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2018年8月24日分别收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辞职报告,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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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宿玉海先生、李斌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董事会、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宿玉海先生、李斌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监事后生效。在其辞职申请生效前,两位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规范运作不受影响。其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前,暂由公司董事长刘文静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尽快完成相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补选工作。
公司对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