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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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1月,公司前身江粉磁材与领益科技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并于2018年3月完成公司更名以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
通过重组,公司已成为具有综合实力的消费电子零部件供应商,公司在制造业业务领域拥有精密功能件、显示材料及触控器件、精密结构件和磁性材料四大板块,旨在为客户打造一站式的供应平台。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精密功能件业务实现收入为458,590.56万元,显示材料及触控器件业务实现收入211,972.78万元,精密结构件业务实现收入为114,735.39万元,磁材业务及相关产品业务实现收入为104,628.3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盈利情况:
(一)精密功能件(领益科技):毛利率水平略下降。对于毛利率下降的原因,一方面为市场与客户方面的原因,另一方面为新产品的前期的投入增加以及前期效率、良率不足的综合影响所致。
(二)其他板块(原江粉磁材):因东方亮彩原股东未完成承诺业绩,其补偿股份应计提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减少本期净利润26,298.34万元;公司预付账款存在部分收不回来的风险,计提坏账准备55,975.02万元;东方亮彩的客户需求结构发生变化,导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东方亮彩新老产品产销量未达预期,导致刚性成本无法消化,从而影响营业利润。
公司于2018年7月14日披露《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18-083),将原预测的2018年上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调整为-15,865万元至10,576万元。
在编制2018年半年度报告过程中,根据公司面临的预付账款风险情况,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18年6月30日该笔预付款项计提坏账准备559,750,160.92元(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3))。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1,203,755.86元,如不考虑上述预付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则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508,100.35元,属于原披露的《2018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业绩预测区间内。
因上述业绩变动原因,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与业绩预告之间存在差异,公司董事会对此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面对目前错综复杂的内外部环境,新一届董事会及管理班子将积极迎接困难与挑战,以现代管理理念,持续追求卓越,成为全球领先的精密智造企业。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发生以下变化:
①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重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构成反向购买,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纳入合并范围。
②报告期内公司收购深圳市诚悦丰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30日纳入合并范围。
③报告期内出资设立子公司江门市汇鼎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30日纳入合并范围。
④报告期内出资设立子公司LY INVESTMENT (VIETNAM) LIMITED(领益(越南)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纳入合并范围。
⑤全资子公司领胜电子科技(廊坊)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1月注销,该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内。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曾芳勤
日期:2018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公告编号:2018-098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共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的董事6人,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的董事3人。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100)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8-101)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专项报告》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2)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关于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3)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4)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
变更前公司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磁性材料元件及其制品、合金粉末制品、微电机、机械设备和零部件及相关技术出口;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按粤经贸进字[94]196号文经营);动产及不动产租赁。”
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磁性材料元件及其制品、合金粉末制品、微电机、机械设备和零部件及相关技术出口;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按粤经贸进字[94]196号文经营);动产及不动产租赁;塑胶、电子精密组件制造技术研发;产销、加工:五金制品、塑胶制品、塑胶电子制品、模具;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本次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修订。
《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约束和监督机制,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明确公司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管理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分红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现行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投资者投诉管理流程,能及时、高效、公正地处理投资者投诉事件,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对外报送相关信息以及外部信息使用人使用公司信息的相关行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使用和管理,依据现行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明确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收集、报告和管理办法,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掌握并披露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关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关于《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监事的行为,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监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关于《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傅彤女士已辞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薪酬委员会委员(召集人)等职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提名李东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5)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106)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公告编号:2018-099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学华先生召集,全体监事经过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等事项;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与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为关联方汪南东自愿决定,目的是为了保障上市公司以及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公告编号:2018-102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统筹安排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融资事务,有效控制融资风险,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902,100万元(包含已使用的授信额度加上新增授信额度不超过本议案所申请的最高额度),集团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在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内分配。
在各银行审批的授信额度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将相互提供担保;公司董事长曾芳勤女士将为部分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将为部分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票保贴等,授信期限及其他具体事项将以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与各授信银行签订的合同所约定之条款为准。
