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经董事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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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指导,充分发挥工艺、质量、客户等优势,坚持“以人为本,把产品做成工艺品”的经营理念,持续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依靠技术进步,不断丰富产品结构,壮大主业,并通过各项经营战略的实施,在研发能力、产品质量与客户群体等方面逐步构建起核心竞争力,为国内新能源行业高端装备制造业的转型升级贡献力量。
2018年上半年,公司面临的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国内方面,光伏行业“5.31新政”,给近年来高速发展的国内光伏产业产生较大不利影响;“中美贸易战”进一步影响了外向型企业的发展。此外,报告期内,钢材为主的原材料价格始终保持高位,钢材采购单价相比去年同期增长17.67%,导致公司采购成本增加;同时,公司部分客户产品线升级,交货计划有所调整,引致上半年收入同比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2,110,405.97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3.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265,850.30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4.65%。随着公司相关客户产品升级调整的完成,订单量和交货计划逐步恢复正常,公司目前在手订单量充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风电设备在手订单约1.7亿元,光伏设备在手订单约1.5亿元。
此外,在原材料价格上涨,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双重压力下,公司通过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原材料及外汇市场的风险。同时,公司继续聚焦新能源钢结构件主业,认真分析市场情况,制定和落实各项经营目标,在充分认识并研究行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发挥优势深挖潜能,推动公司平稳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面对原材料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公司进一步实施管理创新,通过材料竞价采购、优化工艺流程提高原材料的利用效率等方式克服原材料带来的成本上涨压力。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基于高端存量客户,持续拓展销售渠道
公司凭借技术、质量和工艺等优势,成为西门子集团(Siemens)、通用电气(GE)、康士伯(Kongsberg)、ATI、上海电气(SH:601727)、特变电工(SH:600089)、阳光电源(SZ:300274)等知名企业的合格供应商。基于优质存量客户,公司继续紧盯高端优质客户,先后顺利通过Nodex森未安、Terex供应商体系审核,样件正在交付过程中,进一步丰富了客户渠道,扩大了市场影响力。
2、积极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
近年来,随着各项政策和规划的出台,海上风电产业发展的步伐加快。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收购尚和海工,积极进入海上风电安装及运维行业,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的基础上,实现新的业绩增长点,优化公司产业布局,紧紧抓住机遇推进海上风电产业链相关业务的发展。
3、加快募投项目建设速度,产能配套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首发募投项目3.0MW 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6.0MW 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6.0MW、3.0MW 风电定子段生产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报告期内3.0MW、6.0MW、7.0MW 风电转子房、6.0MW、3.0MW 风电定子段已经具备部分产能,产能陆续释放。募投项目产能的释放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生产加工能力、自动化水平和产品质量,为公司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4、信息化建设持续深化,推动企业快速成长
通过对企业运营数据的深度挖掘,进一步推进公司的信息化建设。在软件厂商合作下,将工程软件、信息系统、物联网技术进行有效整合,实现企业制造资源向数字化、网络化的模式转变。公司计划通过对网络系统的升级改造,将数字机床、数字焊机、焊接机器人等接入物联网平台,对每一台设备的加工状态实现实时监控,并结合信息化系统对设备加工进行有效控制。未来,公司的生产效率将显著提高,质量事故大幅下降,产品交期缩短,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高。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8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鉴于国家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列报,同时相应调整比较期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仅影响损益间的科目列报,不影响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3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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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18日以电话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胡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18-07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7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7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07证券简称:振江股份公告编号:2018-079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9月12日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阴市临港街道江市路28号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12日
至2018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8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的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大会有序组织和召开,建议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参会登记。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 1)、授权人上海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具体登记办法如下:
(一)现场登记
1、登记时间:2018 年 9 月 6 日,9:00-15:00
2、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江阴市临港街道江市路 28 号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信函或传真登记
1、联系地址:江阴市临港街道江市路 28 号(邮编:214441)
2、联系传真:0510-86605508
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江阴市临港街道江市路 28 号
3、联系电话:0510-86605508
4、联系人:袁建军、巫健松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备查文件:《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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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4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8月18日以电话及直接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8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鹿海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18-075)。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7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6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26号)核准,由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407,9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6.25元。截止2017年10月31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407,90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24,457,37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9,771,172.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4,686,203.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27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7年10月23日分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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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11月3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资金款项合计人民币172,577,500.00元,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1月6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303号”鉴证报告审核确认。
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72,577,500.00元。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72,577,500.00元。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议案内容主要包括:为确保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的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大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范围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范围扩大至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公司的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的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存款形式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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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公司各时点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23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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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7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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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已于2018年7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12,563.14万股增加至12,808.14万股。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情况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结合实际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就上述限制性股票授予导致公司注册资本、股本变动事宜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相关的工商登记手续及相关事宜。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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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章程》最终修改内容以工商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8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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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26号)核准,由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407,9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6.25元。截止2017年10月31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407,90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24,457,37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9,771,172.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4,686,203.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27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投项目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未经审计财务数据,截止2018年8月23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
三、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后,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决定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
四、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截止目前,新厂区基建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但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涉及基建施工,规划设计、招投标事项周期较长,审批流程较为复杂,受相关工作滞后的影响,相应的配套项目尚未完工。其次,为继续保持公司技术、工艺的先进性,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公司对生产工艺和设备选型进行优化,主要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及调试周期相对较长。鉴于以上原因,公司审慎研究后拟延长募投项目建设周期。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振江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