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事项简述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高斯贝尔”)于2018年8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 167 号)。
该监管函指出:2018年8月21日,你公司在办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信息披露业务过程中,未正确选择公告类别,导致本应该经本所事前审查的相关公告直通披露,且未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在我部督促下,你公司于次日补充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风险提示公告》。
此外,你公司同日披露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全资子公司家居智能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你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高斯贝尔家居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于2018年1-8月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3,61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你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8.4.4条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深交所的监管函高度重视,针对监管函中指出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整改措施。
二、 原因分析
1、因公司证券部人员业务不熟悉,导致在信息披露业务过程中未选择正确的公告类型,公司于次日(8月22日)补充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补充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8-085)、《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086)。
2、公司子公司深圳市高斯贝尔家居智能电子有限公司(简称“家居智能”)为了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截止至2018年8月13日,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三个月)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投资收益已到公司账户上。由于家居智能相关人员对《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得不透彻,未能及时上报到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程序,公司内控制度督导不到位导致。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从确认公司全资子公司家居智能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全资子公司家居智能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1)
三、 整改措施
现根据深交所的要求,对监管函中所列问题做出的整改方案进行如下回复:
一、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核心管理人员、证券部人员就《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学习并进行培训,增强合规意识,规范运作,保证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地履行。
二、做好公司与子公司各部门间的沟通,组织公司各事业部、子公司负责人学习《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章程》,明确重大信息及时传递的重要性,更加严格把控审批程序的及时性,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期限:长期落实,持续规范。
如上所述,公司就此信息披露违规事项向中小投资者表示歉意,公司董事会将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及时整改。
特此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