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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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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智惠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0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08月28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

  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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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注:本基金管理人法定名称于2017年12月18日起变更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以及公司网站上刊登了公司法定名称变更的公告。

  2.4 信息披露方式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1.基金合同生效起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8月14日)。

  2.本基金建仓期自2017年8月14日至2018年2月14日,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5年9月30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2亿元,注册地为上海。公司股东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各股东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2%。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本基金管理人法定名称于2017年12月18日起由“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以及公司网站上刊登了公司法定名称变更的公告。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运作中基金为64只, 分别为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精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胜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深度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锐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旺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惠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稳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景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理财28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新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智惠金货币市场基金、中信保诚嘉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至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处于清算期中的基金为10只,分别为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惠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主题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永鑫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永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永利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至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

  注: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信诚智惠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信诚智惠金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运作。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实际落实公平交易管理的各项要求。各部门在公平交易执行中各司其职,投资研究前端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交易环节加强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利用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相关程序,及其它的流程控制,确保不同基金在一、二级市场对同一证券交易时的公平;公司同时不断完善和改进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在事后加以了严格的行为监控,分析评估以及报告与信息披露。当期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有违背公平交易的相关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与其它投资组合之间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完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外)。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上半年,基本面和政策面呈现几个特点:经济边际走弱、金融监管力度边际减弱、信用风险显现、货币政策调整。事实上,年初以来货币政策一直在边际放松。央行政策的放松分为3个阶段:1)年初降准,3月两会将货币政策基调从“稳健中性”调整为“松紧适度”,开始维稳流动性;2)4月贸易战局势升温,政治局会议首提扩大内需,央行再度降准1个百分点,资管新规落地过渡期延长,对市场冲击弱化;3)年中以后随着信用风险显现,央行再度降准释放1.4万亿。市场更是进一步预期下半年仍有1-2次降准空间,预计同时会有放松信贷的一系列动作。

  2018年上半年的资金流动性状况明显好于以往,央行呵护资金面的意图十分明显,除了临近季末资金面出现了小幅收紧之外,顺利通过了跨春节、CRA到期和季末的流动性考验,资金面紧张程度明显低于之前的市场预期。1、2月份收益率还维持在高位,市场对流动性和监管还十分担心,同时也在观望经济基本面的变化。3月,债市大幅回暖,长短端收益率大幅下行,利率债信用债、一级投标和二级交易均十分火爆。4月份,央行意外降准,点燃了市场做多的情绪,利率债和信用债的收益率都在降准之后到了短期的一个低点。但4月末降准之后资金面意外收紧,叠加资管新规的落地和信用风险的爆发,收益率快速反弹。之后,利率债与高等级信用债走势趋同,而评级略低的信用债则走出了分化走势。4月份之后,中美贸易战不断反复,市场的风险偏好下降;经济数据和金融数据双双走弱,经济边际走弱迹象明显;6月美国加息,但中国央行的公开市场操作利率未跟随,还超额投放了MLF,并在6月末再次降准。种种因素都对利率债和高等级信用债形成极大利好,债券收益率也再次大幅下行,突破4月降准形成的低点,创下年内新低。但低等级信用债在紧信用、非标回表、再融资压力较大等不利因素影响下,表现较差。

  信诚智惠金货币市场基金在2018年上半年仓位配置以存单为主。在利率下行的大环境下,保持了较长的剩余期限和适当的杠杆比例,在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争取投资人收益最大化。目前整体剩余期限在60天左右。配置比例上,利率债配置比例为20%,存单配置比例为60%左右,其余以银行同业存款和逆回购为主。我们将继续坚持在保障基金资产本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为持有人争取有竞争力的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924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1736%,基金超越业绩比较基准1.750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今年的货币政策转向较为明显,在已经有两次降准的情况下,接下来还会有继续的降准可能性。今年的经济会有些许压力,但不会失速。投资和消费都出现走弱的情况,进出口虽然目前表现平稳,但可能是由于中美贸易战带来的赶工情况,下半年有较大可能性走弱。同时社融同比增速有所下降、M2保持平稳,银行资产表外转向表内,信贷转向标准化债券的趋势较为明显。另外随着,大额风险暴露、资管新规、银行流动性新规等一系列监管政策落地,监管的力度也是边际放松的。综合来讲,货币条件、经济形式和监管条件都有利于债券收益率下行。

  但另一方面,美元指数上半年持续上行,人民币有很大贬值压力,未来可能会对国内流动性形成一定制约;美债维持高位,中美国债利差压缩到较低水平,国内利率债受此影响,持续下行的阻力也相对较大。这几方面因素会对收益率有负面影响。另外,信用债方面,资管新规等金融严监管措施落地带来的非标回表和再融资压力较大,信用债市场需求偏弱和风险偏好走低的趋势也难以快速扭转。信用利差短时间内可能并不会缩窄。

  综上所述,后市利率债可能会呈现震荡下行,高等级信用债跟随利率债,低等级信用债则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目前阶段,押宝长久期利率债和高收益信用债都不是最优选择。今年最为确定的是货币政策的边际放松。因此,3季度策略上,会重点考虑高评级债券加杠杆的策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基金估值程序