本次申请的授信及担保情况详见附件表格。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门市龙湾路8号
法定代表人:曾芳勤
注册资本:人民币678,391.0951万元
成立日期:1975年07月01日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磁性材料元件及其制品、合金粉末制品、微电机、机械设备和零部件及相关技术出口;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按粤经贸进字[94]196号文经营);动产及不动产租赁。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二)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5022号亚莲好时达工业厂区厂房3栋7楼A区
法定代表人:曾芳勤
注册资本:人民币11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07月06日
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导电材料、导热绝缘材料、屏蔽防辐射材料、光学材料、高分子薄膜材料的研发及销售;工业机器人及核心零部件、自动化设备、视觉系统、软件开发及销售;金属元件精密加工及表面处理、高精密磨具、功能性模组研发及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新型电子元器件、导电材料、导热绝缘材料、屏蔽防辐射材料、光学材料、高分子薄膜材料的生产;工业机器人及核心零部件、自动化设备、视觉系统、软件生产;金属元件精密加工及表面处理、高精密磨具、功能性模组研发生产;生产经营新型电子元器件、手机以及电脑配件。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住所:东台经济开发区经八路东侧
法定代表人:赵志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经营范围:精密电子金属配件科技研发,精密电子金属配件生产、销售,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敏感元器件、光电子器件、新型机电元件)生产、销售,模具与数控设备技术研究、生产,多功能膜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持有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100%的股权,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四)领镒(江苏)精密电子制造有限公司
住所:东台经济开发区经八路8号
法定代表人:赵志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30,747.895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04月09日
经营范围:手机、电脑部件及精密电子金属配件,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敏感元器件、频率控制与选择元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新型机电元件),切削工具,模具与数控设备的技术研发与制造;精密仪器、设备维修及售后服务;多功能膜及与本公司同类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和批发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股权结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持有领镒(江苏)精密电子制造有限公司100%的股权,领镒(江苏)精密电子制造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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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东莞领益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黄江镇裕元工业区裕元三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李学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18,373.365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09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手机、电脑部件及精密金属配件,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敏感元器件、频率控制与选择元件、混合集成电路),切削工具、模具与数控设备;金属元件加工及表面处理;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从事上述产品配套产品的进出口业务(涉限涉证及涉国家宏观调控行业除外,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按有关规定办理)。
股权结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持有东莞领益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东莞领益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六)领胜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路2988号
法定代表人:郑国星
注册资本:人民币4,955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04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新型电子元器件;销售:精密仪器;设备维修与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持有领胜科技(苏州)有限公司100%的股权,领胜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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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苏州领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长平路8号A栋
法定代表人:罗才金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0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频率控制及选择元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新型机电元件),手机、电脑金属及五金配件;金属制品及零部件、模具、夹具、检具、治具的加工、组装;研发、生产、维修、销售:工业自动化设备及配件、工业机器人,并提供上述产品的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持有苏州领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苏州领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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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深圳市领略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风门路48号风门坳科技园A栋101(在风门路59号风门坳工业区5栋、五和大道5022号亚莲好时达2号厂房1楼东区、5楼、6楼东区、7楼东区、3号厂房1-6楼、4号厂房1-2楼设有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谭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05月26日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软件技术开发;转让自行开发的技术成果、技术咨询与服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消费类电子产品、汽车中控类产品、工控类产品、智能终端相关设备及其零配件、高精密数控设备、工业机器人、复合材料、精密模具、精密减速器、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敏感元器件)的发、生产制造及销售;普通货运。
股权结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领略数控设备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深圳市领略数控设备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九)领胜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风门路48号风门坳科技园A栋201
法定代表人:刘建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1,650.696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05月12日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敏感元器件);相关装配工具及机械的技术开发,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电子工程的技术咨询、设计及开发;手机元器件的生产加工;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品印刷。
股权结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持有领胜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100%的股权,领胜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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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东莞领汇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黄江镇裕元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蒋萍琴
注册资本:人民币3,2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13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纸箱半成品、纸箱、彩盒、纸板。从事纸制品及五金塑料配件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业务(不设店铺,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凭许可证经营)。设立研发机构,研究和开发纸箱、彩盒、纸板;自有物业租赁;热食类食品制售;研发、生产和销售手机、电脑部件及精密金属配件、刀具、刃具、工装夹具、五金制品、包装材料、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敏感元器件、频率控制与选择元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新型机电元件),切削工具、模具与数控设备;金属元件加工及表面处理;阳极、电镀;从事上述产品配套产品的进出口业务;清洗剂(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元器件装配工具及机械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电子工程的技术咨询、设计与开发;液晶显示模块、液晶显示屏、电容式触摸屏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持有HONGKONG CRYSTALYTE LIMITED 100%股权,HONGKONG CRYSTALYTE LIMITED持有东莞领汇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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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东莞领杰金属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黄江镇裕元工业区裕元四路二号T8栋厂房
