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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为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中民新能宁夏同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100%股权事项,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关联交易。
目前交易双方已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达成初步的《关于资产重组交易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现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一、 重大资产重组概况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阳股份”、“公司”)与中民新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新能”)于2018年8月24日签署了《框架协议》,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标的公司100%股权。
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预计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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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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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主体
甲方:圣阳股份
乙方:中民新能
(二)主要内容
甲方和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使标的公司成为甲方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之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双方权利义务及其他交易条款等以交易双方最终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的约定为准。
五、中介机构聘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中介机构尚未正式聘请,公司拟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拟聘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拟聘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六、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对重组框架所达成的初步意向,具体重组方案及相关交易条款以交易双方最终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的约定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与本次重组相关的意向性协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