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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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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注:

  本基金管理人运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方法对本基金的市场价格风险进行分析。上表为市场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证券市场组合的价格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的影响。

  6.4.13.4.4采用风险价值法管理风险

  风险价值(VaR)含义是指:在市场正常波动下,某一金融资产或证券组合的最大可能损失。更为确切的是指,在一定概率水平(置信度)下,某一金融资产或证券组合价值在未来特定时期内的最大可能损失。用公式表示为:Prob(ΔP〉VaR)=1-α或Prob(ΔP〈VaR)=α,

  其中Prob表示:资产价值损失小于可能损失上限的概率;ΔP表示:某一金融资产在一定持有期Δt的价值损失额;VAR表示:给定置信水平α下的在险价值,即可能的损失上限;α为:给定的置信水平。

  ■

  注:

  上述分析衡量了在99%的置信水平下,所持有的权益类资产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个交易日内由于市场价格风险所导致的最大潜在损失。

  6.4.14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6.4.14.1公允价值

  6.4.14.1.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其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6.4.14.1.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6.4.14.1.2.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10,970,726.04元,无第二层次余额,无第三层次余额。(于2017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14,594,479.05元,无第二层次余额,无第三层次余额。)

  6.4.14.1.2.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相关股票等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本基金政策为以报告期初作为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

  6.4.14.1.2.3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本期末和上年度末均未以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6.4.14.2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承诺事项。

  6.4.14.3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的资产净值为人民币13,771,621.24元,已连续超过634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本基金资产管理人已就上述情况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和报送解决方案。本基金资产管理人将积极采取开展持续营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投研能力等措施,尽快扭转这一状况。

  除此以外,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6.4.14.4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8年08月24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

  本项的“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费用。

  7.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

  本项的“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费用。

  7.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

  本项的“买入股票的成本”、“卖出股票的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债券。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7.10.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7.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7.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关于招商银行(600036)的处罚说明

  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02-12依据相关法规给予:公开处罚处分决定: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二)违规批量转让以个人为借款主体的不良贷款;(三)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四)销售同业非保本理财产品时违规承诺保本;(五)违规将票据贴现资金直接转回出票人账户;(六)为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提供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七)未将房地产企业贷款计入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八)高管人员在获得任职资格核准前履职;(九)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办理银行承兑业务;(十)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开立信用证;(十一)违规签订保本合同销售同业非保本理财产品;(十二)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十三)违规向典当行发放贷款;(十四)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657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024万元,罚没合计6573.024万元。

  本基金管理人作出说明如下:

  (1)投资决策程序: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制定的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案,综合考虑大类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比例对不同行业进行投资金额分配,同时在研究部的支持下,对准备重点投资的公司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最终构建投资组合。

  (2)基金经理遵循价值投资理念,看重的是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长期盈利能力。我们认为上层严监管短期可能会对公司造成一定影响,长期有利于金融行业稳健发展,公司对问题高度重视,此次处罚有利于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我们仍然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因此继续持有股票。

  7.12.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2.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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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本报告期末本公司高管及投研部门负责人及本基金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举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01月27日公告,增聘周博洋先生担任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沣楹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01月27日公告,增聘苏利华先生担任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3)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02月10日公告,李杰先生不再担任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金元顺安沣楹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4)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03月27日公告,增聘贾丽杰女士担任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5)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03月31日公告,缪玮彬先生不再担任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6)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04月05日公告,增聘张博先生担任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7)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04月24日公告,《金元顺安沣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周博洋先生担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8)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05月09日公告,闵杭先生不再担任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9)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05月10日公告,《金元顺安沣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正式生效,苏利华先生担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10)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06月21日公告,闵杭先生不再担任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核或处罚等情况。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

  1、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1998〉29号)和《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标准

  1)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实力,能够出具高质量的各种研究报告。研究及投资建议质量较高、报告出具及时、能及时地交流和对需求做出反应,有较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服务。

  2)公司资信状况较好,无重大不良记录。

  3)公司经营规范,能满足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需求。

  4)能够对持有人提供较高质量的服务。能够向持有人提供咨询、查询等服务;可以向投资人提供及时、主动的信息以及其它增值服务,无被持有人投诉的记录。

  (2)选择流程

  公司投研和市场部门定期对券商服务质量根据选择标准进行量化评比,并根据评比的结果选择交易单元。

  2、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06月30日止,本基金未新租或退租交易单元。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0.8 其他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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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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