法定代表人:游霞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02月03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手机、电脑部件、精密金属配件、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敏感元器件、频率控制与选择元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新型机电元件)、切削工具、模具与数控设备、金属元件加工及表面处理(阳极、电镀)、光学镜片、有机玻璃镜片、视窗防护玻璃、玻璃外观结构件、监控器材零配件、汽车零配件(不含汽车发动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股权结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持有东莞领杰金属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东莞领杰金属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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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东莞盛翔精密金属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黄江镇裕元工业区裕元一路2号
法定代表人:蒋萍琴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05月10日
经营范围:研发、产销电脑金属五金配件、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敏感元器件、频率控制与选择元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新型机电元件)、手机、精密仪器、设备维修及售后服务,货物进出口。
股权结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持有东莞盛翔精密金属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东莞盛翔精密金属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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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TLG INVESTMENT (HK) LIMITED
公司编号:2246429
住所:Flat C, 22/F, Block3, Hong Kong Gold Coast, Phase 1A, T.M.T.L 238, So KwunWat, TuenMun, N.T., Hong Kong
股本:428.50万股,每股面值1.00美元
成立日期:2015年6月4日
经营范围:海外销售平台。
股权结构:公司的全资孙公司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持有TLG INVESTMENT (HK) LIMITED 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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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LY INVESTMENT(HK)LIMITED
公司编号:2232664
住所:Block3, 22/F, Flat C, Hong Kong Gold Coast, Phase 1A, T.M.T.L 238, So KwunWat, TuenMun, N.T., Hong Kong
股本:90.00万股,每股面值1.00美元
成立日期:2015年5月4日
经营范围:海外销售平台。
股权结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持有LY INVESTMENT(HK)LIMITED100%的股权,LY INVESTMENT(HK)LIMITED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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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目前相关授信和担保合同尚未签署。授信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与各银行签署为准,最终授信额度不超过本次审批的额度;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与授信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银行授信额度。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90,113.6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的13.79%。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鉴于:上述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所申请的授信均用于各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授信用途明确,且各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均具备独自偿还贷款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提供担保。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其他
担保协议将在各银行同意上述授信申请后签订,担保期限以上述公司与各授信银行签订的具体授信期限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被担保公司法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与各授信银行签署授信合同、担保合同及办理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
■
备注: 1、领胜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领略数控设备有限公司共同使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审批的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6亿元。
2、领胜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领略数控设备有限公司共同使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批的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2亿元。
3、TLG INVESTMENT(HK)LIMITED、LY INVESTMENT(HK)LIMITED共同使用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审批的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3亿元。
4、东莞领益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领镒(江苏)精密电子制造有限公司、苏州领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领胜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共同使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批的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11.71亿元。
5、东莞领汇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东莞领杰金属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苏州领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使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批的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3亿元。
6、其他授信银行对各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的授信额度,以各银行实际审批额度为准。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公告编号:2018-103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公司前身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粉磁材”)通过向广州市卓益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卓益”)和江门市恒浩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恒浩”)预付货款的方式开展大宗贸易融资业务。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门江益磁材有限公司、鹤山市江磁线缆有限公司、江门恩富信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江门市江海区外经企业有限公司和江门市中岸进出口有限公司先后向广州卓益和江门恒浩合计预付人民币约11.20亿元,上述预付款项不能按期结算,致使公司预付账款存在全部无法回收或部分无法回收的风险。
二、风险应对措施
针对预付账款存在的回收风险,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具体包括:
1. 公司立即成立追讨小组,董事长为追讨小组总负责人,追讨小组将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等方式)对预付款进行追讨;
2. 原江粉磁材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汪南东先生已与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同意对前述预付款本息及因追讨而支付的所有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以其资产中的3.2亿股上市公司股份的处置权和收益权担保给公司处置,以前述股份解禁卖出后归还股份质押贷款本息后的部分作为担保,保证包括预付款本息以及追讨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的款项全部追回。
