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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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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8-056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 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8年8月23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调整公司产品结构、完善资产配置,提高公司长期投资资产效率,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与东莞市炜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宝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拟将所持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全部49%的股权转让给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金额29,890万元人民币,如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广东博海昕能股权。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8-057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23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灿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转让所持有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49%的股权给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能够进一步调整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完善资产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长期投资资产效率,有利于公司综合竞争力的提升。上述交易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8-058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转让所持有广东博海昕能全部49%的股权给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2018年8月23日,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或“公司”)、东莞市炜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宝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将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博海昕能”或“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给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动力”),转让金额6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所持有的49%股权的转让对价金额为29,890万元。如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广东博海昕能股权。

  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次股权转让金额约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9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章节条款的规定,本次股权转让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0年03月29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007号九洲电器大厦二楼东北楼

  注册资本:116,12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直军

  主营业务:从事垃圾焚烧等环保产业的技术开发、相关设备设计开发及系统集成,垃圾处理项目工程管理、运营管理及技术服务、相关的技术咨询。

  2、股东构成:

  绿色动力主要股东为: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43.1614%;HKSCC NOMINEES LIMITED (境外法人),持股比例32.6799%。

  华西能源与绿色动力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6月30日,绿色动力总资产784,969.25万元、净资产277,154.17万元,2018年1-6月,绿色动力实现营业收入50,133.68万元,净利润16,810.5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

  登记住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106号南峰中心大厦110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炜樑

  注册资本:58,450万元

  成立时间:2009年8月14日

  主营业务:环保行业及新能源投资,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改造方案,节能工程施工及运行维护服务;污水处理、清洁服务、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维护;采购及销售:环保设备、节能设备、环保材料、节能材料、工程材料。

  2、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49%的股权;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兼任广东博海昕能董事;董事、总裁毛继红先生兼任广东博海昕能董事长。

  3、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127,693.9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42,902.26万元,2017年1-12月,广东博海昕能实现营业收入4,971.49万元,净利润-3,446.6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四、协议主要内容

  1、交易各方

  股权收购方(以下简称“甲方”):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华西能源、东莞市炜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宝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

  华西能源、东莞市炜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宝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广东博海昕能100%股权。

  3、交易金额:本次交易总价为61,000万元。

  4、交易定价依据:经有证券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由交易各方协商确认。

  5、支付方式及时间

  本次股权转让以现金方式分期支付,具体如下:

  (1)首次支付。甲方应于目标公司股权、董监高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次交易对价的60%(含已支付的定金);

  (2)第二次支付。甲方应在目标公司的整体交割完成(以签署财务交接文件的日期为准)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对手支付本次交易对价的25%;

  (3)第三次支付。甲方应分别于广元、佳木斯、四会项目通过环保验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分别向乙方支付本次交易对价的5%,共计15%。

  6、交易税费

  交易各方自行承担其作为纳税义务人应当缴纳的与股权转让交易相关的各项税费。

  7、过渡期经营限制及公司管理

  (1) 各方须保证目标公司在本次交易的过渡期间持续、正常经营,保证其现有净资产不发生非正常减值,不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变化;如目标公司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目标公司及乙方应在重大不利事项发生之日起二(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2) 在过渡期间,甲方有权派驻代表或指定负责人监督目标公司的财务账目、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共同管理目标公司业务、财务、经营等公司运作事项。

  8、生效条件

  收购协议经交易各方签署,并经收购方国资主管部门核准同意后生效。

  9、违约责任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人民币2,000万元作为本次交易的解约定金,并将《框架协议》诚意金转化为解约定金,本次交易的解约定金合计为人民币3,000万元。自前述定金支付之日起,甲乙双方违约的,定金罚则对各方适用。

  协议生效后,如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支付转让价款并对迟延支付部分款项收取利息(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

  10、目标公司担保解除

  绿色动力承诺于2019年9月30日前解除股权转让方及其关联方为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下属公司所提供的担保及资产质押。逾期不解除的,绿色动力应按担保总额向担保方支付担保费(担保费计提比例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利率高于6%的,按6%执行)。

  五、股权转让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股权转让原因

  本次股权转让是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完善资产配置的尝试举措;有利于提高长期投资资产效率,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2、对公司的影响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装备制造和工程总包仍是公司的主营业务,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股权转让获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利润等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六、补充说明

  本次交易公司所持有的49%股权的交易对价金额为29,890万元,公司自2014年至今累计投资成本为41,075万元。根据公司与东莞市炜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原投资约定,公司本次交易金额与累计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部分,由东莞市炜业投资有限公司补齐。

  七、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最终生效尚需股权收购方国资主管部门核准同意,能否获得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交易各方共同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8-059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19日下午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2018年6月25日、7月2日、7月9日、7月16日,公司先后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8年7月18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2018年7月25日、8月1日、8月8日,公司先后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2018-046、2018-047)。2018年8月17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目前,本次并购重组有关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有关本次重组的交易方案等主要事项尚在沟通、洽谈过程中,仍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8年8月27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公告并复牌。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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