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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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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上半年,公司围绕年初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在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生产经营有序进行,实现营业收入44,428.95万元,同比上升26.03%;实现营业利润2,532.54万元,同比上升142.45%;实现利润总额2,567.43万元,同比上升148.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1.57万元,同比上升96.80%。公司报告期末总资产为295,157.3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76,269.8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3.19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取了以下经营措施:

  1、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凝聚员工向心力,加强企业竞争力

  公司重视人才建设,为不断加强公司竞争力,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于2018年3月完成了向公司董事、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授予限制性股票,有利于加强团队凝聚力,提高企业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2、加强销售管理

  不断加强销售团队建设,拓宽销售渠道,不断扩大出口占比。

  3、加强基础建设

  加快公司技改项目建设,扩建厂房,增加生产线,不断提升产能。

  4、加强安全、环保工作

  加强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视安全、环保为生命线,确保不出现安全、环保事故。

  5、加强产品研发

  加强新产品研发和应用,提高产品质量和使用范围,不断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金  鑫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18-045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蓬莱大金”)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蓬莱大金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10,000万人民币,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5.95%。本次担保经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担保事项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需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蓬莱大金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9年12月14日

  2、注册地点:蓬莱经济开发区振兴路81号

  3、法定代表人:金鑫

  4、注册资本:13,000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钢结构制造、安装,风力发电塔架及基础制造,电站锅炉辅机制造(不含锅炉),海洋石油钻井平台制造;货物进出口(法律法服务设施上报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7、与本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蓬莱大金资产总额为1,467,491,444.48元,负债总额为883,962,354.04元,流动负债总额为746,210,143.02元,营业收入为590,150,848.48元,净资产为583,529,090.44元,净利润为30,701,011.37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18年6月30日,蓬莱大金资产总额为1,593,000,071.97元,负债总额为984,086,926.4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846,815,689.00元,营业收入为338,667,024.72元,净资产为608,913,145.57元,净利润为25,384,055.1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2018年8月24日至2019年9月8日期间所发生的授信业务。

  3、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蓬莱大金提供担保,能够满足蓬莱大金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蓬莱大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0,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11.9%。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24日

  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18-046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高资金管理效率和收益水平,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30,000万元购买“西藏信托-前海众诚信托贷款单一资金信托”产品。产品期限为1年,自信托设立之日起开始计算,预期年收益率9%。

  “西藏信托-前海众诚信托贷款单一资金信托”向前海众诚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众诚”)发放信托贷款,用于互联网流量平台导流的优质客户的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前海众诚是公司参股公司深圳旺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金金融”)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蒋伟先生曾于2016年6月至2017年12月任旺金金融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前海众诚为公司关联法人,此次认购“西藏信托-前海众诚信托贷款单一资金信托”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蒋伟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名称:前海众诚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82047887

  (三)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香梅路中投国际商务中心A栋三楼

  (四)法定代表人:汪洋

  (五)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

  (六)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七)成立时间:2015年9月22日

  (八)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供应链管理咨询。

  (九)实际控制人: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近三年发展状况:

  前海众诚是旺金金融在汽车金融领域的重要布局。依托于控股公司旺金金融强大的金融科技能力、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以及遍布全国的线下服务网络,前海众诚从2017年11月开始为互联网流量平台的优质客户提供汽车金融(融资租赁)服务。截止2018年6月末,累计服务了2万多名有融资需求的客户。

  (十一)财务情况:

  截至2018年3月31日,前海众诚营业收入为304.33万元,净利润为59.57元,净资产为6514.31万元。(未经审计数据)

  (十二)关联关系说明:

  前海众诚是公司参股公司深圳旺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金金融”)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蒋伟先生曾于2016年6月至2017年12月任旺金金融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前海众诚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交易受托人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002196618159

  (三)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金桐西路10号远洋光华国际C座1708A

  (四)法定代表人:周贵庆

  (五)注册资本:100000万

  (六)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七)成立时间:1991年10月5日

  (八)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信托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委托人: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受托人: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三)信托名称:西藏信托-前海众诚信托贷款单一资金信托

  (四)信托目的

  1、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以本合同约定的信托资金设定一项单一资金信托,以实现如下的信托目的:委托人为有效运用其资金,通过本合同设定双方的资金信托关系,由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指令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委托人指定的特定目的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资金。

  2、信托资金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本合同上条规定的信托目的及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

