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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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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全国公路客运量累计实现68.63亿人次,较上年同期下降7.6%;公路旅客周转量为4,642.69亿人公里,较上年同期下降6.1%。

  在消费升级趋势下,道路客运行业在整个综合客运体系中的规模呈收缩态势,民航和铁路客运持续快速增长,2018年1至6月民航和铁路客运完成客运量分别同比增长12.4%和8%,而公路客运量占营业性客运量的比例已由2017年末的78.85%下降至77.03%。受铁路、民航、网约车和私车家分流影响 道路运输行业面临客运需求结构性调整的挑战,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

  ■

  报告期内,公司强化子公司业务一体化协同、成本改善、服务提升、信息化升级与增值衍生业务的拓展,积极推进营销管理,深化企业改革,优化机构配置,聚焦核心能力建设和运营管控模式的优化。2018年上半年,公司加盟全国道路客运企业组成的旅游集散中心联盟,出资设立江西长运沧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和江西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浮梁长运公交有限公司成功申报江西省交通厅2018年镇村公交发展试点,道路客运业务的转型升级工作正在切实推进当中。

  2018年1至6月,公司完成客运量3,688.03万人,较上年同期减少3.2%;完成客运周转量299,231.89万人公里,较上年同期减少13.49%;实现营业收入13.37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06.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1.31%;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8-061

  债券代码:122441    债券简称:15赣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以专人送达与邮件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8月23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会成员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葛黎明董事长主持,经会议审议和出席会议的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九江长运股份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加油站租赁经营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江长运股份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加油站租赁经营的公告》)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九江长运运业股份有限公司、九江长运股份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与中度石化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书》,将九江长运股份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加油站整体租赁给中度石化投资有限公司。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金额为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8-062

  债券代码:122441    债券简称:15赣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以专人送达与邮件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8月23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李善敏监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明确表示了表决意见,杨卫星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和出席会议的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3、未发现参与公司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8-063

  债券代码:122441    债券简称:15赣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上半年

  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413号)核准,本公司于2013年4月12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0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6,616.7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02.8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5,113.8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3)01032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3年度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475.18万元;2014年度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6,798.61万元;2015年度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691.37万元;2016年度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59.16万元;2017年度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3,430.74万元;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0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304.53万元,加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1,000万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13,304.53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645.7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6月修订)》,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13年4月26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铁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昌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在正常履行当中。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791900007310702)已于2014年2月销户,账户余额5.23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昌北支行(36001050800052510407)已于2017年7月销户,账户余额362.63万元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铁路支行(36001050770052504633)。

  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实际使用1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8-064

  债券代码:122441    债券简称:15赣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江长运股份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加油站租赁经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运”)及其下属的九江长运运业股份有限公司、九江长运股份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拟与中度石化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书》,将九江长运股份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加油站(以下简称“加油站”)整体租赁给中度石化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九江长运股份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加油站租赁经营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交易双方情况介绍

  1、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浔南大道97号

  法定代表人:甘冰

  注册资本:18993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0年06月13日

  经营范围:县内、县际、市际、省际班车客运及旅游包车、出租车客运、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汽车租赁;普通货运;零担、大型物件、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站场、货运站场经营;汽车维修;汽车配件销售;机动车驾驶员及从业人员岗位培训;住宿餐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意外伤害保险代理(按《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许可的有效期限经营);IP电话超市;房屋租赁;润滑油销售;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形象设计咨询;广告制作服务、广告发布服务、广告代理服务;汽车充电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九江长运运业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浔南大道97号

  法定代表人:甘冰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7年12月26日

  经营范围:道路客运服务;意外伤害保险(凭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经营期限至2018年04月13日止);烟酒、副食品经营(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书报刊零售(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停车服务;房屋租赁(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凡涉及行政许可凭许可证经营)

  3、九江长运股份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金凤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刘峰

  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1年04月07日

  经营范围:主营:汽车零部件、橡胶制品、建筑材料、电工器材、钢材、汽车(除小轿车)、润滑油、成品油(仅限分机构凭许可证经营)销售;轮胎翻新修理;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销售;汽车美容;房屋租赁;电动车充电桩建设与经营;电子商务平台与互联网零售。(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凡涉及行政许可凭许可证经营)

  4、中度石化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洲中航国际广场酒店办公楼2016室

  法定代表人:陈林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08月10日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加油站项目的投资;房地产开发。(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度石化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租赁标的物