  为了向基金投资人提供更好的证券投资管理服务,本基金管理人对估值和定价过程进行了严格控制。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估值决策委员会来更有效的完善估值服务。估值决策委员会包括下列成员: 分管基金运营业务的领导(委员会主席)、风险管理部负责人、股票投资负责人、债券投资负责人、交易部负责人、运营部负责人、基金会计主管(委员会秘书)。本基金管理人在充分衡量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货币风险、衍生工具和结构性产品等影响估值和定价因素的基础上,综合运营部、稽核部、投资部、风控部和其它相关部门的意见,确定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的估值政策。

  估值政策和程序的确立和修订须经本基金管理人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行。基金在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应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并在不适用的情况下,及时召开估值决策委员会。

  在每个估值日,本基金管理人的运营部使用估值政策确定的估值方法,确定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采用专用的估值业务系统进行基金核算及账务处理,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照托管协议中“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确定的规则复核,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2.基金管理人估值业务的职责分工

  本基金管理人的估值业务采用双人双岗,所有业务操作需经复核方可生效。

  3.基金管理人估值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管理人的估值人员均具备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具有基金从业人员资格。

  4.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的后台与投资业务隔离,基金经理不直接参与或决定估值。

  基金经理持续保持对基金估值所采用估值价格的关注,在认为基金估值所采用的估值价格不足够公允时,将通过首席投资官提请召开估值决策委员会会议,通过会议讨论决定是否调整基金管理人所采用的估值政策。

  5.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6.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定价服务协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础,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 3 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每日收益支付时,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则增加投资者基金份额;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则保持投资者基金份额不变;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基金已实现收益小于零,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缩减投资者基金份额,直至累计基金收益为正的工作日,方为投资者增加基金份额。若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其收益将结清,收益为负值的,则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6、 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以份额面值 1.00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按基金份额面值 1.0000元分配后转入持有人权益。本基金在本报告期累计分配收益 1,801,885.26 元。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作为本基金的托管人,中信银行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信诚智惠金货币市场基金2018年上半年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信诚智惠金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报告期内,本基金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1,801,885.26 元。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信诚智惠金货币市场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信诚智惠金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50,175,806.78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信诚智惠金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01月01日-2018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本基金生效日为2017年8月14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信诚智惠金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 2018年01月01日-2018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本基金生效日为2017年8月14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吕涛     陈逸辛                       刘卓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信诚智惠金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192号《关于核准信诚智惠金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信诚智惠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信诚智惠金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20,110,941.83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77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信诚智惠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于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20,110,945.97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4.1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发布的《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函》,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公司名称由“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7年12月18日核发新的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信诚智惠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最新公布的《信诚智惠金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 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 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及/或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信诚智惠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除6.4.5所列变更外,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本基金生效日为2017年8月14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6.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本基金生效日为2017年8月14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6.4.8.1.3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本基金生效日为2017年8月14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6.4.8.1.4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本基金生效日为2017年8月14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本基金生效日为2017年8月14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2% / 当年天数。

  2、本基金生效日为2017年8月14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支付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08%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08% / 当年天数。2、本基金生效日为2017年8月14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自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9月18日,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中信保诚基金 ,再由中信保诚基金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 当年天数。

  根据《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信诚智惠金货币市场基金销售服务费优惠的公告》,自2017年9月19日起至2018年4月18日期间,中信保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平台渠道的投资者销售服务费优惠至0%。本基金生效日为2017年8月14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1、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2、本基金生效日为2017年8月14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1.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

  2.本基金生效日为2017年8月14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1、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本基金本期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2、本基金生效日为2017年8月14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本基金通过“中信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于本报告期末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125,201.96 元。(本基金生效日为2017年8月14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本基金生效日为2017年8月14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6.4.9 期末(2018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而于期末处于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2.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2.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35,878,600.00元,无属于第一、第三层次的余额。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8年0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除以上事项外,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

  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 20%。

  7.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 天的情况。

  7.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7.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5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债券投资。

  7.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8.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7.8.2 2017年11月3日,中国银监会嘉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杭州银行嘉兴分行存在发放用途不真实贷款;信贷资金挪用违法违规行为,嘉兴监管分局对其罚款人民币40万元。

  7.8.3 2017年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公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违反银行结算账户业务规定,给予其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5000元。

  7.8.4 2017年12月27日,银监会发布的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杭州银行存在个人消费贷款资金流入股市;虚增存贷款;贷款“三查”不到位;办理未发生现金转移的存取现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对其罚款人民币140万元。

  7.8.5 对18杭州银行CD046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公司债的发行主体,我们认为,上述处罚事项未对杭州银行的长期企业经营和投资价值产生实质性影响,并且估值水平已反映了行业和公司经营风险。我们对该投资标的的投资严格执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7.8.6 除此之外,其余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均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8.7

  7.8.8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8.2 期末货币市场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情况

  ■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8.5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无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2、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为本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是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该会计师事务所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根据券商的研究实力和服务水平选择专用席位。由研究部牵头对席位候选券商的研究实力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并综合考虑候选券商的综合实力,由研究总监和投资总监审核批准。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根据券商的研究实力和服务水平选择专用席位。由研究部牵头对席位候选券商的研究实力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并综合考虑候选券商的综合实力,由研究总监和投资总监审核批准。

  10.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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