  (五)信托产品类型:固定收益类产品

  (六)信托资金的金额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亿元,(小写)300,000,000元。最终以委托人实际交付的信托资金金额为准。

  (七)信托的设立与存续期限

  本信托应当自以下条件均获得满足时设立:

  1、本合同已经委托人与受托人签署生效;

  2、委托人已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以下第(1)项约定的信托资金划入信托专户交付给受托人:

  (1)全部信托资金

  (2)首笔信托资金

  3、本信托初始预定期限为1年,自信托设立之日起开始计算。

  (八)信托报酬费率:0.5%/年

  (九)受益人的预期信托收益率:9%/年

  (十)信托利益分配

  在本信托存续期间,受益人的信托利益由受托人于每个信托利益分配日以扣除应付未付信托税费、信托费用后的剩余信托财产为限支付至受益人指定的账户。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公司拟购买“西藏信托-前海众诚信托贷款单一资金信托”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预计未来将会对公司投资收益产生积极影响。

  (二)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不会对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产品风险可控,投资收益较为客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未与该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

  七、产品风险揭示

  (一)政策风险与市场风险

  国家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以及经济周期的变化等因素,可能将对借款人的经营及还款能力产生一定影响,从而对信托财产收益产生影响。

  (二)信用风险

  因借款人未按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将对信托财产收益及兑付时间产生较大影响。委托人在此确认,其对借款人的资信情况充分了解,并愿意承担相应的信托投资风险。

  (三)项目风险

  本信托项下信托财产的运用、管理方式为依据委托人意愿操作,关于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资产状况,委托人已自行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且已充分知晓并愿意承担该等风险。本信托的设立、信托财产的运用对象、信托存续期内的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方式等事项,均由委托人自主决定。委托人自行承担本信托投资所产生的风险、损失和责任。

  本信托为委托人指定信托财产运用方式的事务管理类(即通道类,指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指令设立、管理本信托,本信托为委托人的投资通道)信托项目,即委托人自主决定信托设立、信托财产运用对象、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方式等事宜,且委托人自行负责本信托成立前的尽职调查。受托人仅负责账户管理、清算分配及提供或出具必要文件等辅助性事务,不承担积极主动管理职责。

  (四)原状分配的风险

  信托期限届满时,如全部或部分信托财产仍未转换为资金形式,则信托财产以信托期限届满时的形式向受益人分配,因此可能产生相应的风险,影响信托财产的收益。

  (五)不可抗力风险

  除上述提及的主要风险以外,战争、动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不可预料的意外事件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经济的发展,可能对信托财产收益产生影响。

  (六)税费增加风险

  八、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投资的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严格执行证券投资的操作程序,有效控制和规避操作风险。在上述产品存续期间内,公司将与产品发行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二)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信托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信托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信托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每季度一次)审查信托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对,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五)独立董事应当对投资信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六)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投资信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七)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投资信托产品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购买“西藏信托-前海众诚信托贷款单一资金信托”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购买“西藏信托-前海众诚信托贷款单一资金信托”产品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风险可控,投资收益较为客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述信托产品。

  十、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24日

  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18-047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1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1日 星期二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10日-2018年9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15:00-2018年9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6日 星期四

  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中海地产广场-东塔502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1、2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持股5%(不含5%)以下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9月7日 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18年9月7日 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8-6602618

  传真电话:0418-6602618

  联 系 人:陈睿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155号

  邮政编码:123005

  2、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7

  2.投票简称:大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作如下表决:

  ■

  本公司(本人)对议案表决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

  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18-043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8年8月20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金鑫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蓬莱大金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10,000万人民币,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5.95%。本次担保经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管理效率和收益水平,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30,000万元购买“西藏信托-前海众诚信托贷款单一资金信托”产品。产品期限为1年,自信托设立之日起开始计算,预期年收益率9%。

  “西藏信托-前海众诚信托贷款单一资金信托”向前海众诚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众诚”)发放信托贷款,用于互联网流量平台导流的优质客户的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前海众诚是公司参股公司深圳旺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金金融”)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蒋伟先生曾于2016年6月至2017年12月任旺金金融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前海众诚为公司关联法人,此次认购“西藏信托-前海众诚信托贷款单一资金信托”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董事蒋伟先生为关联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更好地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故提议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24日

  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18-044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8年8月20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意见: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18-042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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