团”)截至2018年8月26日持有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08,834.2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49%;豫联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豫联投资”)共持有本公司7,029.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8%,豫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15,864.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08%。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豫联集团拟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961.22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稳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豫联集团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1、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后,豫联集团及豫联投资持股情况
■
2、控股股东股份最新变动情况
2018年8月2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豫联集团通知,根据豫联集团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开展的 “东证资管平安上海豫联集团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产管理计划”)业务合同约定,该资产管理计划已于2018年8月27日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了公司股份246.81万股,成交金额659.98万元。
本次股份变动后,豫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08,834.2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37%。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豫联集团将根据公司股价情况、市场情况等因素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