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18-103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尚未实施的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撤销担保的被担保人名称: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本次撤销担保金额:本次撤销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截止目前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子公司的股权收益权予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按约定条件回购的议案》。公司拟将公司合法持有的公司之子公司南京名都家居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名都”)60%股权的收益权及公司受让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南京红星国际家具装饰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红星国际”)合法持有的南京名都40%股权的收益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收益权”)转让给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施罗德”),交银施罗德拟分期支付的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整。实际转让价款的金额以交银施罗德实际支付的数额为准。
公司承诺无条件回购标的股权收益权并支付回购价款。回购价款包括回购本金、回购溢价款。回购本金为人民币15亿元整;回购溢价款即融资利息;回购期限即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自交银施罗德实际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算。(以下简称“本次融资”)
公司将公司合法持有的南京名都60%股权为本次融资提供质押担保;南京红星国际以其持有的南京名都40%股权为本次融资提供质押担保。
南京名都以其持有的坐落于南京卡子门大街29号的房屋(权利证书编号:宁房权证秦初字第301272号)及对应土地使用权(权利证书编号:宁秦国用2007第07080号)为本次融资提供第一顺位抵押担保;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全球家居”)以其持有的坐落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路518号,御北路515号,康杉路51号的房屋及对应土地使用权(权利证书编号:沪房地浦字(2015)第013877号)为本次融资提供第四顺位抵押担保。
详情请见公司2018年04月24日2018年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之子公司为公司融资安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截止目前,相关协议未签署生效,且上述融资业务涉及的股权质押登记及抵押登记工作均未进行。
2、关于撤销尚未实施的对外担保额度的基本情况
鉴于上述担保的实施情况及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上述融资将不再提用,现公司提请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撤销尚未实施的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撤销上述已审议通过但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金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事项。本次担保的撤销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从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撤销尚未实施的对外担保额度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撤销尚未实施的对外担保额度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撤销尚未实施的对外担保额度。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上述担保撤销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761,453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66,031万元,分别占2017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43.57%、21.4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18-104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之子公司为公司融资安排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本金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固定资产支持融资贷款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贷款”),本次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综合成本不高于同期同档次人行基准利率上浮30%,用途为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等相关款项。公司之子公司南京名都家居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名都”)以其持有的权利证书编号为宁房权证秦初字第301272号的坐落于南京卡子门大街29号的家居商场(以下简称“南京名都商场”)为本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同时,公司以其持有的南京名都60%股权为本次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南京红星国际家具装饰城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南京名都40%股权为本次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以南京名都商场产生的应收租赁款为本次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2018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由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路518号6楼F801室
法人代表:车建兴
注册资本:393,891.7038万元
经营范围:为所投资企业提供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品信息咨询;为经营家居卖场提供设计规划及管理服务;家具、建筑材料(钢材除外)、装饰材料的批发,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相关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资产为39,735,259,665.96元,总负债为24,412,494,955.44元,净资产为15,322,764,710.52元,资产负债率为61.44%。2017年1月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83,634,069.86元,实现净利润3,969,689,525.44元。(注:以上数据为公司单体数据)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的总资产为46,205,659,383.05元,总负债为27,610,033,021.37元,净资产为18,595,626,361.68元,资产负债率为59.75%。2018年1月至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0,919,124.00元,实现净利润126,159,384.48元。(注:以上数据为公司单体数据)
三、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担保人:南京名都家居广场有限公司;
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不超过十五年;
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担保范围:主债权、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子公司为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担保人:南京红星国际家具装饰城有限公司;
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不超过十五年;
担保方式:股权质押担保;
担保范围:主债权、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自身业务发展,由公司之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及股权质押担保,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由公司之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及股权质押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时,公司的经营和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之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及股权质押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761,453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66,031万元,分别占2017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43.57%、21.4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18-105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18年8月21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18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人,会议由董事长车建兴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审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撤销尚未实施的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撤销已审议通过但尚未实施的担保额度事项。
表决结果: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撤销尚未实施的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3)。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由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综合成本不高于同期同档次人行基准利率上浮30%的固定资产支持融资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等相关款项(以下简称“本次贷款”)。
同意公司之子公司南京名都家居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名都”)以其持有的权利证书编号为宁房权证秦初字第301272号的坐落于南京卡子门大街29号的家居商场(以下简称“南京名都商场”)为本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以其持有的南京名都60%股权为本次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南京红星国际家具装饰城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南京名都40%股权为本次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以南京名都商场产生的应收租赁款为本次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不超过十五年,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表决结果: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之子公司为公司融资安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4)。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