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8年8月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预案》,并将其提交至2018年8月30日召开的2018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7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及召开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8月6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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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8月23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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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