三、会计处理
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对截至2018年6月30日该笔预付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根据上市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对该笔预付款项测算坏账损失如下:
汪南东以其资产中的3.2亿股上市公司股份的处置权和收益权担保给公司处置,根据第四届董事会召开通知日8月20日的前30日上市公司收盘股价的平均股价4.1690元/股测算,扣除每股需担保的债务金额2.54元/股后的担保物价值为1.6290元/股,其提供的担保物价值为5.2128亿元,占上述预付款余额的47%。
参照上述测算,根据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对该笔预付款项按50%计提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具体金额详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公司本次对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对该事项无异议。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决议;
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公告编号:2018-104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担保概述
公司前身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自2014年6月起,通过向广州市卓益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卓益”)和江门市恒浩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恒浩”)以预付货款的方式开展大宗贸易合作业务。广州卓益和江门恒浩均为公司贸易及物流服务业务的商品贸易供应商,主要经营铜、铝锭、锌锭等相关贸易商品。预付货款循环滚动,正常结算周期约为3-6个月。公司在2018年初开具的承兑汇票到期时,对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正常进行结算发货,截至2018年 6月3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门江益磁材有限公司、鹤山市江磁线缆有限公司、江门恩富信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江门市江海区外经企业有限公司和江门市中岸进出口有限公司先后向广州卓益和江门恒浩合计预付人民币111,950.03万元用于采购铜、铝锭和锡锭等。公司与广州卓益和江门恒浩进行了多次沟通,但交易对方仍未能退回公司上述预付款。公司预计贸易业务预付款存在全部无法回收或部分无法回收的风险。
原江粉磁材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汪南东先生作为公司大宗贸易业务的主要决策人,其主动表示,为保障上市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其将对前述预付款本息及因追讨而支付的所有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自愿以其资产中的 3.2 亿股股份的处置权和收益权担保给公司处置,以前述股份解禁卖出后归还股份质押贷款本息后的部分作为担保,保证包括预付款本息以及追讨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的款项全部追回。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汪南东,男,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过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截至目前,汪南东持有公司股票 434,734,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1%。
三、关联担保内容
关联方汪南东为公司未收回的上述预付款111,950.03万元和利息、以及公司为追讨上述款项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所有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且以其资产中的3.2亿股公司股票的处置权和收益权担保给公司处置,以上述股份解禁卖出后归还其股份质押本金和利息后的部分作为担保,保证包括预付款本息以及追讨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的款项全部追回。
四、关联担保费用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担保不涉及担保费用,属于关联方自愿提供担保,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作为甲方,汪南东作为乙方,就本议案所述的担保事项签署了担保协议,其主要条款如下:
第一条:双方确认,甲方及上述五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因大宗贸易产生的预付款人民币111,950.03万元和利息,以及甲方因追讨该笔款项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所有费用,乙方愿意进行担保。
第二条:乙方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的约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乙方资产中的3.2亿股甲方上市公司股票处置权和收益权担保给甲方处置,以前述股份解禁卖出后归还股份质押本金和利息后的部分作为担保,保证第一条约定的包括前述预付款在内的款项全部追回。
第三条:本协议签署后,甲方立即成立专案小组,启动对卓益、恒浩等的法律追偿、追责工作,追偿过程中,乙方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第四条:本协议签署后,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前述担保手续的公证、认证、审批、公告等手续,以及第三方股票或资金监管等手续的办理(如涉及)。
第五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东莞市黄江镇管辖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关联担保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关联方汪南东为公司提供的担保由其自愿决定,目的是为了保障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本次关联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以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担保事项为关联方汪南东自愿决定,目的是为了保障上市公司以及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本次关联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且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为关联方汪南东自愿决定,目的是为了保障上市公司以及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本次关联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九、风险提示
1. 截至目前,汪南东持有公司股票434,73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1%;其累计质押股票414,459,57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95.34%,占公司总股本的6.11%;累计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股票38,991,2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8.97%,占公司总股本的0.57%。
2. 汪南东在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曾承诺,在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自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即承诺限售期为2018年2月13日起至2021年2月13日止。汪南东先生用于提供担保的股票目前处于禁售期。
3. 因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涉及股票担保,而股票价格由多种因素影响,且于股票解禁后方可处置。目前未能预计公司股票价格走势,如公司股票价格持续下跌,汪南东用于提供担保的股票价值将下降且存在被平仓的风险。
综上,担保方案的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十、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公告编号:2018-105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傅彤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傅彤女士已受聘担任其他公司的高管职务,因该公司制度要求,傅彤女士无法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薪酬委员会委员(召集人)等职务,因此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上述全部职务。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提名李东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时增补并选举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薪酬委员会委员(召集人)等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
简历
李东方,男,1963年出生,西南政法大学首届经济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金融证券法专业博士后,中共中央党校哲学社会科学骨干班学员,美国哥伦比亚大学高级研究学者。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法学科带头人,法商系副主任。曾任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经济法硕、博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律协环境与资源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国家司法考试命题专家;成都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资本与证券市场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成都、重庆及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豪(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曾任深圳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房地集团外部董事;现任中国北京同仁堂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政路桥集团公司外部董事。