  租赁标的物为九江长运股份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加油站场地、站房及加油站生产、办公设施设备以及配套油料配送车辆(油料配送车辆由中度石化公司统一调配使用,运营费用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确定)。

  2、租赁标的物账面价值

  截止2018年6月30日,上述租赁标的物的资产账面价值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拟签署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出租方: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九江长运运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江长运股份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承租方:中度石化投资有限公司

  2、租赁标的物

  租赁标的物为九江市金凤路九江长运股份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加油站场地、站房及加油站生产、办公设施设备以及配套油料配送车辆(油料配送车辆由中度石化公司统一调配使用,运营费用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确定)。由中度石化公司或中度石化公司授权在九江成立的分支机构负责经营租赁加油站。

  3、 租赁期限

  合同租赁期限为十五年零三个月,自办理租赁标的物移交之日起开始计算,具体以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移交单记录的时间为准,其中租赁期前三个月为过渡期,出租方免收租金。

  4、 租金及支付

  (1)租金标准:每年租金1005.5万元,其中场地租金:878.51万元;房屋构筑物租金:101.05万元;设施设备类租金:25.94万元。

  (2)租金支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承租方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年租金1005.5万元,待办理租赁标的物移交后、免租期内支付4016.5万元履约保证金(含承租方投标报名已交付的500万元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逐年转为承租方租金,即:

  第一年 履约保证金为4016.5万元;

  第二年1005.5万元履约保证金转为租金,剩余3011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第三年1005.5万元履约保证金转为租金,剩余2005.5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第四年1005.5万元履约保证金转为租金,剩余1000万元为履约保证金直至合同终止。

  自第四年租金到期之日前30日内,承租方每年支付次年租金1005.5万元,直至合同终止。

  出租方于每期租金付清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提供1005.5万元对应的租赁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5、人员安排

  (1)承租方应确保出租方员工工作相对稳定,依规依法合理用工。承租方同意持续接受安置出租方在岗改制人员不超过6人。

  (2) 除出租方需要外,第一年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全部接收、妥善安置加油站现有全部工作人员,并承担配送油料司机及押运员等用工费用。租赁期内第二年起,承租方有权依据劳动法规对上述除(1)条款外的员工进行自主解聘,但接收安置出租方员工数不低于50人(含依法解聘出租方人员),不足部分由出租方调剂补充。

  (3) 承租方应保证出租方员工待遇不低于出租方同期同等级员工待遇标准,每月及时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依据每年确定缴费标准按月支付给出租方,出租方负责向有关部门统缴,员工福利待遇不低于出租方在岗人员标准执行。

  (4)承租方其他聘用员工由承租方签订劳动合同,由承租方自主依法依规使用、管理。

  6、加油站经营管理及责任

  (1) 租赁期内由承租方独立负责加油站经营管理相关事项,自负盈亏。

  (2) 承租方必须依法经营、依规管理,承担在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财务管控、债权债务、民事纠纷等方面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包括因加油站而涉及出租方的连带责任,概由承租方负责。

  7、安全责任

  租赁期间,由承租方或承租方授权的分支机构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承租方承诺,具有加油站经营的合法资质,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承租方应接受并配合出租方因安全生产所需的统一协调管理、监督、检查,完全履行和承担安全责任。

  8、租赁物处置

  (1)租期届满后,除非出租方收回租赁物自用,否则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租赁权。但承租方必须在租赁期满六个月前书面向出租方提出续租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同承租方放弃优先权。续租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2)租期届满后承租方不再续租时,应自租赁期前90日内告知出租方,并在租期届满后7日内将租赁标的物归还出租方。同时,承租方配合出租方将所有证照变更至出租方名下,有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9、.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出租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不动产引起的争议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10、合同生效:自出租方与承租方签字并盖章即生效。

  四、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将九江长运股份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加油站租赁经营,是基于该加油站受行业因素与国内燃油价格波动影响,盈利空间被压缩导致经营效益下降的情况下,公司在综合考虑加油站现状、未来发展和投资回报的基础上,决定将九江长运股份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加油站予以租赁经营。

  九江长运公司通过公开对外招租,经对承租意向方进行资格审查、竞争性谈判及综合评定后,拟将九江长运股份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加油站租赁给中度石化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该租赁事项有利于公司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利润来源,降低经营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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