李东方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东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从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从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从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东方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公告编号:2018-106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上述董事会审议,公司决定于2018年9月12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星期三)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9月12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下午15:00至2018年9月1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
6. 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3日
7. 会议出席对象:
(1) 凡2018年9月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黄江裕元工业园裕元三路1号 309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相关议程
1.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3.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4.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5.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7. 《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8.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9. 《关于制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0. 《关于制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11.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和“议案5”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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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18年9月4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龙湾路8号办公楼三楼邮编:529000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方法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 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李雄伟、陈结文
联系电话:0750-3506078
传真号码:0750-3506111
3. 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通知。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及简称:投票代码:362600;投票简称:“领益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本公司(本人)的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年月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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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公告编号:2018-107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部分股票
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汪南东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以及其一致行动人何丽婵女士及汪彦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票被司法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票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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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汪南东、何丽婵、汪彦均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或第一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二、股东股票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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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股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询问,汪南东先生表示,截至目前,其尚未收到与本次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等情况相关的法律文书、通知文件,所涉法律纠纷尚无法确认。公司无法获悉汪南东先生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具体原因和详细内容。
四、股东股票累计被质押、被冻结的情况
汪南东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34,73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1%;累计质押股票414,459,57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95.34%,占公司总股本的6.11%;累计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股票38,991,2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8.97%,占公司总股本的0.57%。
何丽婵女士持有公司股票9,359,4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累计质押股票9,359,45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0.14%;累计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股票8,359,45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89.32%,占公司总股本的0.12%。
汪彦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964,1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累计质押股票5,964,186股,占其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0.09%;累计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股票5,964,186股,占其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0.0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南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450,058,0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3%;累计质押公司股票429,783,2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4%;累计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股票53,314,8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
五、股东股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被冻结事项未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汪南东先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 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公告编号:2018-108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身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益科技”)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于2018年1月19日完成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向领益科技原股东领胜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胜投资”)、深圳市领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尚投资”)、深圳市领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杰投资”)合计发行新增股份4,429,487,177股,股份发行价格为4.68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新增股份的上市日为2018年2月13日。
一、关于股份锁定安排
领胜投资、领尚投资、领杰投资分别承诺:其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领益科技原股东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办理。限售期内,领益科技原股东如因上市公司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限的约定。
二、关于股份锁定延长的情况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价格存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依照股份锁定安排及相关承诺,领胜投资、领尚投资、领杰投资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锁定期延长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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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